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萬濤曾公開表示,刑事案件中最難辦的是黑社會性質犯罪,說情打招呼的多,辦案人員還經常受到誣陷、恐嚇和威逼利誘。王萬濤家人接受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認為王萬濤和妻子付小玲被調查,是來自已入獄的胡志全涉黑團夥的舉報。
「最初的從警想法,就是想當一個除暴安良、維護社會穩定、為老百姓提供安全的俠客。」說這番話的,是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王萬濤。2017年9月,因突出的辦案成績,他被評選為「全國公安百佳刑警」。
據媒體報導,王萬濤曾被稱為「刑偵戰神」,共偵破各類刑事案件3000餘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180餘起,偵辦黑社會性質大案5起、準確率100%,被打擊的涉黑犯罪人員800餘人。
今年8月26日,昔日「刑偵戰神」王萬濤和妻子付小玲一起,站上了綿陽市三臺縣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三臺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從1994年開始,王萬濤和妻子付小玲共同收受財物659萬元,單獨受賄61萬元,夫妻兩人還分別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賭博罪。
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注意到,王萬濤在庭審中否認了此前所作的有罪供訴,當庭表示自己在調查期間遭遇了「誘供、指供」。王萬濤妻子付小玲也僅承認收受60多萬元現金,認為這是自己經商時正常的人情往來。三臺縣檢察院出庭公訴人當庭表示,王萬濤和付小玲當庭否認自己曾作出的有罪供述,屬於「翻供」。
8月27日,該案經過兩天庭審後休庭,案件將在9月繼續開庭,處理涉案財產事宜。
2017年9月,王萬濤贏來高光時刻,獲得全國百佳刑警稱號。/直播綿陽
1 「刑偵戰神」被控受賄720萬元
2020年8月26日,經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三臺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王萬濤和妻子付小玲犯受賄罪,王萬濤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付小玲犯賭博罪一案。
三臺縣檢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9年期間,王萬濤利用擔任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和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等職務的職權,為綿陽當地商人楊順昌、羅軍等人提供幫助,與付小玲共同收受、索要他人所送財物價值共計659.27萬元,王萬濤單獨收受楊順昌等人所送財物價值共計61萬元,其中王萬濤與付小玲共同向他人索賄52.05萬元。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三臺檢方除公訴王萬濤、付小玲兩人犯受賄罪外,還以王萬濤向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楊順昌通風報信使其逃避查禁為由,補充起訴了王萬濤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付小玲以盈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補充起訴了付小玲犯賭博罪。
根據檢方指控,王萬濤、付小玲受賄金額中,金額較大的均是為賭博場所提供關照,包括在2005年至2006年期間為個體商戶石建平開設的電子賭博遊戲廳提供保護、以分紅名義收受的現金160萬元和櫥櫃等5.1萬元,2006年至2008年期間為商人羅軍的賭博遊戲廳提供保護所收受的現金120萬元,2008年至2010年期間為工程承包商文虎的遊戲廳提供保護所收受的現金90萬元,王萬濤為商人魏勇的茶樓提供保護所獲得的分紅、轉讓款等76萬元,以及付小玲和他人經營娛樂場所時,因王萬濤提供保護、幫助逃避查處而收受他人的51.99萬元,相關款項合計約503萬元。
