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高等法庭日前對一起房屋買賣糾紛進行了審判。一對華人買家在籤約購房後,無法在期限內完成交易,導致賣家損失慘重。法官最終判買家需賠償近30萬元,彌補賣方損失。
(CP24)
據法庭文件顯示,2017年春季時,大多倫多的房產市場異常火熱,但隨後又冷卻了下來。一些人因此陷入了麻煩。來自萬錦市的一對華人夫婦正是遇到了這種情況。
賈先生(音譯)與太太於2002年時從中國移民到加拿大。夫妻倆在2011年時以46萬5000元買下了萬錦市的一棟房子,並與自己的兒孫住在一起。
據賈先生表示,2017年時,他們之前買房時聘用的地產經紀給他們介紹了位於Stouffville的一套叫價120萬元的房屋,還說原先萬錦市的房子可以賣到大約110萬元,如果把它賣掉,再貸一些款,就可以換套更舒適的房子了。
隨後兩人以116萬多元籤下買房合同,決定購買Stouffville的這套房子,還付了3萬元的定金,交易日定在2017年9月14日。原先合同中關於貸款的有條件交易於6月21日被刪去。
買了房之後,賈先生就開始著手把原先的房子賣掉。但時逢政府打壓樓市,房地產市場突然冷卻了下來,原先的房子無法如願以110萬元賣出去,賈先生提出延遲交易,雙方同意將交易日延長至2017年10月26日,同時賈先生也同意支付4000元給賣家作為延期的補償。
但到了10月26日,交易還是無法完成,理由是賈先生位於萬錦市的這套房產買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易,因此他無法得到購房資金,雙方再次同意延期至10月30日。
但是到了30日時,賈先生的顧問律師向賣家顧問律師提出,要求再延期至2017年11月1日,因為萬錦房產交易未完成,賈先生還需要時間來處理賣房手續,否則就無法購房。
當天賣家律師提出願意推遲,但遲遲未收到賈先生律師的回覆確認。最終,這次交易無法完成。
(nationalpost)
賣家隨後將賈先生及其太太告上法庭,原因是因這筆交易無法完成,他們不得不在11月2日再次將房屋掛牌出售,但市場已經是另一番局面。這套房子直到2018年3月9日才售出,成交價是90萬元,兩次交易的金額差額達26萬。
而且在等待賈先生完成交易期間,賣家已經籤約購買了位於Stouffville的另一處房產,因未及時收到賈先生本該支付的買房款,他們不得不使用橋接貸款,因此又損失了一筆錢。
賈先生及太太對此表示,兩人的母語都是普通話,英文不流利,學歷不高,當時不明白毀約的嚴重後果,同時他們也狀告自己的地產經紀引導他們購買超出他們經濟能力的房產,而他們的律師也未向他們說明違約的風險及後果。賈氏夫婦還由此提出了第三方索賠。
最終法官認為,賈先生及太太並非第一次買房,理應明白合約中的條款。法官於今年四月判賈氏夫婦賠償賣家29萬多元,包括兩次賣房的金額損失及貸款損失等。
(法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