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學員都知道科目一和科目四都是理論考試,並不擔心科目一的考試,但當科目四就開始擔心:考試失敗影響拿證?我可以參加幾次補考?如果補考太多,其他科目的成績會不會作廢?你也有這樣的擔心嗎?
科目四補考次數
根據《公安部第123、124號令100問》規定:
(1)四個科目按順序安排考試。每個科目安排好後,考試可以進行一次,補考可以進行一次。未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者,應重新預約考試。
(2)在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預約次數均不得超過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都可以各考十次。
(3)科目1和4的預約次數沒有限制。簡而言之,考試的次數沒有限制。只要駕駛技能準考證有效。但是每次預約都應該有一個間隔。一般來說,有10天的間隔。
考試注意事項
考試過程與科目一基本相同,即只有在科目三考試成功後你才能預約考試,所以只要你做好試題並認真參加考試,駕照就離你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