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0期文化產業評論
6月18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文學出版管理的通知》全文,這是新聞出版劃歸中宣部管理後,版署首個針對「網絡文學」的管理通知。網絡文學未來的發展方向可以從《通知》中一窺端倪。《通知》全文見文末連結。
作者| 正六
編輯| 胡卓然
來源| 文化產業評論
正文共計3650字 | 預計閱讀時間10分鐘
網文界最近很熱鬧。5月剛過完網文作者為抵制霸權合同發起的「55斷更節」,6月又迎來了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網絡文學管理新規。「控制總量」「實名註冊」......新規一出,閱文集團(0772.HK)大漲近11%,股民的腦迴路令人費解。文化產業本就會受到政策的較大影響,再加上著作權的霸權與主權、閱讀模式的免費與付費、內容創作的合規與自由等近來熱度頗高的話題,都將「網絡文學」這一高速發展又略顯「圈地自萌」的文藝形態,帶入更多人的視野。
新華社6月15日消息,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文學出版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網絡文學出版單位的主體責任、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屬地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6月18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發布了《通知》全文,網絡文學未來的發展方向可以從《通知》中一窺端倪。
出臺背景
劃歸中宣部後,版署首個針對「網絡文學」的管理通知
根據中共中央2018年發布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新聞出版管理職責劃入中宣部。中宣部對外加掛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牌子。
《通知》的發布,意味著機構改革後版署已經釐清管理職責與網文行業現狀,網絡文學收歸意識形態最高管理部門——中宣部管理的影響將進一步顯現。
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皆為網絡文學整治「大年」
2018、2019年連續兩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國家新聞出版署等部門開展了大規模的網絡文學專項整治行動,對整個網文行業起到了明顯的震懾作用。此次《通知》的要求應是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提煉與總結。我們不妨來看一組數據回顧——
2018年:6月至8月底,共查辦網絡出版行政和刑事案件120多起,責令整改網絡文學經營單位230餘家,封堵關閉網站及帳號4000餘個,查刪屏蔽各類有害信息14.7萬餘條。
2019年:截至7月底,共核處涉嫌傳播低俗色情甚至淫穢內容的網絡文學網站、APP、微信公眾號和作者線索347條,其中已查辦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67起,約談網站70餘家。
不難發現,近兩年網絡文學的專項行動,覆蓋範圍廣、整治力度強,在專項行動的「集中出擊」後,長期性制度要求文件的出臺變得十分必要而順理成章。
人民日報等官媒密集刊文,為網絡文學管理新規造勢
細心的朋友(也可能沒什麼人會天天看官媒文章,這裡或特指筆者自己)可能會發現,6月3日-1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共發表了五篇針對「網絡文學」領域的評論文章,如此密集發聲,且刊文內容均為對網絡文學的鞭闢匡正,可以說是為網文管理新規的出臺做鋪墊、引下文。看看這些評論文章的題目就會一目了然——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發表的五篇針對「網絡文學」領域的評論文章
關鍵內容解讀
「確保內容導向正確、格調健康向上」「建立健全網絡文學內容審核機制,強化內容把關職責」等一以貫之的要求這裡都略去不提,單拎出一些「重中之重」的要點,稍作解析。
控制總量
這可能是《通知》裡看起來平平無奇但實際上最狠的四個字了。
「控制總量」,意味著網絡文學野蠻擴張的時代結束了。未來,版署勢必要查處一大批內容低俗、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網絡文學作品,關閉一大批價值導向嚴重偏差、不具備運營能力的網絡文學運營平臺,將網絡文學作品和平臺的數量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
