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廣東揭陽市榕城區北河大橋上發生一起悲劇。據知情人梁先生爆料,事發時車來車往,許多人都看見了現場。一名女子情緒激動,欲跳河輕生。女子站在欄杆外,一名男子站在另一側規勸無果,女子不聽勸還不斷地掙扎。後來一名穿紫色衣服的男子也過來幫忙,但是為時已晚。女子掙脫男子的拉扯掉入河水中。後來,相關部門迅速趕到現場搜救,隨後女子被打撈上來,已經沒有生命體徵了。
縱觀整個事件中,「跳河」兩個字觸目驚心。我們不清楚什麼樣的「絕境」讓女子走上了不歸路。然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古訓是萬萬需要謹記的。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母親需要經歷懷胎十月的艱辛,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們撫養長大。活著不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親愛的家人!「生命不易,切行且珍惜」是萬萬需要銘記在心的!
縱觀整個事件中,「看客」兩個字躍然紙上。「看客」是某位作家筆下的形象:脖頸子都伸得很長,仿佛鴨子的脖子被手攥起來提著直視正前方。一個寶貴的生命就這麼沒了,可是看客在做什麼呢?有的人忙著拍照,畢竟這是「朋友圈」的第一手爆料;有的人興致勃勃地看著,畢竟這是「稀罕物兒」;有的人瞥了一眼匆匆離去,畢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一句話形容看客,就是很「理智」地看「熱鬧」。
而這樣的悲劇不是個例!發生在長沙,一名小男孩被人給活活地打死,可以想像到小男孩經歷了怎樣的恐怖和絕望!而事件就發生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下!可以想像周圍的看客是多麼地麻木不仁!作家說過:「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只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當引以為戒!
或許,看客有看客的理由:我當不起英雄,因為我怕流血又流淚;我扶不起老人,因為我家裡沒礦;我不敢做好事,因為某位人士說了,不是我撞的,我幹嘛要做好事?……換個角度,如果下一次遇到危險的是你,你希望你周圍的人都是看客嗎?如果人人都抱著這樣的態度「吃瓜群眾不嫌事大」,這個社會又會多麼地沒有人情味!
當然,對於這些看客,除了道德上存在爭議外,似乎別無它法。當然,看客,也只是極個別現象,多數人還是有正義感的,比如,揭陽女子跳河事件中,一名紫衣男子勇敢上前施救。廣州女子被男子毆打行刺時,火鍋店老闆飛身向前,勇敢將歹徒制服等。一幕幕感人故事告訴人們:社會依然充滿正能量。
生命不易,且行且珍惜,願跳河的悲劇不再發生,生命之花不再凋零;願「看客」的身影不再出現!你我攜手,讓社會更加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