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馮 磊
省城半年死亡11名中小學生
今年7月11日,張某某駕駛魯C31***號小型轎車順淄博市張店區和平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和平街道辦事處路段左轉彎時,與由東向西公某駕駛的無牌摩託車相撞,7月15日5時公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公某未滿18周歲。
據濟南交警介紹,今年上半年,濟南市發生涉及中小學生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86起,死亡11人,受傷151人。在2015年,濟南市共發生中小學生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21人。而據交管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近2萬名14歲以下兒童死於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2015年中小學生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載乘學生的車輛駕駛人具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佔事故原因的57.14%!家長的惱火,肇事者的無奈,定責的艱難,都是因為一次完全可以避免的僥倖,幾分鐘的便利,害人害己。
摩託車電動車死亡事故佔5成
2013年至2015年三年間,濟南市發生涉及摩託車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330起,死亡775人,受傷4979人;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534起,死亡441人,受傷3856人。這兩種交通方式的死亡人數在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中幾乎佔到了5成。因不佩戴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顱腦損傷死亡的人數在摩託車事故中佔總死亡人數的89.02%,在電動車事故中佔85.49%!
而相關研究表明,佩戴安全頭盔在駕駛摩託車過程中可以降低72%的頭部損傷風險和39%的致死風險,在駕駛電動自行車過程中可以降低69%的頭部損傷風險和79%的嚴重腦部損傷風險。
截至今年4月底,濟南市摩託車保有量為94520輛,而電動車幾乎家家有,兩者駕駛的安全性與每一位市民的交通安全息息相關。為了自身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行車安全。
嚴查未成年人違法乘用摩託車
濟南市歷城區交警提供的數據則更讓人心痛——今年上半年,濟南市歷城區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8666起,造成人員死亡事故53起,造成54人死亡。其中涉案車輛中,駕駛二輪電動車造成9人死亡,駕駛三輪電動車造成7人死亡,二輪摩託車造成10人死亡,駕駛自行車造成5人死亡。駕駛電動車、摩託車等造成人員死亡的比例佔到總死亡人數的57%。據濟南市歷城區交警介紹,從這半年的情況看,逆行、無證駕駛、不按規定讓行是造成死亡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現在正值暑假期間,由於個別家長疏忽,致使未成年人駕駛大功率摩託車的數量增多,而這些摩託車大部分都是非法改、拼裝,沒有合法資質,駕駛摩託車的未成年人也因為年齡限制無法取得駕駛證,加上未成年人淡薄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因違法駕駛無牌摩託車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比率也有增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駕駛人需年滿18周歲才能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摩託車屬於機動車的範疇。上路行駛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需懸掛機動車號牌,並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嚴禁無證駕駛摩託車。同時,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據介紹,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市區電動車不得載人,裝有固定安全座椅可負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未成年人不得騎電動車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