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的第一本赫曼·赫塞作品是「流浪者之歌」,這本書是他中年後寫成的,也是多年來對我影響最大的一本書。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 出生於十九世紀後期,經歷過一戰和二戰,1946年年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雖然在世時享有極大聲譽,但看起來俗世並未真正給他帶來過多少滿足。他曾經用文字無數 次地表達著一件事,宗教,藝術,音樂──對赫曼來說,這些精神性的道路才是通往宇宙奧秘的捷徑。
我想赫曼在未來還會不斷影響更多人,因為他的作品關乎人回到內心的自我追求。在過去幾十年,物質的豐盛的確曾讓我們短暫地感到過滿足,但很快它 就被滿足過後的空虛感替代了。物質讓生存變得更容易,卻並沒有讓人變得更幸福。更何況幸福是一個相對而非絕對的概念,換句話說,幸福是要通過對比才能 得出的感覺。一個從掙十元變成掙一百元的人會比一個一直掙一百元的人更幸福,雖然這種幸福同樣也很快就會被習慣磨滅掉。靠外力支撐著存在 的東西,總不會太長久。不光如此,從搜尋引擎時代到AI時代,速度與智能都在預示著一個普通人 - 無論主動地還是被動地 - 在未來會擁有愈來愈多的「 空閒時間」。在我們面前更大的挑戰將不再是如何高效利用時間,而是要用什麼去填滿這漫長的一生。在這個過程中,你可看到「找到內心真正 的寧靜」有多麼重要。
赫塞第一部長篇小說「鄉愁」出版於1904年,那時他二十七歲,還在德國,此前他已經出版了幾本詩集和散文集,可惜都沒有引起什麼反響。「鄉愁」獲得 成功後赫塞就搬到了博登湖邊居住,開始了他專注創作的生活。最後一部「玻璃珠遊戲」出版時,時年六十六歲的他已在瑞士盧加諾湖邊隱居了十 幾年。從一個湖邊「回」到另一個湖邊,這條生命軌跡竟多少契合了他眾多小說人物的命運。自我是人的起點,也是人的最終目的地。在赫塞的表達中 ,人真正的職責和歸宿只有一個,即是找到自我「無論他的歸宿是詩人還是瘋子,是先知還是罪犯 - 這些其實與他無關,毫不重要他的職責只是找到自己的命運 - - 而不是他人的命運 - 然後在心中堅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看赫塞的生平,他曾有過一個壓抑的青少年時期,遵循父母意願進入修道院學習,幾乎把他逼瘋;成年後他兩度婚姻失敗,又目睹了歐洲在戰爭中陷落,法西斯興起的黑暗 時刻。這些經歷讓我們不難理解他一生反對權威,追求個體自由意志,想要為心靈尋求超越世俗的解脫的強烈信念。其實無論是「最好「還是」最壞」的時代,個人的痛苦 從來都是無處不在的。誰都有過沉醉幻想又漫不經心的少年階段,膚淺,自負又迷惘的青年時期。青春離不開燃燒的欲望與廉價的感動,消逝與追憶則構成了中年和 老年的主調。現實狀況或許有別,但人與人的內心境遇不會相差太遠。在得到真正的解脫前,我們的痛苦只會一再重複,可惜絕大部分人都是日復一日, 盲目而順從地忍受著。赫塞提出人必須聽到內心的聲音,找到自己的一條路,全然接受自己的命運。 你聽不到內心的聲音,則代表你並沒有走在屬於自己的道路上。我想,這裡說的「接受「與」屈服」完全是兩回事,接受即是坦然直面,直面來自外界的痛苦, 直面內心的惡與焦慮,接受它就是自己的一部分,用心體驗它,認清它,然後超越它,徹底離開它。人如果允許自己一直處在惰怠無知的狀態中,那麼所有的悲哀都還 會回來。
赫塞曾經說,他的小說都是描繪自己的事,反映自己的夢想和願望,以及自己感受到的痛苦;當在作品中形容別人的命運時,他自己也在經驗著同樣的命運因此。 赫塞說自己「不是一個小說家」。事實上,我看他的小說的確都有著相似的本質。早期的「在輪下」和「蓋特露德」幾乎是他年輕時的內心獨白,到 「德米安:彷徨少年時」時的他已受到榮格(Carl Jung)的影響,精神分析的內容也直接反映在這本小說裡;後期的「荒原狼」和「玻璃珠遊戲」雖然 在技巧和構想上已是他最成熟的作品,但無論人物和架構如何變化,他的每部小說在講的看起來都是同一個人 - 或者說是我們每一個人 - 歷經黑暗,走向光明 的覺醒之路如果按時間軸來看,這些各自獨立的人物又構成了一條更為龐大且完整的生命之路:彷徨而無辜的少年,隨著成長遇見善惡, 惑,遇見隱秘的羞恥,感受到內心世界與外部世界的矛盾碰撞。他歷經痛苦和絕望,最終掙脫而出,獲得徹悟,獲得了心靈的自由。
「我分不出快樂與痛苦,兩者都一樣使我痛苦,兩者都是可愛的。」
赫塞醉心於東方文化,因此他的作品讀起來總讓人有些可以意會的熟悉感。「流浪者之歌」就是借佛陀的事跡,重新創造出一位貴族青年悉達多悟道的故事。 悉達多孤身一人踏上求道之路,過程中歧路重重。他和摯友分道揚鑣,也曾耽溺於財富與情愛,體驗到親情的牽絆......幾乎把我們有可能經歷的一切全都體驗了一遍。直到 最後,因無法開悟而絕望的他來到河邊,跟隨一位擺渡者「傾聽一條河流」,那時他才終於學會不再去分辨不同的音聲。他發現所有愉悅,憤怒與哀泣, 童稚之聲與瀕死者的呻吟,所有善惡,都融入彼此,交融成萬物奔流不息的進程,構成了整個世界,譜成了生命永恆的旋律。他傾聽這條河流,聽到了自己的靈魂之音。
赫塞素來熱愛大自然,也喜歡畫畫和寫童話。我看過一本赫塞的詩文集「蝴蝶」,一本不起眼的小書,非常動人。蝴蝶象徵了易逝的美,捕捉蝴蝶做 成標本就能讓美長存,可這種佔有偏偏又變成了另一種殘殺的惡這就是我們無法拒絕的事物的兩面若執著於美與佔有,人會變得殘忍;若執著於摒棄 一切惡,人又會陷入封閉與狹隘之中。再看赫塞的畫,他不厭其煩地畫著河流,山,樹,屋子和天上的雲,那些意象的線條圓融飽滿,帶著樸拙的 童稚氣息。他筆下的風景總是光明的,即便他所畫的是夜晚,但總有隱隱的光從遠方升起。他愛用薄而亮的顏色,尤其他筆下的淺藍色,無不鮮明燦爛赫。 塞力求用文字為世人點起一盞燈,我在想他自己心中的那盞燈靠什麼點亮?可能湖居和繪畫會是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