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四川皓錦律師事務所-姜宇涵律師
2009年3月7日,年僅29歲的韓國演員張紫妍在家中自殺。
起因是,其所屬經紀公司領導金某強迫張紫妍向31人提供一百多次性服務,當中涉及任職企劃公司、金融機構及廣播公司等人士。
此案一發,在韓國引起軒然大波。
2010年11月,張紫妍所屬經紀公司老闆金某和經紀人劉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但以緩刑2年及社會服務160個小時結案。
這個新聞,讓人義憤填膺,而國內漫畫家蔣某粉絲在談及此案時,卻津津樂道,期望將「女性淪為物品、性侵合法」等思想在現實生活中合法化,讓人不寒而慄。
遼寧漫畫家蔣某的漫畫《帝國主義》中,構建出一個「性別等級」的帝國,其中「憲法規定女性不屬於人、男性擁有處死女性的權利、所有女嬰屬於一級XN」等設定。
甚至在疫情期間,蔣某甚至把醫生和新冠病毒混為一談,開葷玩笑,畫黃漫。
而男性則是所有女性的統治者,享受各種虐童、殺剿樂趣,其血腥、暴力與變態程度令人咋舌。
漫畫《帝國主義》設定
漫畫《帝國主義》設定
作者蔣某甚至還專門為自己取了一個日本名字teikoku kizoku(意為:帝國貴族),並在日本建立個人主頁。
不滿足只在國內傳播,蔣某還聘請了兩個翻譯,非法出版中文、日語、英文三個版本的漫畫,售價為200元一本,以期將他所效仿日本軍國主義繪製而成的731恐怖漫畫進行更大範圍的國際化傳播。
經觀察,漫畫受眾遍及虎撲、知乎等社交平臺,隨處可見排成長隊求「求全套」資源的回帖發言,其中包含多少未成年人則不得而知。
蔣某粉絲為他辯解:「他每幅作品後面都有寫:獵奇只是娛樂,希望大家尊重愛護女性,所以我們不該責罵他。」
但是,作品後標註了「只是娛樂」就真的沒事了?納粹、WA婦、女嬰是可以拿來這樣殘忍「娛樂」的嗎?可以拿來博讀者一笑?
有粉絲會爭辯說「你要分清現實和漫畫。」
但其實我們都心知肚明,這漫畫在網絡大肆傳播,而且有中日英三種語言版本,讀者人數龐大。有的男讀者洋洋自得地貼出JM漫畫連結,威脅發聲的女性:「再鬧,這就是你們女人的下場。」
追隨者用漫畫中的情節威脅恐嚇現實中的女性,這就已經錘破了虛擬與現實之間的界限。
證實觀看色情暴力作品後,男性增加了對女性的暴力攻擊。JM粉絲用《帝國主義》漫畫威脅女性博主,正是這種暴力攻擊升級的證明。
所以為什麼有「家暴日家暴不出警」「當街殺妻殺女輕判」「虐女致死緩刑等非人間事件層出不窮。
因此,這類作者作品都不無辜,任何分類都無法允許純粹的納粹的反人類違背民族情感的糟粕垃圾。杜絕色情漫畫作者的出現和傳播,作者追責,禁絕作品,才是降低進一步犯罪發生的最有效的途徑。
我們需要做的,是停止散播惡的種子!可能的途徑有:
文化部整治含有誘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恐怖活動,危害社會公德內容的網絡動漫產品。
全國文化市場統一舉報電話:12318,舉報網站:http://www.12318.gov.cn。
蔣某抄襲了漫畫作者Ivan Laliashvili(之前在網易工作)的作品。
雖然蔣某辯解說「我寫了這是借用」,但「借用」不是免死金牌,而且蔣某連作品來源都沒有標註。
借用的前提是「獲得原著作權人的許可」。沒有許可,就算是用在贈品上,也不能掩蓋商業牟利的事實。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蔣某的行為已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若著作權人提起民事訴訟,蔣某免不了賠償的命運。
漫畫作者Ivan Laliashvili-原稿
蔣某-抄襲二改圖
首先,若網絡上有關蔣某的信息屬實,那麼我國刑法有權對其進行管轄。
如果證實蔣某在國外創作,那麼他在國內進行作品傳播、出版、販賣行為所構成的犯罪結果,依然適用我國的屬地管轄原則。
其次,獲得商業資本支持的蔣某備受鼓舞,前後非法出版了包括《國京女子監禁學院》等在內的近十部系列作品,實體漫畫全套售價高達1000元,通過QQ、淘寶商城等渠道非法販賣(對象包括未成年人),大肆牟利。其中一本實體漫畫只有40頁,人民幣200元。
個人認為,蔣某的行為較為符合「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定罪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JM製作、非法出版並盈利的「作品」,具有系統的、成熟的、精細的世界觀設定。它從法律層面、政治層面、規章制度層面、社會常識層面,對女性進行完全的「非人化」「性工具化」「器物化」設計和規定,以徹底泯滅女性人格、女性全體淪為男性XY和凌虐欲服務的「物品」為最高宗旨和基本原則。
這是一份「極端男權社會藍本」,是非常冷靜的,具有ZZ煽動意義的極端男權恐怖主義意識形態輸出。
JM作品的曝光源於其粉絲在「張紫妍案」中對JM帝國實現的嚮往。
大家不要以為這是又一次需要挨幾句臭罵就能挺過去的「女人那檔子事兒」,反應快的國家(比如加拿大),已經把incel明確定為恐怖主義。
其實攤開來說,從南昌紅谷灘到今年法官被殺案,這種恐怖主義在我們國家早已經圖窮匕見,只是我們的陳舊思維習慣性的把它歸為「女人的問題」,而不是「社會的問題」。
總之,創造自由,並不是隨心所欲的自由,不能觸及人民的底線。漠視人權的牟利行為,沒有自由可談。
創作自由不應該是利慾薰心之人的免死金牌。
蔣某及其洗地粉高喊「創作自由」,但他們其實別有所圖,這時的問題就不再是「創作應該有自由嗎」,而是「牟利應該有自由嗎?」
蔣某作品針對全體女性具有侮辱性、恐嚇性,包括所有年齡職業身份國籍背景,無視所有女性的職業勞動價值,反對一切人類社會標準。
這不是小眾範圍的「XP」,而是針對女性的恐怖主義。
如果一個人,僅僅因為你的性別,就要讓你服從,踐踏你,凌虐你,侮辱你,你能不害怕嗎?
希望大家持續關注的同時,要理性對待,不要網暴,不應用網絡來作出處刑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