檢方起訴書認定,王萬濤和付小玲還存在索賄的情節。2014年11月,綿陽市涪城區園藝山溫莎國際社區開盤,王萬濤與付小玲選定溫莎國際某商品房。2015年8月左右,王萬濤與付小玲多次找到綿陽某房產公司總經理向陽索要優惠價款,並提出按6000元每平方米購房。向陽考慮到王萬濤是綿陽市公安局的領導,擔心自己參與賭博被查處,同時也希望和王萬濤搞好關係,遂同意按6000元每平方米單價向王萬濤和付小玲出售房屋。經綿陽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該房源當時市場總價為261.97萬,王萬濤、付小玲二人購買價209.91萬元明顯低於市場價,差價52.05萬元被檢方認定為了索賄款。
被稱為綿陽公安「刑偵戰神」的王萬濤,這是他落馬前在分析案情。/綿陽公安
2 綿陽刑偵的「一面旗幟」倒了
個人簡歷顯示,1962年出生的王萬濤,1981年從警校畢業後進入綿陽公安部門從事刑偵工作,1994年至2006年任刑偵支隊副支隊長,2006年2月擔任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局長,2008年重回刑警行列任綿陽公安刑偵支隊副支隊長職務,2012年轉任刑偵支隊政委。2019年4月卸任刑偵支隊政委職務,一個月後被宣布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官方披露的資料顯示,王萬濤從警近四十年以來,共參與偵破各類刑事案件3000餘件,「沒有一件敗訴案件,沒有一件冤假錯案」,綿陽市公安機關每偵破的一起大要案件都有他的身影。
近20年來,王萬濤組織和參與偵辦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大案就有5起,偵破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有180多起,被打擊的涉黑犯罪人員800多人,「為綿陽刑偵工作連續兩年榮獲全省績效考核市(州)第一作出積極努力」,王萬濤也曾先後被省市公安機關榮記個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6次。
綿陽當地一位資深警員接受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王萬濤上世紀80年代從四川警察學校畢業以來,一直在綿陽公安系統從事刑偵方面的工作,較少參與警方的內部管理等日常事務,警界內部對於其評價較為一致,「性格耿直,一直在抓辦案,他出事前都沒有聽說過太多的關於他負面的評價。」
王萬濤家人也對媒體表示,對於王萬濤因為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行為落馬感到十分吃驚,「平時想請他幫點忙都不同意,我們確實很吃驚他會做違法的事。」
2013年11月22日,公安部、最高檢聯合掛牌督辦的「遂寧幫」胡志全黑社會性質犯罪案在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2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二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官方渠道證實,王萬濤參與辦理這起胡志全涉黑案時,不僅在案件偵查過程中遭到了犯罪團夥的「死亡威脅」,王萬濤和其他專案組成員還遭受了涉黑團夥的誹謗,利用網絡形成輿論炒作,對偵查工作和偵查人員進行種種抹黑,以此反制、阻擾偵查工作和審訊工作正常展開。
王萬濤也曾公開表示,刑事案件中最難辦的是黑社會性質犯罪,說情打招呼的多,辦案人員還經常受到誣陷、恐嚇和威逼利誘。王萬濤家人接受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認為王萬濤和妻子付小玲被調查,就是來自於已經入獄的胡志全涉黑團夥的舉報。
2017年9月,王萬濤獲得「全國公安百佳刑警」榮譽,綿陽當地媒體對其報導時,稱王萬濤是綿陽警方刑事偵查方面的「一面旗幟」,被稱為綿陽警方的「刑偵戰神」。
2019年5月,綿陽公安的這面旗幟,轟然倒地。
8月27日,四川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王萬濤被查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崗位。/記者 胡磊
3 非法證據排除成法庭交鋒焦點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王萬濤、付小玲受賄案庭審中,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交鋒:王萬濤、付小玲的辯護人認為檢方僅向法院提供了王萬濤、付小玲兩人20多份偵查期間所作的筆錄,但共計被提訊了至少170餘次,「大量無罪供述的筆錄被隱藏」,且檢方未能提供相關筆錄的同步錄音錄像,有罪供訴筆錄真實性、合法性存疑。
