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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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02
涉黃、誘導無底線追星!一批APP和網站被點名
據國家網信辦官方微信消息,7月以來,國家網信辦持續深入開展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網絡環境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全國網信系統累計暫停更新網站64家,會同電信主管部門取消違法網站許可或備案、關閉違法網站6907家;有關網站平臺依據用戶服務協議關閉各類違法違規帳號群組86萬餘個。
03
「南醫大女生被殺案」一審開庭審理
備受公眾關注的「原南京醫學院(現南京醫科大學)女學生被殺案」9月16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對被告人麻繼鋼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麻繼鋼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04
滬蘇浙皖將於9月30日起互認電子駕照行駛證
據《人民日報》消息,9月30日起,滬蘇浙皖將互認電子駕照、行駛證。屆時,四地交管部門對隨車未攜帶紙質駕駛證、行駛證,僅出示電子證件,核查後狀態正常的,其「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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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發布保市場主體二十條措施
9月16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保市場主體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二十條措施》以及第五批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典型案例。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依法平等全面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為企業高質量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開放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提升市場主體維權解紛能力」四個方面。
說案
1. 外賣騎手撞車後晚了20分鐘報警,公司拒不擔責
據《上海法治報》消息,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外賣騎手涉訴案中,因騎手晚了20分鐘報案引發一場訴訟。2019年4月12日,騎手王亮駕駛電動自行車與李先生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李先生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王亮負事故全部責任。李先生起訴要求騎手王亮以及他的公司賠償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7.5萬元。
王亮表示,事故發生時,其正在送當日的第二單外賣,事故地點距外賣送達地址僅50米左右。因李先生感覺腿傷不嚴重,在徵得李先生同意後,王亮就去送外賣,李先生隨後也跟來了。後來李先生報警,此時距事發大概相隔20分鐘。
在王亮看來他與公司是勞動關係,且公司為其投保了僱主責任險,故應該由公司和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為沒有當場報案,公司不願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記載的事故時間為11時05分,騎手王亮外賣送達時間為當日10時44分,李先生和騎手王亮解釋發生事故後雙方協商,先讓騎手王亮完成送餐任務後再處理事故。
李先生和騎手王亮的解釋有其合理性,退而言之,即使事故認定書上記載的時間是真實的事故發生時間,該時間距上一單送餐結束僅21分鐘,也應認定騎手王亮是在準備接下一單過程中發生了事故,故也應認定王亮是在執行被告公司的工作任務中造成李先生損傷,被告公司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涉案保險不是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故法院對保險公司的抗辯予以支持。最終法院判決王亮的公司賠償李先生6.2萬元。
微評:
連日來,外賣騎手的權益保障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隨著社會的發展,不論用工類型如何創新與變化,各行業的勞動者都應得到基本的勞動保障。
2. 男子爬電線桿引斷電,致以呼吸機續命老人身亡
據《現代快報》消息,近日,江蘇常州一男子小凱為情所困想不開,爬上電線桿要自殺。當天目擊者張先生回憶,「他情緒十分激動,在高壓線上來回走動,還在高壓線上抽菸。」附近居民隨即打電話報警。警方趕到後,小凱情緒激動,不願配合救援,再加上高壓電線非常危險,無奈之下,救援人員只好向當地供電部門求助。
由於情況危險,供電部門在請示上級部門後,決定拉斷電閘救人。經過數小時的折騰,小凱最終因體力不支主動求援,隨後被成功救下。不幸的是,因停電8個多小時,附近一名患有重病的老人靠呼吸機維持生命,因突然斷電導致呼吸機無法正常工作,老人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小凱被救下後隨即被警方帶走調查。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小凱的這種行為已經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危害,並產生了比較嚴重的影響,所以他必須要對此負責。」9月4日,武進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小凱進行了批捕。
微評:
攀爬高壓電線桿,又拒絕接受救援,造成了大範圍停電8個多小時,小凱的行為嚴重攪亂社會公共秩序。此外,其行為還給電力企業和用戶造成損害,還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 共享單車超區停放被扣費,用戶訴哈囉單車二審開庭
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5日,上海一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首例共享單車超區停放扣費上訴案。法院將擇期宣判。
2019年11月30日,武某掃碼解鎖了一輛哈囉單車,騎行至某小區門口後鎖車。但鎖車時被提示,因該處為服務區外,故需收取調度費10元。武某為要回這10元錢,又掃碼解鎖該共享單車,把它騎回服務區內並鎖車。
武某認為,自己在24小時內將停在服務區外的單車騎回服務區是不需要再調度的,因此哈囉單車應該將10元調度費退回。但是經武某與哈囉單車協商並向消協投訴後,哈囉單車平臺仍拒絕歸還10元調度費,武某故將哈囉單車告上法院,請求判令哈囉單車退還調度費10元、交通費20元,並賠禮道歉。
一審法院認為,武某在註冊使用哈囉單車時已對《哈囉單車信息服務協議》和使用規則進行確認,且武某在掃碼後,哈囉APP亦向武某推送相應的費用標準和超區規則,武某點擊確認後才能開鎖。故武某對此協議和規則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需恪守履行。
本案中,武某將車輛停放在服務區外,哈囉單車按雙方協議收取武某10元費用並無不妥。武某稱在24小時內將車輛騎回服務區內應退還10元,但未提交證據證明雙方對此有相關約定,故一審法院對武某說法不予採信。對於武某要求賠償交通費20元並賠禮道歉的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亦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訴。上海一中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
微評:
近幾年來,圍繞共享單車引發的民事糾紛不斷。每一次案件的庭審也是普法的過程,是對契約精神的重申。
4.保安救火落下傷殘求賠時遭拒,法院認定義舉者無過錯
小區外圍商鋪起火,物業保安楊大伯趕到現場後踹開店門進入撲救,結果落下十級傷殘。當楊大伯向物業及起火商鋪談起損失賠償時,兩方卻互相推脫。楊大伯向法院起訴。最近,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判決物業公司賠償楊大伯12萬餘元。
2019年3月29日,63歲的某物業公司保安楊大伯在小區值班時,遇該小區外圍臨近東門位置的一家商鋪起火。在物業公司安排下,楊大伯和同事立即趕赴現場。當時,著火商鋪的玻璃店門緊鎖,楊大伯情急之下,一腳踹碎玻璃店門進入救火。很快,雲和縣消防隊也趕到了現場。
火被撲滅後,楊大伯才發現自己的小腿在踹玻璃店門時被劃傷,經鑑定,楊大伯構成十級殘疾,右踝關節喪失功能50%以上。楊大伯找到物業公司和起火商鋪,希望兩方能給予他一定的賠償,但均遭到拒絕。
楊大伯將物業公司及起火商鋪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賠償自己的各項損失共計15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物業公司作為僱主應當對楊大伯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作為最直接的受益人,起火商鋪本應該對楊大伯作出相應的補償。但在後期的訴訟過程中,楊大伯明確表示只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物業公司在扣除已墊付的醫療費後再賠償楊大伯10.8萬餘元。
微評:
楊大伯的行為既是一種履職的義務,也屬於見義勇為的義舉。案件的判決給「求保護」的楊大伯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司法就是要讓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保護擲地有聲。
一周關鍵詞
退
休
返
聘
返聘職工履職受傷 因疏忽被判擔責40%
職工在工作期間受傷,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相關費用。而退休返聘人員履職期間因疏忽大意受傷,誰來擔責?9月1日,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判處一起保安被擋鼠板絆倒受傷的案件,一審判決退休返聘人員林青(化名)自負40%責任。
林青是退休職工。2018年8月,他受聘於大連市一家保安公司,在一小區監控室從事保安工作,月工資1900元。由於老鼠常在監控室電纜上爬行,為防止老鼠進入監控室咬壞電纜,影響小區供電安全,開發商在監控室安裝了擋鼠板。
2019年5月3日,林青從監控室出來,不慎被擋鼠板絆倒,被送到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治療,住院34天,支出醫療費7萬餘元。
出院後,林青認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傷,單位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他將保安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各種損失21萬餘元。
保安公司認為,林青作為單位的保安,且在單位工作時間近一年時間,理應對單位的工作環境熟悉,應當知道擋鼠板的存在,因疏忽大意未注意到才導致自己受傷,他本人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國務院法制辦2005年8月17日對《關於重新進入勞動生產領域的離休人員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請示》的復函,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法院審理,認定林青不是工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林青作為監控室的保安人員,確有疏忽大意行為,應當承擔一定責任。而保安公司沒有證據證明在擋鼠板周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也應當承擔責任。最後,法院判決保安公司承擔60%責任,林青自負40%責任,扣除不合理主張,判決保安公司賠償林青各種損失共計11萬餘元。
法問
遲了7年的生育津貼,還能討要嗎?
讀者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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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您好:
我是北京一家投資公司的理財顧問,2008年工作至今,與公司籤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五險一金。2012年,我懷孕生寶寶,產假休完後繼續回公司工作。由於我個人對社保基金了解不夠多,加上公司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也沒有與我及時溝通,所以當年並沒有申請生育津貼。後來,聽同事說,她生孩子後公司一次性給予她生育津貼4萬多元,我才後悔當時沒有申領這筆津貼。請問,如果我現在要求申領生育津貼,還可以嗎?如果我現在要求申領生育津貼,我該向誰提出?
北京 小梅
為您釋疑
小梅您好!
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第二十條規定:「申領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由企業負責到其參加生育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辦理手續時,企業應當提交職工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以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和收費憑證等」。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規範生育保險津貼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一、 生育津貼以參保職工本人終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第二條規定:「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後(含分娩月)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辦法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生育津貼性質上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
也就是說,根據您的描述,您符合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您首先應確定自己是否正常享受了產假工資,如果確實享受了產假工資,但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差額;如果您既沒有享受產假工資,也沒有享受生育津貼,可以要求單位辦理申領生育津貼手續並向您發放生育津貼。
目前北京市暫無申領截止時間限制,具體事項可以諮詢公司人事部門及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 石小峰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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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鮑某某涉性侵案,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來了;外賣騎手撞車後晚了20分鐘報警,公司拒不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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