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家庭暴力問題在離婚糾紛中越來越普遍。家庭暴力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家庭成員的的合法權益,危害家庭的安全和幸福,更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諧。那麼。遭遇家暴後該怎麼處理,儘快離婚呢?下面的案例或許能給你一些啟示。
案件詳情:張某與餘某於2015年結婚,婚後張某經常因生活瑣事與餘某爭吵並對餘某進行毆打。餘某因傷勢嚴重,多次就醫治療,每次均產生較高的醫療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等。2018年,餘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同時,夫妻關係已經破裂無法修復,於是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要求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重慶瀚灃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本案中,餘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被家庭暴力,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張某支付損害賠償金。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對方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任意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張某長期對餘某實施家庭暴力,餘某有權要求張某支付損害賠償金。
同時,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遵循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張某長期對餘某實施家庭暴力是導致兩人離婚的主要原因。餘某作為婦女一般是家庭關係當中相對需要保護的一方,因此人民法院一般會根據財產的性質作出有利於女方的判決,但並不等於一定會多分財產。
所以,餘某在遭遇到家庭暴力時應當及時報警,並保留好相關證據(拍照、錄音、錄像等),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下,家庭暴力是導致離婚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婚姻法明確禁止家庭暴力,規定配偶一方對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經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暴法》也通過規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以期保護家庭中的弱勢群體,對家庭暴力行為進行遏制。本案就是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案件,在證據鏈完整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會判決準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