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麼缺德,對你有啥好處?你沒爹沒媽嗎?我是公檢察法機關請去溫州開會的,你也敢如此對我?……」,女子高鐵上多次吸菸還辱罵民警,面對這名囂張跋扈的女子的耍潑和挑釁,民警好言相勸、有理有據,直言其錯誤。見來硬的不行,女子便施展「柔術」,可是因為她觸犯了高鐵運行有關管理規定,最終被處以500元的罰款。
在法規制度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有特權,必須自覺遵守,尤其是在運行的高鐵上,抽菸是被明令禁止的行為(包括抽電子菸),這既是營造高鐵衛生環境的需要,更是為了確保高鐵運行和乘客的安全,因為在高鐵上抽菸很有可能觸發報警,導致高鐵降速和晚點,甚至引發其他事故。
在高鐵的很多顯眼的地方,都有禁止吸菸的標誌,喇叭也不時在提醒每一位乘客。如果說這名女子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說出來誰也不會相信,而且她也不是第一次坐高鐵。那也就是說,這名女子完全是明知故犯、一犯再犯,既不尊重自己,也不把他人的安全當一回事。看樣子,她在單位、在家裡,或者在其他地方,一直是這樣驕橫跋扈、自私自利、我行我素。
對於這種人,再多的說教都很難湊效,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辦事,該罰款就罰款,該拘留就拘留,讓她長點記性,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