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著眼於樂理上的區別,適於稍有樂理基礎的讀者,當然我會儘量把語言通俗形象化(畢竟對於不太了解藍調與爵士的人群來說這本來就是很玄的東西),儘量讓所有人看懂。
本人是名業餘布魯斯樂手,站在布魯斯的角度上來解釋,爵士樂略知一二,為了不誤人子弟,僅說明爵士樂和布魯斯的差異所在。
爵士樂在旋律與和聲上的複雜性要明顯高於布魯斯,甚至可以說幾乎領先於所有其他流派音樂。兩種音樂隨著時代的發展都有許多拓展以及與其他流派音樂的融合,但其根源是不變的,在此我只說兩種音樂形式最根本的,也就是原始形態的區別。
現代音樂的組成部分有三,旋律、節奏與和聲,節奏上兩者相近,都帶有搖擺的性質,通俗點說聽了都想晃,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和聲和旋律,下面我將從這兩個角度上分別闡釋。
布魯斯:
和聲:從根本上講,全篇屬七和弦(1 3 5 b7),這是布魯斯的根基。雖然從後期發展上看,尤其是在現代一些的布魯斯中,屬九和弦也非常多的被投入使用,偶爾還會用更複雜的和弦替代,但不變的是以永遠會以屬七和弦為根基。和聲走向上,最經典最常用的是所謂的12小節布魯斯:I I I I, IV IV I I, V IV I V(和弦級數)
旋律(即音階):布魯斯獨有的混合音階,由小調布魯斯音階(1 b3 4 b5 5 b7,即6平移到1後的6 1 2 b3 3 5)與大調布魯斯音階(1 2 b3 3 5 6)混合疊加,組成1 2 b3 3 4 b5 5 6 b7,b3, b5, b7這三個音被叫做布魯斯音(Blues Note),由此蘊生出了所謂的藍調味道。另外,在12小節布魯斯進行中,為了凸顯和聲走向,I、IV、V級的屬七和弦音階(1 3 5 b7, 4 6 1 b3, 5 7 2 4)也常常被使用。
插播一段為什麼屬(七)和弦成為了the chosen one:所有的和弦,按照色彩的明暗可以分為三個大家族,即大和弦major(1 3 5 7)、小和弦minor(1 b3 5 b7)及屬和弦dominant(1 3 5 b7),觀察和弦音組成,上述三者的區別僅僅在3和7有無降音,說成人話:三音與七音決定了和弦的明暗色彩,maj為明,min為暗,而dom介於明暗之間。前文提到,布魯斯在旋律上使用了由大小調布魯斯音階組成的混合音階,說明該音階的色彩介於純明與純暗之間,具有雙重屬性,因此具有相應大小調混合性質的屬和弦,作為布魯斯的根基。另外再多說一句,在比如人聲或吉他的演奏中,為了營造這種介於大小調之間的臨界效果,在出現b3音的時候經常要抬高1/4個音,創造出介於b3和3之間的臨界音,這樣演奏更有味道。
爵士樂要複雜得多:
和聲:與布魯斯的通篇屬七和弦相比,爵士樂在和聲的使用上要廣泛得太多。在上述三大和弦家族基礎上,可以任意依照個人意願往上疊加音,比如maj7加上9音2(re)即為maj9和弦,min7加上13音6(la)即為min13和弦,數量非常之多,不再列舉(所謂「爵士樂是自由的」,就是自由在這了,以及下面要說到的對應音階的自由選擇上)。在不太習慣的聽眾聽來,這些和弦的音響效果就有點陰陽怪氣(哈哈),這便是爵士樂最為人熟知的特點之一。
旋律 :相比布魯斯,爵士樂得用三五十個音階,甚至不止,用得最多的音階叫做調式音階。
插播一段什麼叫調式音階,明白的或者實在不明白的可以直接跳過:我們最常見的自然大調音階1 2 3 4 5 6 7,在調式音階裡我們稱之為Ionian音階,把他放在C調中,也就是C調Ionian音階為C D E F G A B。好了,這時如果我們把其中的2也就是D當做主音,也就是當D=1,那麼音階就變成了D E F G A B C,根據音程關係,這時音階的唱名就變成了1 2 b3 4 5 6 b7,這個就叫做Dorian音階。因為音程的不同Ionian音階和Dorian音階有不同的色彩味道,然後以此類推,把C D E F G A B中的每個音依次當成一回主音1,就會出現七個不同的音階,而每個音階都有其不同的色彩味道,這就是調式音階。
再形象一點的解釋所謂色彩,以一個和弦做例子,C7和弦(1 3 5 b7)。如果只改變字母名,比如變成B7 F7,那麼改變的只有音高,而他的色彩,也就是聽起來的感覺是不會變的;但如果字母名不變,改後面的數字,比如變成Cmaj7(1 3 5 7),如果有樂器的朋友們可以拿出來馬上試試,他的色彩一下就變得非常溫柔,而非C7那樣尖銳,這就是我們所謂的色彩。和弦有色彩,音階也有色彩,每個調式都有其不同的色彩,這就是調式音階。
爵士solo樂手要做的就是玩轉調式音階,清楚N多種音階及其色彩,同時音階與和聲的色彩要吻合,具體地說就是在某一和聲背景下所選用的音階要與該和聲有對應關係。因為和弦、音階數量龐大,爵士樂的學習要明顯難於布魯斯以及其他各種流派音樂。
總的來講,對不了解爵士樂與布魯斯的人來說,為什麼兩者聽起來差不多。從三要素上看,無論和聲節奏旋律,爵士樂理論上都覆蓋了布魯斯。換個說法,爵士樂中經常會使用布魯斯的東西,比如旋律上使用布魯斯中常用的音階,和聲上經常使用布魯斯最根本的屬七和弦,節奏上都帶有swing(爵士的swing和布魯斯的shuffle是不同的)的搖擺感。但爵士樂大於布魯斯,存在布魯斯沒有的色彩。所以,如果懂布魯斯而不懂爵士的人聽爵士,會覺得一會明白一會不明白,而懂爵士的人聽布魯斯(懂爵士的人肯定懂布魯斯),就會覺得簡直小兒科。很多布魯斯大師都是野路子,早期甚至有很多不識譜的,但要是翻看爵士樂的大師的簡歷基本都會有過一段在某某音樂學院進行學習的過程。
個人看來,如果說在白人音樂世界裡古典樂為複雜,鄉村民謠為簡單,那麼在黑人音樂中,爵士就是古典,布魯斯就是民謠。前者更嚴謹更加學院範兒,而後者更草根更貼近普通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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