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天下為公。
在中國共產黨近百年的奮鬥進程中,有兩個字始終佔據最中心的位置,那就是——人民。從「為人民服務」到「以人民為中心」,從「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到「人民至上」,無不詮釋著這個國家、這個政黨與人民的心心相印,血脈相承。
「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在剛剛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
對於檢察工作而言,什麼是「以人民為中心」?回顧檢察實踐,我們不難從其實實在在的行動、樁樁件件的故事中找到答案。
將心比心,付之行動
時間悄然流去,卻總有一些日子讓人深深銘記。2018年6月28日,一個原本平凡的夏日,卻因一句話而變得不一樣。這一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新一屆黨組對檢察機關群眾信訪工作提出新要求:群眾來信要做到「件件有回覆」。
一項「老大難」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回覆」,談何容易。據說,當「件件有回覆」的要求傳到控申檢察官們的耳朵裡時,不少人都發出了「不可能」的質疑:全國檢察機關每年收到的群眾來信有近百萬件,而控申檢察條線的所有人加起來不過一萬多,負責群眾來信辦理工作的人員就更少了,做到「件件有回覆」難度大。
「要把人民群眾的事當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2018年7月始,一場以「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為要求的檢察行動在全國檢察機關自上而下開展起來。
先是最高檢第十檢察廳,頂住壓力,咬緊牙關,全廳所有人員都參與到群眾來信答覆辦理工作中,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答覆群眾來信。
然後是各地檢察機關,積極發揮檢察長帶頭辦信作用,把「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當作「一把手」工程來抓,且常抓不懈。
不止於「件件有回覆」,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最高檢還給「回復」規定了期限——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
這再一次讓控申檢察官們「叫苦不迭」,每天收到那麼多群眾來信,都要在7天內回復,簡直是「要命」。可「叫苦」歸「叫苦」,一旦投入到群眾信件辦理過程中,他們專業且一絲不苟。
「時間是緊了些,可轉念一想,誰不是有了難處、過不去的坎兒才給檢察機關寫信呢,我們越快辦理,他們的難處才能越快得到解決。」一位從事多年控申檢察工作的檢察官告訴記者,雖然覺得「七日內回復」難度很大,可既然作出了承諾,就要不折不扣地幹下去,言出必行。
當思想和意識統一起來,哪怕行路再難,又有何懼?如今,「七日內回復」早已不是問題。
「現在我們已經做到了『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但在落實過程中,也是有過教訓的。」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告訴記者,曾經有一個信訪件,由於申訴人郵寄地址不對,導致答覆結果一直沒有寄出去,申訴人和律師就誤以為檢察機關違背承諾,不答覆也不辦理群眾來信,不僅降低了司法公信力,也讓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打了折扣。
「後來,我們就要求答覆全覆蓋。不僅要答覆申訴人,如果材料中有律師或其他轉交信件的人的聯繫方式,也要一併答覆;答覆情況也要記錄在案,如果郵寄無法送達,就轉交下級檢察院代為送達,總之,想盡一切辦法。」徐向春說,兩年多來,「件件有回覆」一直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
而在眾多的「完善」中,「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已經變成了「群眾信訪件件有回覆」。
一字之差,有何深意?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辦公室主任郭小鋒解釋說,最開始工作重點是在解決「七日回復」上,針對的是群眾來信石沉大海的問題;慢慢地,「七日回復」已經不是問題,「三個月答覆」成為了關鍵,不僅群眾來信要實現,來訪也要實現。於是就有了這一字之變。
變化的不僅是名稱,工作力度也在一步步加深:研發上線全國檢察機關網上信訪信息系統2.0版,提高信訪件的辦理質量、效率和規範化水平;開展信訪積案清理活動,切實解決重複信訪居高不下、信訪積案化解不力問題;開展集中治理重複信訪專項工作,推動「群眾信訪件件有回覆」工作質效進一步提升……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微納製造與系統集成研究中心主任史浩飛發出這樣的感慨:「檢察機關應該壓力很大,但是這項工作是真的做到了群眾的心坎上。『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實體性答覆』是一項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的實實在在的舉措。」
「今年3月,最高檢部署開展了信訪積案清理活動,截至11月15日,確定的348件信訪積案已辦結334件,佔全部信訪積案的96%。」最高檢第十檢察廳三級高級檢察官齊濤告訴記者,在信訪積案清理過程中,最高檢領導帶頭包案,省級檢察院領導同步包案,他們「既掛帥又出徵」,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
「實踐證明,信訪積案由院領導包案辦理,化解速度和力度都大大增強,尤其是省級院領導包案辦理的案件,化解率在80%以上。」齊濤介紹,在不久前的一次工作會議上,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提出了集中治理重複信訪和化解信訪積案的十項措施,第一條突出強調的就是「領導包案,明確責任到人」。
從「七日回復」到「三個月答覆」,再到「清理信訪積案和治理重複信訪」,將心比心的勇氣、為民利民的情懷擔當,流淌在共和國檢察人的血液中。
讓公平正義看到、聽到、感受到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高頻句。如何具體落實?案件公開聽證,就是檢察機關的自我加壓。
2020年1月到9月,全國檢察機關對13970件案件舉行公開聽證,當事人同意檢察機關處理意見12858件,佔聽證案件總數的92.04%。
「我們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現象,舉行公開聽證多的省份,信訪案件數量和重複信訪數量,都呈下降趨勢。」齊濤告訴記者,這也可以從側面說明,公開聽證是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一項重要舉措,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最高檢領導不止在一個場合強調過公開聽證的重要性。更提出要求,檢察長要帶頭主持公開聽證。
