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對學術論文造假、違規使用科研項目資金等案件展開調查,並對相關責任者進行了嚴肅處理。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科技部16日公布了9起違規案件,其中,7起「論文買賣」案件涉及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青島大學附屬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漳州市醫院、南京醫科大學附屬蘇州醫院、山東大學和南京理工大學等單位。
圖片來源:科技部網站截圖
「論文買賣」並不是什麼新鮮話題,每到畢業季都會登上網絡熱搜,引發熱議。有媒體調查發現,近年來,儘管教育部門和有關單位對「論文代寫、買賣」現象始終保持「鐵腕整治」的態勢,但仍有不少「論文槍手」藏身網絡平臺,「論文代寫、買賣」現象禁而不絕。
多數受訪者認為,「論文買賣」破壞了學術生態,造成了虛假、浮躁的科研風氣,也浪費了社會資源,對科研創新危害極大。
事實上,針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近年來,有關部門不斷在完善相關制度體系。早在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規定,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都屬於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必須嚴厲追究。
2016年,國辦出臺《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2016年教育部還出臺了《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這些制度文件均瞄準論文買賣、代寫現象。
2018年7月,教育部印發通知,部署嚴厲打擊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明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學位授予單位、指導教師分別是查處此類行為的監管主體、責任主體和第一責任人,要設置舉報電話。
20018年5月份,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對進一步推進科研誠信制度化建設等方面做出部署。意見指出,對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以及偽造、虛構、篡改研究數據等違法違規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應主動開展調查,嚴肅懲處。
遺憾的是,儘管始終保持「鐵腕整治」的態勢,仍有不少「論文槍手」藏身網絡平臺,論文代寫、買賣現象禁而不絕。一邊是社會惡評如潮,人人喊打;一邊卻在實際操作中頗受青睞,愈演愈烈。特別是在網絡發達的今天,「論文買賣」已經形成產業:以「論文買賣」機構為核心,寫手、掮客、網站、期刊,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利益鏈。
要斬斷這條利益鏈,消除「論文買賣」這個頑疾,需要多管齊下。一方面要加強監管,如要加強對各類網絡電商平臺的監管力度,對「論文代寫、期刊代發」等商家依法懲治,督促平臺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責任,加強對商家的監管,剷除「論文買賣」在網絡空間的生存土壤;另一方面,則需要各單位和高校能夠嚴格把關,加強學術規範,對於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嚴格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懲罰。
任何市場都不是憑空產生的。「論文買賣」屢禁不絕,固然與「論文中介」唯利是圖、商家平臺監管不力和學者學術失範有關,然而,深究起來,「唯論文是從」的考核評價體系才是根源。在中國現行教育體制和職稱評定體制下,高校學生拿學位、科教文衛單位人員評職稱,幾乎都把發表學術論文作為必備條件,少數單位甚至把發表論文作為科研成果評價最重要甚至是唯一標準。正是這樣的評價體系,造就了強大的需求和市場,並應運而生了環環相扣的「論文生意」利益鏈條。
因此,徹底治理「論文買賣」亂象,還須從源頭上改變不夠完善的學術評價機制,全面打破學術成果完全依靠論文量化指標的衡量機制,改進學術考核、評價的方法,建立多元化評價機制。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杜絕學術造假,讓論文回歸高端學術研究的本位,才能營造潛心研究、追求卓越的科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