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日前,南豐火車東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名群眾的匿名電話,稱其多年前從部隊退伍時私帶了一些軍用子彈回家,以留作紀念,前幾日路過南豐火車站時看見張貼的《南豐縣公安局關於收繳非法爆炸物品、槍枝彈藥和管制刀具的通告》,認識到了私藏彈藥的危害性,故來電詢問如果到派出所主動上交,是否可以免予處罰。
接到電話後,民警立即向該名群眾詳細講解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動員其儘快來公安機關自首並交出非法物品,可依法從輕、減輕、免除或者不予處罰;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繳並從重處罰。
通過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該名群眾終於打消了顧慮,第二天上午,主動來到南豐火車東站派出所自首並上交了33發軍用子彈(其中手槍子彈14發,步槍子彈12發,機槍子彈1發,空包彈6發)。民警對該名群眾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對其前來公安機關自首並主動交出彈藥的行為予以了肯定。目前,收繳的彈藥已移交上級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