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新華社主辦的《半月談》發表一則報導稱,內蒙古一名男子犯故意殺人罪於1993年被判刑15年,卻一天牢也沒坐過,還先後當上村主任、旗人大代表等,後於2017年才因貪汙公款入獄。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今天(9月4日),記者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政法委獲悉,該男子自2018年判決(刑期自2017年起)後已真正在監獄服刑,目前該委已聯合公檢法等多方對其此前「紙面服刑」情況展開調查。「目前還沒有調查結果。」該委工作人員稱。
同日,記者聯繫上被害者母親,74歲的韓傑。她向記者表示,過去27年裡,因為兇手被判刑卻未服刑,她一直在各部門間奔波討要說法未果。據悉,1993年兇手被判刑時,兇手母親系當地計生辦幹部。「一個殺人犯被判15年,卻一天未被收監,究竟誰在其中發揮作用?」韓傑說,她希望能徹底調查,追責相關責任人。
內蒙古男子殺害好友
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15年
據74歲老人韓傑向記者介紹,他們家與兇手的家都在內蒙古自治區陳巴爾虎旗西烏珠爾蘇木,相距大約500米,他的小兒子永春與兇手巴圖孟和是小學同學,從小是好朋友,經常往來,兩家人此前並無矛盾。韓傑說,據她了解,巴圖孟和的父母很早就離婚,巴圖孟和小學畢業後綴學,她的兒子永春則一直讀書。
這看似尋常的同學友情,於1992年5月12日發生徹底改變。
韓傑提供的1993年那則刑事判決書,記錄了巴圖孟和殺害她小兒子永春當天的場景。據該判決書顯示,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5月12日20時許,在陳巴爾虎旗西烏珠爾蘇木巴圖孟和家,被害人永春和被告巴圖孟和因打麻將發生口角後,被害人永春先動手打了巴圖孟和幾個耳光,巴圖孟和很生氣,隨後拿刀向永春的胸部和右肩捅三刀。
「他們身旁的斯琴巴雅爾要上前拉架時,巴圖孟和也向他身上刺幾刀,但斯琴巴雅爾用小凳子擋住後,逃到屋外。隨後,巴圖孟和從自家廚房又拿出一把菜刀去追趕斯琴巴雅爾,但沒有追上。後來,巴圖孟和返回屋內和那敏一起把永春送到醫院後,巴圖孟和自己去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被害人永春由於心臟破裂,造成大量流血而死亡。」
判決書顯示,庭審時,被告巴圖孟和曾辯稱,「永春先動手打了他的臉部後什麼都看不見。為制止永春繼續打他,他拿刀是為嚇唬他,而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
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現為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巴圖孟和因瑣事被人先毆打後生氣,並持刀殺害被害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所稱的「嚇唬人」和其辯護人所稱的防衛過當等辯解和辯護意見,不成立。判決顯示,認定被告巴圖孟和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韓傑說,他的小兒子出生於1974年,事發那年才19歲,正讀高二。
紙面服刑還當選村主任
24年後才因貪汙入獄
韓傑對這份一審判決並不滿意。她指出,這份刑事判決書始終沒有寫明兇手具體的殺人動機。至今,韓傑仍然不知道,曾經與兒子交好的朋友,怎麼會因為小小糾紛就殺害兒子。
受害者母親韓傑已74歲,圖據《半月談》
此外,韓傑也認為該判決量刑過輕。她告訴記者,在一審判決後,她曾找相關部門希望上訴,但被告知,案發時兇手巴圖孟和還差幾個月才滿18歲,而且有自首情節。
無奈接受一審判決結果的韓傑,更沒有想到的是,明明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的兇手,隨後卻成功辦理保外就醫,在往後15年竟一天監獄也沒蹲過,只在「紙面上服刑15年」。
據《半月談》此前的報導顯示,《半月談》記者經多方採訪核實,法院判決後,巴圖孟和以「全身水腫、尿血」為由前往醫院檢查。就醫後,他的母親、姑父就為其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並成為擔保人。據多名當事人回憶,這份手續上,有數名當地時任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籤字。
報導指出,憑這些手續,巴圖孟和連監獄的門都沒進過,便於1993年從看守所出來後,「重獲自由」。直到2007年5月13日,也就是案發15年整之後,巴圖孟和他母親再次來到看守所,但此行是為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而來。據悉,當時他們僅提供了一份當年的判決書,而看守所的一名內勤人員,也據此為其開具了刑滿釋放證明書,並加蓋公章。
報導還披露,自2007年巴圖孟和「在紙上刑滿釋放」後開始活躍起來。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圖孟和在該旗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任會計;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又連續當選嘎查達(即村主任)。因巴圖孟和被判刑的資料並未在檔案中體現,2012年他還當選為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
2017年,巴圖孟和職務犯罪問題東窗事發。經查,他在擔任嘎查達(村主任)期間,騙取草原生態獎補資金24.5萬餘元,並指使他人虛列獎補資金發放表,侵吞嘎查集體草場草原生態獎補資金28.2萬餘元。
記者查詢獲悉,2017年9月25日,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曾通報,依法對該旗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原嘎查達巴圖孟和等涉嫌貪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至此,巴圖孟和此前15年的「紙面服刑」問題,才引起當地關注。
當地政法委回應稱正調查
受害者母親盼徹底追責
據《半月談》報導,2018年6月14日,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巴圖孟和因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由於此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並未服刑,法院決定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貪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7年4月11日至2032年4月10日),並處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韓傑向記者表示,在巴圖孟和2017年被收監前,她曾到當地組織部門投訴,但一名官員告訴她:「巴圖孟和曾有功,以後你別找我們了。」她還曾找到陳巴爾虎旗公安局,但卻獲得該局的《不受理信訪事項告知書》,不受理的原因是「不屬於本機關管轄」。
據韓傑提供的1993年的判決書顯示,巴圖孟和的母親,當時為陳巴爾虎旗計劃生育辦公室幹部。韓傑說,巴圖孟和還有其他親屬在當地政府部門工作過。
針對該案,今天(9月4日)記者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政法委獲悉,巴圖孟和自2018年判決(刑期自2017年起)後已真正在監獄服刑,目前該委已聯合公檢法等多方對其此前「紙面服刑」情況展開調查。「目前還沒有調查結果。」該委工作人員稱。
此外,記者先後致電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以及陳巴爾虎旗紀委監委,均未獲得回應。
韓傑說,自小兒子永春去世後,她責怪公職出身的丈夫未能為兒子討回公道,夫妻關係變得緊張,18年前離婚。而她的大兒子10年前也因病離世,其妻子改嫁,韓傑則獨自撫養孫子,供孫子讀完高中和大學。
「判刑15年的兇手,竟可以不用坐一天牢,我不清楚他的親戚以及其他人是否在這一案件中,存在徇私或瀆職等行為。」 韓傑說,近30年來,她始終無法釋懷。已經74歲的她,最後的心願,是希望相關部門徹底調查,對相關責任人追責。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王瑩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