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為確保防疫一線人員和市民所需口罩等產品質量安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力度打擊防疫用品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開展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執法工作,今天上午,市市場監管局曝光5起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問題口罩案。
微信售賣問題口罩
1月27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根據線索,對位於甌海區西山西路景西嘉園的微商陳某某處進行檢查,現場查獲75000個口罩,上述口罩均無中文標籤且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執法人員當場予以查扣。據初步調查,陳某某稱從義烏市某醫療公司購進,主要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上述口罩,銷售價格為60-80元/包(一包50個)。目前,上述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過期口罩以次充好
1月28日,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其轄區內瑞安市某藥品有限公司查獲「三無」且已失效口罩2985隻。該藥店銷售的口罩外包裝無中文標籤,但標註有「EN 149:2001 FFP2 CE0194」「DATE LIMITE D』UTILISATION:19/10/2014」等字樣,顯示其屬於符合歐洲FFP2標準的防護口罩並已於2014年10月19日失效。現場執法人員立即責令該藥店停止銷售,並對現場查獲的不合格口罩全部予以扣押。經初步查明,當事人於1月27日購進3000隻,共銷售了15隻,銷售價格5元/只。目前該案已立案調查。
「三無」產品不符標準
1月28日,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稱其在永中街道羅東街的溫州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購買四盒帶有「FACE MASK」「SURGICAL DISPOSABLE」字樣的「三無」口罩。執法人員對該商家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這批口罩,該公司銷售「三無」口罩,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正立案調查中。
同日,龍灣狀元市監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轄區有經營戶經營三無口罩。狀元市監所執法人員經過現場調查取證後發現:該經營戶銷售的是一種品名為「保為康」的防塵口罩,外包裝無產品名稱、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且無法提供正規的進貨單據和檢驗報告。已構成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違法事實,現已立案處理。
1月29日,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對位於甌海區潘橋街道陳莊村後岸東路208號開展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企業正在從事口罩銷售工作,現場發現該企業銷售的口罩無中文標識、無產品名稱、無執行標準,該產品共12000個,執法人員現場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溫州新聞客戶端
記者:鮑南南
通訊員 潘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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