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他沒有說出過這句話。因為無論是開玩笑的說出也好,一本正經的警告也罷,雁過留痕。不能保證來女士會不會跟家人朋友提到這一回事,因此有風險。像他這麼慎重的人,說出這句話的可能性很小。
來女士早該明白,再是初戀,他的兒子是第1位的。 在給兒子要房,做婚房,來女士死活不肯,所以早就蓄謀已久殺妻。 來女士早應該知道有這種不可逾越的結,就不會有好結果。有可能是在吵架時,如你威脅我,就把你之前的秘密向警方告之!所以來女士遭來殺身之禍!
這種事情說了都沒用了,反正應該殺人之前是應該有個過程,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殺人,但是都是二婚重要的還是信任,雙方的子女和財產商量著合理規劃,我想就不會引發太大的矛盾女人的脾氣還是不要太強勢,說話都要考慮到對方是否能接受,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家都珍惜實在不能過可以再離也不要做出極端的事,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傷害了自己和孩子太可悲了感到惋惜。
我那也有一個女嫁過去還幫那個男的生了兒子,然後老公天天打她,結果有一天他老公說被他的晚上跑掉了,可笑的是他娘家就是知到去找人不知去報警,現在幾十年過去了也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所以夫妻之間特別是在一些重要問題上,一定要心平氣和的多溝通,更要多站在對方的角度上,設身處地考慮問題,那樣就會少了好多爭執和誤解,儘量避免此類惡性案件的再次發生!許某結婚後再次見到來某時,許某生意做得還不錯,這時應該說很吸引來某的,雖然來某也和別人結了婚,有個女兒,但來某決意和許某在一起,並在各自都有婚姻的情況下,跟著許某到上海生活、做生意,後來各自離婚,都用了逼破對方的手段,達到離婚目的。許某是鴨子生意政府賠款100萬做股票虧後,才是現在這個樣子的,兒子房子也沒有,自己又沒錢買房。
也不能說當時看上了來的房子吧,當時年輕的時候許是很有賺錢本事的,來的前夫是個老實巴交的工人,許是很有頭腦的人,當時借來女士的錢做鴨子生意,年七八十萬,而且來女士的錢也已經還給她,因有賺錢能力,所以一直過高消費的生活,那時候房子沒怎麼漲價,他也沒有往房產方面轉型,而是炒股票了,如果炒房產,當時100萬,他一年起碼在杭州有兩套全款的房產,所以你說當時他看上來的房產也是不現實的。
其實年輕時候許是有賺錢能力的,養鴨子賺七八十萬到100萬左右一年,賺錢的日子也是帶著來女士過著高消費的日子,從他以前借給朋友幾十萬上百萬來說,他是一個非常大方的人,所以從認識他的人裡沒有一個說他不好。因此來女士也是非常的崇拜他,當時如果拿100萬賠償款買房子,他的身價絕對不比來女士差,但是後來許炒股把所有錢全部賠光,一個當司機一個當保潔,而來握有所有積蓄和房產,卻不如許當初對來一樣慷慨,來握有資產非常謹慎,因此許開始對來開始不滿。
我認為這種方式是他深思熟慮選擇的。一,來女士不能公開死亡,如果死亡(不管是被殺還是意外死亡),來女士的房產和存款將變成遺產需要分割,由於房產是來女士婚前的房產演變而來的,因此來女士大女兒可以分割走很大一部分,而且房產的價值還在不停地增值中這是許某不能容忍的。唯一可以獨佔房產和財產的方式,就是來女士失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那種,為什麼許某同媒體說來女士只穿一件吊帶睡衣失蹤?他完全可以多說幾件(也就是可以多扔幾件衣服),許某就是想營造成來女士是背叛家庭出軌與人私奔了,藏著不回來,最終若干年不回來,那也是婚外情人的事,與許某無關,財產也不能做遺產分割。沒想到,完全失算了。
以「許XX」的性格、秉性,他絕不會將自己的計劃公之於「來女士」。一切都在悄無聲息中進行。許XX對來女士,愛有多深,就恨有多深!應該不是猜想。「許XX」瘋狂的愛「錢」,想必是受了「來女士」當年不嫁的刺激。因為「許XX」家裡沒錢,被「來女士」家嫌棄,使得有情人難成眷屬…。這個恨永遠揮之不去,加之錢財無望得到,索性殺了「來女士」一雪前恥!
來女士當初死活要和前夫離婚,那時她為那個男人可以粉身碎骨的。為什麼就不可以送套房子給他。再說當年你來女士為愛情拆散了別人家也傷害了那個小孩。你那麼有錢了給套房子就算一種補償。你不是很愛那個男人嗎?你當初也只是一種激情而已。他親自給你粉身碎骨你的一生就這樣結束了。因為你倆個都是壞人這樣結局是上天對你們的懲罰。
別說是半路夫妻,也別說是什麼二婚,一切後果都是女的咎由自取,為什麼說是咎由自取?兩人都沒成家的時候是在一起談過戀愛的,雖然不是青梅竹馬,至少是彼此年輕時候的回憶,談婚論嫁的時候,被女方父母給否了,也是男的對女的不好,當初男的有什麼不好我覺得這個女的最清楚,後來各自組建家庭本來各大歡喜,井水不犯河水,偏偏半路又遇到彼此,遇到也不是壞事,這個女的把握好自己,兩人就是普通朋友,可是這個女的也不是什麼淑女,有家同居導致兩人離婚又從組走到一起,大家評論一下,能怨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