在一長串主持過公開聽證的人員名單中,我們從中不難發現許多熟悉的名字:張軍、童建明、張雪樵、陳國慶……在最高檢院領導們的「頭雁效應」下,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最高檢各廳負責人都頻頻帶頭主持公開聽證。
一位最高檢的廳長告訴記者,最高檢正在研究部署,下一步打算在全國檢察機關推行檢察長帶頭主持公開聽證這一做法,要讓檢察長帶頭成為常態,而不是例外。
「你們吃過早飯沒有,穿得暖不暖和?」
「我們吃過了,穿得可暖和……」
這是發生在一場公開聽證會前的一幕,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關切地詢問申訴人母子。
這是一件歷時七年的陳案。2013年4月14日,該案原審被告人張某與時年22歲的申訴人孫某等人因言語不和發生廝打。張某用拳頭將孫某眼部打傷,致左眼球摘除,構成重傷。後張某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賠償孫某直接經濟損失6萬餘元。
孫某及其母親王某多年以來一直不斷申訴。為了切實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檢察機關決定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全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等社會第三方力量共同參與辦理該起刑事申訴案。
申訴人及其代理人與原案承辦法官、檢察官就定罪量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聽證員也對當事人進行了疏導說理。
「檢察機關通過公開聽證,面對面與你們溝通,就是為了讓你們解開『心結』。希望你們能夠不再糾結於過去,積極向前看,通過合法合理方式,努力爭取新的更好的生活。國家和政府也會採取措施解決你們的實際困難。」陳國慶說這番話時,王某不停地點頭,滄桑的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話說開了,心結也就慢慢解開了。
了解到申訴人一家是村裡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未獲得張某的實際賠償,檢察機關還對其啟動了司法救助。
把檢察辦案過程「曬」出來,把聽證員等「第三方」邀請來,大家坐在一起釋法說理,用公開聽證的形式化解信訪案件,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公開聽證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可信,司法救助則讓公平正義更加溫暖人心。
2020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司法救助案件超過1.7萬件,發放救助金額2.8億餘元。
陝西省山陽縣的一對未成年兄弟未曾想到,自己也可以成為司法救助的對象。
兄弟二人的童年是不幸的,父親因拐賣兒童罪被判入獄,母親是聾啞人,文盲,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生活陷入了難以想像的困境。
「不能讓家庭的悲劇毀掉孩子。經過調查核實,兄弟二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我們決定對其開展司法救助。」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魏曼告訴記者,該院在發放救助金外,還多次牽頭公安、民政、殘聯、婦聯、街道辦等部門召開協調會,妥善解決母子三人在南京的生活困難問題,同時還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與原籍職能部門對接,落實回到原籍後的貧困戶等政策補助。
「『應救盡救』『應救即救』,是最高檢對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年還要求,要在2020年底前消除司法救助『空白院』。」最高檢第十檢察廳二級高級檢察官馬滔告訴記者,按照目前的工作進展,基本可以實現這一目標。
將每一起案件都努力辦到極致
如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堅持以辦案為中心,最高檢要求每一位檢察官都要以「求極致」的精神將每一起案件努力辦到極致。怎樣叫辦到極致?在最高檢領導看來,一個很重要的衡量標準就是,問題有沒有解決,能不能以最佳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對標人民群眾的新需求新期待,最高檢黨組開創性地提出「案-件比」全新概念。
什麼叫「案-件比」?就是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案子,與案子進入司法程序後所經歷的有關訴訟環節統計出來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組對比關係。
為什麼要提出「案-件比」?就是為了跳出檢察看檢察,以人民群眾需求為價值導向,擠掉司法辦案環節不應有的「水分」。
「『案-件比』的提出,就是為了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管理,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督促檢察官努力把工作做到極致,從而提高檢察機關整體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最高檢案管辦案件統計信息管理處副處長鄭成方告訴記者,作為衡量司法辦案質效的「GDP」,「案-件比」的內核其實就是「責任」,要求檢察官以「工匠精神」辦好每一個案子。
為了以「案-件比」引領檢察辦案求極致,夯實「責任」二字,最高檢更是要求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檢察官業績考評,要讓幹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差區別開來。
「檢察官業績考評就是要把不能勝任辦案、不能獨立承擔司法責任的檢察官比出來、把員額退出來,讓優秀的檢察官覺得有動力,讓不能勝任者有壓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退的動態管理機制。」最高檢政治部負責人的一句話道出了業績考評在激發檢察人使命擔當和內在動力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在暨南大學教授張鴻巍看來,開展業績考評,是檢察機關對人民群眾追求司法公正的積極回應。「無論是日常精細化辦案,還是通過法律監督推進司法公正,檢察官業績考評通過計分考核,將責任壓實到每一名檢察官身上,讓人民群眾從高質量的檢察產品中感知公平正義。」同時,張鴻巍表示,檢察機關要更加重視人民群眾的司法體驗,據此不斷改進和實施更加符合人民群眾期待的量化考核體系,更好地實現為人民司法。
悠悠萬事,民生為大。以人民為中心,折射的是共產黨人最大的初心。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檢察機關將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嵌入血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書寫更加壯麗的檢察篇章!(檢察日報 孫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