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上旬引爆輿論的湖南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對涉案企業表示「辦案初衷就是搞點錢」一事,該所在18日晚再度引發公眾關注。
18日晚,微信公眾號「兩湖法治」發文稱,2020年9月11日,涉案人員祝某在2年服刑期滿回家後,發現自己支付寶帳戶中25萬餘元不翼而飛。其中一筆2500元被劃入一個名為「唐虎」的銀行帳戶。其餘錢被人持銀行卡在同一ATM機分51次取走,每次取款5000元。祝某指控稱,經了解,唐虎就是辦理自己案件的張家界慈利縣公安局工作人員。
19日上午,張家界市公安局政治處相關負責人回應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稱,接到舉報後該局第一時間反應,對當事人依紀依規進行了調查處理。經查,被祝某指控轉走25萬餘元的辦案人員唐虎,是一名公安輔警。
▲祝某通過視頻講述支付寶被轉帳詳情。圖片來源/「兩湖法治」視頻截圖
手機上交警方後,支付寶被划走25萬元
此前的10月10日,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曾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鯉魚橋派出所曾主辦過祝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記者了解到,祝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判刑入獄。
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注意到,10月18日晚間,微信公眾號「兩湖法治」發布文章《「辦案搞錢」新證據曝光:張家界警察盜取被告人支付寶近26萬》披露了上述信息,並配發了祝某的採訪視頻。文章稱,2018年9月17日,也就是祝某被刑事拘留的第3天,其支付寶帳戶便被人登錄操作,從其工行帳戶(尾號6969)划走2500元至一個名為「唐虎」的中國銀行帳戶。
祝某查詢銀行卡流水時發現,除第一筆款被轉入「唐虎」帳戶外,從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2月2日近半年間,其銀行帳戶被人幾乎在同一ATM機用銀行卡(辦案時已交給警方)提款51次,每次提款5000元,前後被盜轉金額合計255049.67元。
▲10月18日晚間,微信公眾號「兩湖法治」發布文章披露支付寶被轉帳詳情。圖片來源/「兩湖法治」視頻截圖
上遊新聞記者從武漢遠成科技有限公司大股東葉思處了解到,公眾號「兩湖法治」由遠成科技公司的一名職員在運營,祝某系該公司僅上過一天班的員工。該文章經祝某核實後發布。
上述文章稱,2018年9月14日,祝某被慈利縣公安局鯉魚橋派出所採取強制措施,並被沒收了手機、錢包。其手機開機密碼他也一併告知了辦案民警。沒過多久,祝某的家屬便通過律師傳來消息:家裡的房貸斷供了。祝某當時就覺得很奇怪,還房貸的銀行卡綁定著支付寶。他清楚地記得支付寶裡還有足夠的錢償還房貸,怎麼會斷供呢?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支付寶裡的錢被人取走了。
為此,祝某在被民警提審時,曾把這個疑惑告訴過慈利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楊萬家。對方回覆說,是不是你家裡人用了?當時祝某因被關在看守所,所以也沒再多想多問。
2020年9月11日,祝某刑滿釋放。他帶著兩年前的疑問,調查了自己的支付寶帳戶,發現他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前後被盜轉了共計255049.67元。
▲2020年9月27日,祝某的銀行帳戶收到了由慈利縣財政局匯過來的255049.67元。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出獄後舉報,25萬元轉回來還多了1萬利息
2020年9月12日,祝某再次向承辦案件民警楊萬家反映,在上交手機期間,自己銀行卡裡面的錢被盜轉了。對方回復,如果有時間,讓其去慈利一趟,順便拿回手機和電腦。
▲9月24日,祝某向慈利縣公安局舉報後,自稱收到輔警唐虎家屬轉來的1萬元作為利息賠償。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祝某在視頻中提到,在向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反映問題後,慈利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介入。2020年9月27日,他的工行帳戶(尾號6969)收到了一筆款項共計255049.67元。同時,在2020年9月24日,唐虎家屬還向他微信轉帳了1萬元的利息。
祝某的帳戶收款記錄顯示,9月27日下午,其工行帳戶(尾號6969)收入255049.67元,匯款方帳戶名為「慈利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10月19日上午,慈利縣財政局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據他們了解,財政局帳戶是不可能向私人帳戶轉帳的,詳細情況可諮詢財政局事務中心。
「我們進帳出帳都是有嚴格的審批手續。」19日上午,慈利縣財政局事務中心秦主任向記者介紹,這筆錢的具體情況還需要經過審批手續查詢詳細帳目,「如果錢沒有問題,就要退付(給當事人)的,這種情況很多的。」
▲銀行流水顯示,從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的近半年間,祝某銀行帳戶被人幾乎在同一ATM機提款50多次,每次提款5000元。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被指轉帳者系輔警,已被調查採取措施
19日中午,祝某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兩湖法治」公眾號發布的有關其支付寶被盜的文章內容都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尚不清楚案件的具體進展。
上遊新聞記者致電慈利縣政法委書記秦永輝,對方稱正在開會,相關事宜可與當地宣傳部聯繫。
「我們注意到了這個事情,首先可以明確,這個人(唐虎)是個輔警。」19日上午,張家界市公安局政治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接到當事人舉報後,該局第一時間反應,對當事人依紀依規進行了調查處理,並對其採取了相關措施。「現在這個調查結果,我們正在同紀檢部門銜接溝通,將及時回應公眾關切。」
▲2018年9月17日,一筆2500元錢款從祝某的帳戶轉帳給了唐虎。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上遊新聞此前報導,10月10日,微信公眾號「兩湖法治」發文稱,湖南省張家界市慈利縣公安局在辦理武漢遠成共創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一案中,時任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及指導員多次向涉案公司代表表示「只要拿錢,即可撤案」、「辦這個案子的初衷,就是要搞點錢」等內容。劉鵬回應稱,退錢免災是古諺,錄音是斷章取義。
10月11日許,張家界市公安局發布通告稱,對網民反映的辦案民警違紀違規問題,聯合調查組正在開展調查,一經查實,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來源:上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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