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治水思路,切實加強依法管水護水,打擊各類涉水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整頓和規範水事秩序,保障全省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0年5月至10月,吉林省水利廳、省公安廳聯合組織開展了「雷霆護水」專項執法行動,以查處涉水違法案件為重點,全面加強依法管水護水,有力打擊各類涉水違法犯罪行為,取得紮實成效。在水資源管理、河湖「清四亂」、非法採砂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涉水違法案件等方面查處違法案件562件,現輯錄部分典型案例。
重點查處未經批准擅自取水,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在地下水禁止開採區內鑿井或者地下水限制開採區內擅自增加深井數量,以及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水資源費等行為。
長春市水務局水政監察員於2020年8月31日,到長春市勝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供水的金都小鎮小區現場檢查居民用水情況,發現1眼水井無取水許可手續,從2012年起一直取用地下水作為小區居民生活用水。長春市勝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取水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2020年9月14日經長春市水利局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於2020年9月17日,對長春市勝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罰款貳萬元。該公司於2020年9月21日繳納了罰款,並按審批程序辦理了取水許可手續,該案於2020年11月18日結案。
白山市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攪拌站未經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白山市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攪拌站在未辦理取水許可證和未經批准的情況下,擅自用1眼井取地下水(井深50M,取水管徑40MM),用於攪拌站生產用水。白山市水務局對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攪拌站作出責令停止取用地下水,將該取水井填埋,並處以60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攪拌站在處罰規定期限內繳納了罰款。白山市水務局將此案結案並移交給白山市公安局進行下一步偵辦。
檢查人員在白山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攪拌站現場檢查
對白山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攪拌站取水井填埋處理
白山市渾江區大一明洗車服務中心未經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白山市水政水資源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在開展「雷霆護水」專項執法行動排查時,發現白山市渾江區大一明洗車服務中心設備室有兩個水箱,上水箱的上水管外接地下水井,地下水井位於正門西側的15米處,井內有電源線及滌井泵吊繩,該洗車中心將地下水作為自來水停水時備用水刷車,沒有辦理取水許可證,涉嫌擅自取用地下水。白山市水務局對白山市渾江區大一明洗車服務中心下達了罰款2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將該取水井填埋。白山市渾江區大一明洗車服務中心在處罰規定期限內繳納了罰款。白山市水務局將此案結案並移交給白山市公安局進行下一步偵辦。
工作人員在現場檢查
重點查處未依法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圍墾河道的和非法侵佔水域、灘地的,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的,在河道管理範圍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等行為。
2018以來,磐石市煙筒山鎮人龐某、李某、田某某等人在未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在山河街道燒鍋屯老磚廠院內非法經營電鍍廠。為獲取更多利益,3人將沒有經過處理的汙水排放到附近的溝渠中,汙水內含有大量的鋅、鉻、鎳等重金屬離子,超出國家排放標準,嚴重汙染周邊環境和太平鎮新村河道。經群眾舉報,2020年6月20日,長春市雙陽區公安分局環偵大隊與太平鎮派出所聯合專案組,將重金屬汙染的犯罪嫌疑人龐某、李某、田某某、王某某等人抓捕歸案。經現場突審,4名犯罪嫌疑人對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汙水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發時已排放汙水超過100噸,非法獲利46.5萬元。該案件現已由雙陽區公安機關移交雙陽區檢察院。
電鍍廠非法使用的化學製劑
電鍍廠房排放的汙染廢水溝渠
