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安粵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經營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五醫院(黃埔區港灣路621號)停車場收費標準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室內停車場機動車臨時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為:小車2.5元/小時輛,12小時最高限價7.5元/輛;露天停車場機動車臨時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為:小車1元/小時輛,12小時最高限價3元/輛。 連續停放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超過3小時不足12小時的按12小時限價計算;連續停放超過12小時的按上述標準累加收費。
二、大車按實際佔用停車位個數收費。
三、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車輛,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免費。
四、請按規定製作明碼標價牌,並在停車場進、出口處及收費處顯眼位置設立標價牌,做好明碼標價及宣傳解釋工作。
五、在具有合法資質的前提下,本文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內我市停車場收費管理政策發生改變的,請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六、如不服本決定(批覆),可自接到本決定(批覆)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聯繫電話:020-83555988;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5號樓,聯繫電話:83134110)或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2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來源: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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