王萬濤辯護人當庭表示,檢方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王萬濤主觀上明知他人提供的財物是對自己職務行為的不正當報酬,公訴機關指控王萬濤涉案的主要證據為「言詞證據」,而案卷材料顯示王萬濤的供述與辯解、楊順昌等證人證言均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本案的所有指控,均不能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定罪量刑標準。」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王萬濤這個從警近40年的「老刑警」在三臺縣法院法庭上說,在被調查期間,曾被「指供」、「誘供」,被強迫作出不利於自己的有罪供訴。王萬濤妻子付小玲也當庭表示,自己曾被偵查人員長時間疲勞審訊,遭到了刑訊逼供。
三臺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官否認了偵查人員對王萬濤、付小玲進行刑訊逼供,稱取證完全合法。對於辯護人提出的「提訊了170多次但形成的筆錄僅20多份」的質疑,檢察官援引偵查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表示,每一次提訊並不代表一定要形成筆錄,有些提訊是在對王萬濤、付小玲進行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規宣導,並不一定形成了筆錄。
庭審中,王萬濤付小玲一案的審判長、三臺縣法院院長吳穎以辯護人未能提供非法證據形成的相關線索等為由,駁回了王萬濤、付小玲一方申請非法證據排除的要求。
8月27日,載有王萬濤的警車駛離綿陽市三臺縣法院。/記者 胡磊
4 被控包庇「線人」涉黑犯罪
8月26日至27日的兩天庭審中,王萬濤的妻子付小玲承認收受了60餘萬的現金,但否認是受賄犯罪款項,表示這些都是自己從商多年以來的正常人情往來。
上遊新聞記者發現,付小玲承認收受的60餘萬元現金中,包括一個叫做楊順昌的商人,他從上世紀90年代就成為了王萬濤的「線人」。20多年後,因為自己的「線人」,王萬濤被指控系涉黑保護傘。
王萬濤早年的先進事跡材料曾披露,1996年,王萬濤和同事臨危受命,緊急從梓潼縣轉戰三臺縣,調查一起「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的爆炸案,一走就是三個多月。8月26日庭審中披露的信息顯示,王萬濤就是在1996年赴三臺縣調查爆炸案時,認識了以線人身份出現的楊順昌,兩人從此開始了交往。
檢方起訴書指控,王萬濤、付小玲共收受了楊順昌現金共計58萬,除早年因追贓事宜請託收取楊順昌2萬元和2011年至2016年以拜年名義收取每年1萬元共計8萬元外,楊順昌向王萬濤行賄最大的一筆賄款發生在2018年3月,起訴書稱「王萬濤、付小玲共同收受楊順昌為感謝王萬濤向其洩露市公安局準備對楊順昌進行調查的相關信息所送現金50萬元」。
這筆50萬元的賄款不僅被認定為受賄,在三臺縣檢察院的補充起訴書中,也被認定為王萬濤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重要證據。
2018年3月,楊順昌在賴某處得知綿陽市公安局在對其展開調查後,通過中間人譚某約王萬濤見面,「王萬濤在明知公安機關正在秘密偵查楊順昌等人涉嫌黑惡組織犯罪的情況下,與楊順昌見面並向其通風報信,洩露偵查工作秘密,透露案件偵查方向。」
檢方的補充起訴書中,除了認定楊順昌曾以人情往來為由送了王萬濤、付小玲8萬元外,還追加認定了楊順昌贈送給了王萬濤12瓶飛天茅臺酒。
對於檢方的這一指控,王萬濤和其辯護人均予以否認。王萬濤2019年11月26日在偵查機關所做的筆錄中表示,「在公安機關準備對楊順昌準備進行抓捕的時候,我也參加了此次行動,但我並沒有給楊順昌通風報信,也恪守了一個警察的底線。」庭審中,王萬濤說,自己沒有向楊順昌透露相關案件信息,只是勸告其將相關問題主動向警方「說清楚」,認為是勸告楊順昌投案。
對於這筆楊順昌所送的50萬元現金,王萬濤的妻子付小玲當庭承認收取了款項。付小玲堅持認為,自家平時也向楊順昌贈予錢物,這筆50萬元的現金,是雙方多年來人情往來的結果。
王萬濤的辯護人當庭提出,公訴機關指控王萬濤構成受賄罪或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主要證據即言詞證據,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任何證據來證實。辯護人還提出,楊順昌在2019年6月25日及2019年7月11日筆錄關於誰主動提及涉黑案情的證言自相矛盾,王萬濤2019年7月4日與楊順昌2019年7月11日筆錄中關於提及涉黑案情的情況也不一致,相關證人證言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在公訴機關未能提供其他證據來佐證的情況下,對王萬濤的指控證據不足。
在完成了庭審程序之後,三臺縣法院宣布休庭,案件預計在9月將再次開庭,處理涉案財物等後續法律問題。
(來源:上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