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是酒精中毒惹的禍?
最近,廣大網友關注的李心草溺水身亡案有了最終的判決結果:被告人羅秉乾,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警方的案情通報提及,李心草當天和羅秉乾等三人,在聚會的過程中去了三個酒吧,喝了大量的啤酒和一些雞尾酒。在飲酒過程中,李心草逐漸出現醉酒反應,表現出煩躁不安的狀態,陸續出現胡言亂語、拍桌子、砸物品甚至拿瓶蓋割手腕等異常舉動。
為讓李心草醒酒,羅秉乾還掌摑李心草,但他的這一行為卻刺激了李心草情緒更加失控。最後,因為眾人的疏忽,尤其是羅秉乾沒有採納同行者,關於將李心草送去醫院或向警察尋求幫助的意見,間接導致了李心草在乘坐計程車時突然拉開車門,跨越欄杆墜江溺亡。
之前,2000年有一篇研究提到,1/3溺水死亡事件與飲酒有關。因此,有專家推測認為:李心草在落水前的各種瘋狂行為,比較像酒精中毒的徵兆。對於這一點,我也比較認同。
因為當天李心草和其他三人喝了太多的啤酒,還喝了度數不低的雞尾酒(含伏特加這種烈性酒),而且李心草沒有及時吐出,或者吃解酒的食物和解酒藥,所以很容易出現酒精中毒的情況。
二、過量飲酒傷身也傷神
酒精其實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大量飲酒後引起的酒精中毒症狀,隨我們個人的飲酒量、血液中的乙醇濃度和個人身體耐受性,而有著比較大的差異,醉酒的臨床表現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興奮期
在此階段,飲酒者會感到放鬆、愉快和興奮,還有自信,很多人會出現話多、健談、易怒,有粗魯和攻擊行為,部分人則表現為沉默或者孤僻。
2.共濟失調期
在此階段,飲酒者的肌肉運動會不協調,有說話含糊不清、步態不穩、視力模糊等明顯的共濟失調表現,同時可能出現噁心、嘔吐、嗜睡等情況。飲酒過多的人,在心理上也容易出現抑鬱症狀、心境低落或者狂躁不安等特點。
3.昏迷期
在此階段,飲酒者會進入昏睡狀態,體溫會降低、瞳孔散大,部分血液中的乙醇濃度較高的人,還會出現深度昏迷、血壓下降和心跳加快的情況,甚至可能會因呼吸、循環麻痺而死亡。
每個人對酒精的吸收和反應差異很大,尤其是第二階段的反應,與飲酒人自己的心境、情緒、人格狀態有很大關係。
由警方的案情通報來看,李心草在12個小時之內大量飲酒,其身體耐受不住,可能出現了急性中毒現象,這種情況下往往會出現:
· 說話含混不清、注意力分散,思維混亂、行動不協調,難以控制自己的動作;
· 可能出現不當行為,變得好鬥、講粗話;
· 情緒會在高昂和絕望之間搖擺。例如,她有用瓶蓋試圖割手腕等自殘行為。
像李心草一樣,很多人並不知道自己醉酒後會有什麼反應,醉而不自知,因為醉酒時大腦的思維已經混沌,身體行動也不受自己控制。
而且很多人飲酒都只到達過第一階段,不知道在第二和第三階段會出現多大危險。常言說「借酒澆愁愁更愁」,其實是在提醒我們,人在情緒不穩定、心境低落的狀態下,其實是非常不適合飲酒的,尤其不適合喝烈性酒。因此,古時候的範仲淹才有這樣的感嘆:「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但是李心草卻還在最後一個酒吧,喝了摻有伏特加這種烈性酒的雞尾酒,所以加重了她醉酒的程度。而她一旦很快進入醉酒狀態,抑鬱的情緒不僅不會緩解,而且更嚴重了,後面才會出現更加瘋狂行為。
三、文明飲酒、保護自己
所以,為了健康,常常有醫生建議我們,一旦出現酒精中毒,應及時採取以下措施:
1.讓醉酒者側臥,因為他們常會嘔吐,而嘔吐物可能會阻塞氣管,導致窒息,所以必須讓其側臥,以便使嘔吐物流出口腔。冬天要注意給醉酒者保暖。
2.要儘快催吐醉酒者,可以用筷子刺激其咽喉進行催吐,以減輕酒精對其胃黏膜的刺激程度。
3.讓醉酒者多喝水,例如溫開水、淡鹽水、糖水或蜂蜜水等,以便降低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並加快排尿,使酒精隨尿液迅速排出。
4.可吃水果,如梨、橘子、蘋果、西瓜、番茄等,這些水果可以促進酒精乙醇的分解。
5.可以服用維生素B和維生素E,這些也能促進酒精乙醇的分解。
6.對於醉意比較濃的飲酒者,可以用白糖5克,再加食醋30毫升,等到白糖溶解之後,讓其一次性喝下去解酒。
7.安排醉酒者臥床休息,注意保暖和觀察呼吸脈搏情況,如出現脈搏加快、呼吸減慢、皮膚溼冷、煩躁等現象,要馬上送其到醫院進行救治。
8.對於嚴重的急性酒精中毒患者,如出現煩躁、昏睡、脫水、抽搐、休克、呼吸微弱等症狀,應該儘快轉送醫院進行急救,一刻也不能耽誤。
試想一下,如果當時羅秉乾能對醉酒的李心草採取正確正確的處理方式,而不是用扇耳光等錯誤方式導致她更加煩躁,加重其不良的精神狀態和心境,也許就不會出現李心草翻越欄杆墜江溺亡的悲劇了。
四、從悲劇中吸取教訓
年輕的女大學生李心草醉酒溺亡是一起讓人痛心的悲劇。而我們也要從中吸取教訓:
1、親朋好友在聚會飲酒過程中應做到不酗酒,不強迫自己和他人大量喝酒,喝酒既傷身又傷神,尤其是一些度數很高的酒。喝酒要適量,同飲人之間要互相監督、勸阻和提醒、照顧,這不僅是道德上的義務,也是一種法律上的義務。
2、對於已經醉酒或出現不良反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生命安全的共飲人,我們應當及時勸解和照顧,並通知其家人,將醉酒人安全送回家,或協助送其往醫院救治,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參與飲酒人的安全和利益。否則,共飲人相互之間漠不關心,推卸責任,不管他人,不予救助,疏於照顧, 如果導致其發生嚴重後果,就要像羅秉乾一樣,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每個人都應該謹記喝酒的行為禮儀,點到即止。《本草綱目》早已提及:「少飲則和血行氣,壯神禦寒,消愁遣興;痛飲則傷神耗生,損胃亡精。」所以,即使是自己或者他人酒量不錯,也不能喝酒過量,否則容易出現酒精中毒甚至其他更加嚴重的後果。切記「酒極則亂,樂極則悲」!
李心草這起因醉酒引發的悲劇也給我們大家敲響了警鐘:聚會喝酒要節制,相互照顧不能疏忽!
生命只有一次,無法重來。世上有解酒藥,卻沒有後悔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