大安市河長制辦公室在排查河道非法建設時,發現洮兒河河道內存在兩處違章建築,總面積達350平方米,經核查系大安市燒鍋鎮鄉村民甘某某所有,該建築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七條和六十五條之規定。為確保社會穩定,大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先後按照水行政執法程序對建築物所有人甘某某下達了限期拆除河道內違法建築通知書和催告書,水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多次上門予以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甘某某仍拒不履行拆除義務。根據「雷霆護水」專項行動整改要求,市水利局聯合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等多部門對甘某某的違法建築進行了強制拆除。
多部門現場聯合執法
拆除河道內違規建築現場
重點查處未取得採砂許可證進行非法採砂的,超越許可證規定的開採範圍或者超量進行開採的,採砂造成生態環境特別嚴重損害等行為。
2020年6月18日,東遼縣水利局接到群眾舉報電話稱:東遼縣安石鎮永長村一組馬某某長期在東遼縣安石鎮永長村一組小河道內採砂並進行販賣。
經核查,東遼縣安石鎮永長村一組馬某某未經許可擅自販賣河砂,非法獲利5000餘元。經東遼縣水利局研究決定,給予當事人行政罰款2000元並處沒收非法所得5000元的處罰,案件於2020年6月24日結案。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4日,安圖縣兩江鎮居民王某某未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使用挖掘機在松花江河道管理範圍內擅自開採河砂2640立方米。
安圖縣水利局於2020年6月8日對當事人王某某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一是原地回填已開挖的砂石。二是平整夯實開挖砂石地點。對當事人王某某行政處罰人民幣28480.00元。該案於2020年7月23日結案。
非法採砂現場
經調查,梅河口市山城鎮五裡堡村鞠某某於2019年12月,在未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的情況下,僱用挖掘機等設備在中和鎮東下村輝發河右岸河道內非法開採河砂,倒運至東下村磚廠院內存放、篩選、銷售。委託第三方資質單位吉林省第三地質調查所對鞠某某非法開採河砂堆放量現場測量後確認:鞠某某非法開採河砂3887.14立方米。經梅河口市發改局價格認證科認定結論非法開採河砂價值人民幣41853.00元。
梅河口市水利局於2020年6月17日將此案移送至梅河口市公安局,梅河口市公安局於2020年6月18日決定立案,梅河口市檢察院以非法採礦罪對犯罪嫌疑人鞠某某向市法院提起公訴。
非法囤積砂石地點
工作人員對非法採砂石進行測量
此項內容系有關地區結合本地實際,重點查處私自盜採、販賣河湖灘涂及河道內黑土等違法行為。
2020年10月14日,大安市水政水資源管理中心在「雷霆護水」專項執法行動中接到群眾舉報,在大安市月亮泡鎮王家泡子村有四五臺拖拉機在裝土,疑似盜賣黑土。接到舉報後兩名水政執法人員進行線索排查,並立即聯合當地公安局環偵大隊多名公安幹警,一起趕赴月亮泡鎮王家泡村存土點現場,發現有多臺農用拖拉機在裝黑土,經查,當事人陸某承認王家泡村村委會西南角存有的黑土是他的,現場丈量土方量約有1800方,因土方量很大並疑似盜賣國有資源黑土,現場直接移交給大安市公安局環偵大隊,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調查處裡中。
工作人員在非法挖掘河道內黑土現場檢查
2019年10月30日,大安市水資源處管理中心接到大安市河道管理站提供的線索,在四棵樹鄉德昌村趙海屯北側有存放河灘土行為,執法工作人員到達案發現場勘測,初步測量土方量大約有10000方左右,經現場詢問當事人盛某某承認此地點存放的河灘土歸其所有,是前年從江東每立方30元購買的,共計付款210000元,並承認以每方60元的價格有意出售。經進一步走訪調查,證實當事人盛某某所存放的河灘土是從2018年底拉入現存土點,存放於本村村民修某某家地裡,並付租地租金5000元(每年)。執法人員調查取證、集體討論上報水利局黨組,認為盛某某涉嫌其他犯罪嫌疑,決定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大安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審核後,認為確定案件所涉及的河灘土的來源和性質需進一步調査核實,對河套土的價值無法做出價格認定,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在2020年開展的「雷霆護水」專項執法行動中,再次將盛某某案件轉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盛某某案件受理並立案進一步偵破,目前此案已結案,涉案人員3人均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作人員對涉案黑土量進行測量
重點查處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繞越、幹擾用水計量器具取水和擅自取用地下水等竊水構成犯罪的,在河道、灘涂、湖泊、堤壩、溼地等區域超採、濫採、盜採河砂構成犯罪的,以及各類妨害水利部門行政執法違法犯罪行為。
松原市水利局在「雷霆護水」專項執法行動中,查處了一起涉水違法案件。2020年7月,胡某某在松花江松原市段左岸大廣高速橋下用抽吸方式,在河灘上挖築魚塘,經第三方實地測量發現:沙土堆佔地2985平方米(原系河道灘涂),土方量4983立方米。導致河道內近三千平方米灘涂植被被破壞,按照《吉林省河道管理條例》只能處罰200-1000元,對其進行1000元罰款後,直接啟動了生態損害賠償機制,通過與第三方(司法鑑定中心)對生態損害的鑑定,並進行了磋商,胡某某同意自行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復,否則將繳納一萬餘元的生態補償費用。松原市水利局在辦案中引入生態損害賠償機制,將涉水違法案件與生態文明建設相結合,不單純以罰款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取得良好效果。
在河灘上私自挖築魚塘
來源丨吉林省水利廳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