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無錫市大數據管理局及所屬單位公開選調人員簡章
一、計劃和職位
無錫市大數據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公開選調人員2名。具體職位詳見《2019年無錫市大數據管理局及所屬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職位表》(見附件)。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報名範圍:
1.全市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市經批准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其中,參照管理事業單位中,符合下列情況的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職位:
(1)原為公務員後因工作需要調入參照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
(2)通過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公開招錄的人員。
(3)國家政策性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
(4)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已辦理調任的人員。
中央和省級機關設在我市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且報名前須在本單位工作3年以上,以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相應年限可縮短為2年(因機構改革原因涉及人員劃轉的,轉隸前後的工作時間可累算)。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後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
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後出生)。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通過現場方式進行,時間:2019年12月5日9:00至12月13日16:00(周末除外),地點:無錫市觀山路199號市民中心5號樓715室,報考人員可提前將本人的《2019年無錫市市級機關(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發送至16331619@QQ.com。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報名表(附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曾受表彰或榮譽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將取消報名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市大數據管理局依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必要時可要求報考人員按審核意見補充相關內容。報名時間截止前未補充的,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也不得同時報考其他選調單位的職位。報考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開考比例為1:3。報名時間截止後,對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市大數據管理局將根據報名審核情況研究已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能否進入筆試環節,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後,將通知相關報考人員。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能力素質,不指定考試範圍,滿分為100分。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須達到60分。筆試時間: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11:30,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後,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筆試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於考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公布。體檢前,入圍體檢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本人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由市大數據管理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三)體檢與考察
入圍體檢人員到無錫市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及規定執行。體檢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市大數據管理局組織實施。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將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發放徵求意見表、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要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報考人員自願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無故放棄資格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若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情況,由市大數據管理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並報市委組織部批准。
(四)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考察結束後,公開選調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由市大數據管理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並報市委組織部批准。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幹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規定及程序,由市大數據管理局報市委組織部審核,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3.任職。對選調人員根據選調相應職位確定職級,也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職務職級。
四、報考諮詢電話:(0510)81828317、81828316
監督電話:(0510)81828307、81824634
本簡章由無錫市大數據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