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間,清河縣有一齊某,以經商為業,常年不得歸家。家中有妻子方氏和老母二人相依為命。老母親早年患有眼疾,沒有及時醫治,因此已成盲人,生活起居諸多不便,幸好有方氏在身邊朝夕伺候著。
齊母
方氏十分孝順,也甚得婆婆歡心。雖然兩人名為婆媳,但關係親同母女,鄰裡左右無不羨慕。
一日,齊某回到家中。母親見兒子難得回家一次,趕忙叫方氏殺雞做飯。當時因為是盛夏時節,就把飯菜擺在院中的葡萄架下面。當天,恰好是婆媳二人吃素的日子,所以三人雖是同桌吃飯,但婆媳二人吃的是素菜,齊某吃的是雞肉。
方氏
午夜時分,齊某突然暴斃。
鄰居們都覺得很奇怪,紛紛跑過來問詢。此事也驚動了裡正,裡正也認為齊某死的太可疑,就告了官。
縣官一見出了命案,就讓仵作來驗屍。只見銀針發黑,分明是中毒而死。縣令就懷疑方氏在外面有私情,所以就毒殺了丈夫。可是方氏抵死不認。
在多次刑訊之下,媳婦不勝其苦,只得認罪。
雖然方氏認罪了,但縣令還不罷休,逼著她說出姦夫的名字。雖然方氏堅稱沒有姦夫,但縣令還不滿意,又是一場皮肉之苦。
方氏吃不住刑,倉促間不知道該說誰,就隨口說是十郎。十郎本是齊某的族弟,每次齊某外出,十郎都會幫著照應婆媳二人。
不一會,十郎被帶上大堂。縣令詢問十郎與方氏是否有jian情,十郎也是死活不肯承認。縣令見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又吩咐一班衙役大刑伺候。最終,十郎與方氏一樣,也只能認罪。
案子上到中丞王公手裡。王公懷疑其中有冤屈,想平反此案。後來因為幕僚多次勸阻,也就不了了之。
王公
眼看著方氏與十郎被處斬的日子快到了,城中百姓全都為他們喊冤。王公聽到了這些消息,心中有些不悅,便想著微服私訪。
王公來到齊某家,見齊母獨自坐在屋簷下哭泣,便問她為何哭泣。
齊母說道:「我哭我的兒子和兒媳啊!」
王公故意問是何緣故。
老婦人說:「我兒子慘死,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這是命。昏官無道,濫施淫威,將我兒媳屈打成招,而今就快要問斬了。我如果死了,希望能變成厲鬼,為媳婦報仇雪恨!」
(預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