其實這也不是官方第一次提出要對網文「控制總量」了。在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就明確提出「總量控制、精準調控」的要求,鼓勵優秀、遏制平庸、淘汰低劣,推動轉型升級,讓精品生產成為網絡文學全行業的共同追求。不過此次正式將「控制總量」四個字白紙黑字地寫入通知文件,足見版署引導、規範網絡文學發展的決心,可以理解為,網絡文學的發展進入「總量控制」時代。
堅決抵制模式化、同質化傾向
這一條與「控制總量」的要求是相輔相成的,體現出版署對網絡文學的「精細化管理」。
版署顯然已經注意到網文的內容品類扎堆、情節套路雷同以及基於此的盜版、抄襲等問題。毫不誇張地說,現在的網絡小說,只要看上幾本,就可以很快摸清作者的套路,發現大多數網絡小說都是換湯不換藥,以及由此引發的抄襲、融梗等等屢禁不止地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遏制了網文行業向更高文學水準的發展。
一如廣電部門曾針對某一類型的劇集綜藝發布「限古令」「限童令」「限娛令」等,版署也有可能會採取針對某類特定題材的管控措施。對網絡文學平臺來說,提前優化內容結構,保證內容及題材的多元化和豐富性極為重要。網絡文學本就以題材包羅萬象、內容天馬行空為特色,實在不必讓「總裁文」「種田文」「寶寶文」等某一單一類型的小說成為平臺的「頂梁柱」。
實行網絡文學創作者實名註冊制度
網文平臺的作者一般可分為兩種,即籤約作者和非籤約作者。籤約作者一般都會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完成認證,也就不存在非實名註冊的問題。不要求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卡信息的話,怎麼給作者打錢呀。至於非籤約作者的實名註冊,就是接下來平臺要確保落實的事情了。
至於有網友擔心是不是因此不能用筆名、馬甲搞創作了,顯然是過度解讀了,實名註冊更多針對的是後臺實名,前臺自然還是遵循自願的原則,作者個人信息的保護也非常重要。且實名註冊已經不是單單針對網文行業,現如今只要你在網絡平臺上發布信息,原則上都是要求實名制的,只不過實名的方式和手段不盡相同而已。
《通知》還要求「登載發布原創作品,須在作品封面或內容首頁顯著位置標明書名、作者、責任編輯及版權說明等相關信息。」這顯然是將對網絡文學作品的要求向出版物看齊。這些措施都是為了從作者層面、責編層面對小說內容進行約束,實行對每本網文的「責任制」。
組織開展網絡文學出版單位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單位予以獎勵和支持,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進行批評和處罰
針對網絡文學企業的社會效益評估此前已經實施,但是沒有明確作為處罰或獎勵的依據。今後社會效益的評價考核將成為衡量網文平臺合規與否的重點,真正成為一把有效的「尺子」了。
舉辦全國性網絡文學評獎須向國家新聞出版署提出申請
此條專門針對網絡文學平臺的徵文亂象,且針對某一主題的徵文會涉及到對網文題材、類型的引導問題,不排除網文寫手會根據平臺需求調整寫作內容,說直白點,「什麼賺錢寫什麼」,因此全國性網絡文學評獎的申請報備,還是十分必要的。
對內容導向出現偏差的作品和單位,綜合運用多種措施進行處置
毫不客氣地說,現如今下架作品、行政罰款很可能已經是最輕微的處罰了,對於大型內容平臺產生的打擊和震動微乎其微。近來文化管理部門亦開始嘗試更多新的管理措施,如「頻道」停更或關停、APP停更或下架、媒體廣泛曝光等處罰方式,哪怕只是某一頻道停更三天或一周,也會對平臺產生巨大影響和直接的經濟損失。
高壓監管態勢之下,到底什麼能寫?
有傳言說「脖子以下都不能寫」,網文的創作尺度一度幾乎演變成「段子手」的狂歡。其實這個困惑大家都有,那我們不妨換一種思路來看。「守底線」往往是很難守住的,變形詞、引申義千變萬化,你主旋律高昂,他梨花壓海棠,終究是防不勝防。為什麼不在「攀高線」上多下功夫呢?
模式化的娛樂性內容或許一時可以賺足眼球,但思想性、藝術性匱乏的內容,終究會引發讀者的審美疲勞,會被大眾和市場所淘汰。
結語
忘了在哪裡看到的,說中國的網絡文學已經和美國好萊塢、日本動漫、韓國電視劇並稱為世界四大文化現象。網絡文學已經不是那個「毛毛躁躁」的孩子了,內修人文氣韻,外樹大國形象,網絡文學的使命任重而道遠。
長期來看,確保內容導向向上向善、追求網文內容更強的「文學性」,是實現網絡文學行業持久健康發展的唯一正道。大浪淘沙,百年之後,屬於網絡文學的,不應只是霸道總裁的虐戀和小姨子的溫柔。
《通知》全文連結:
http://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74415.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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