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1日凌晨,一個身影潛入浙江省金華市西關街道上塢村上塢街的何某家中行竊。因被何某發現,此人掏出了隨身攜帶的剪刀將何某刺死,之後又用尖刀切割何某女友張某的頸部,導致張某頸部血管破裂大出血死亡,隨後兇手對張某的屍體進行了侵犯。然而,該案令人毛骨悚然之處不只是這些:兇手還用被害人的血液,在牆上書寫了六個大字:「殺人者,恨社人!」經過現場勘查,警方確定兇手系爬窗進入死者家中作案。
恐怖的殺人事件並沒有結束。
同年3月29日凌晨,福建省福鼎市山前街彩虹新區,王某尚且年輕的女兒亦在家中被害,死後同樣遭到侵犯,並且頸部有尖刀切割的痕跡。不僅如此,經過警方現場勘查,確定兇手是通過攀爬的方式進入到王某家中實行犯罪的。緊隨其後的4月,同樣在浙江省金華市,兇手再次通過爬窗的方式潛入浙江省金華市秋濱街道秋高村的冉某家中,用尖刀切割已經熟睡的冉某頸部,致其大出血死亡。隨後用同樣的方式殺害了被驚醒的冉某姐姐,並對其屍體進行了侵犯。
同年5月25日,江西省上饒縣同樣出現了類似案件。兇手潛入居民家中行竊,事跡敗露後,兇手將被害者掐死,又用尖刀切割被害者頸部,隨後攜款潛逃。短短兩個月內就有數人被入室殺害,被害女子更是慘遭侵犯。
一時之間,各省市的居民人人自危,單身女子甚至不敢獨自在家。「入室殺人惡魔」的陰影,籠罩在了人們心頭……雖然這幾起案件的發生地點各不相同,但是警方從相似的作案手法、現場提取的DNA等證據中,確定了這幾起案件是同一兇手所為。而浙江警方整理案宗後發現,兇手仿佛對浙江省金華市有著特別的憎恨情緒。由此警方猜測,兇手很有可能在浙江省金華市被警方逮捕過。與此同時,福建警方在案發現場提取到的掌紋成了案件的一大突破口——浙江金華警方將該枚掌紋和當地數萬卷宗的資料進行對比,終於確定了殺人兇手就是溫州平陽的董文語。而3月9日那天並不是董文語第一次作案,早在3月4日,他就曾在實施盜竊時將房主的家人打成重傷……
在確定這幾起重大殺人案的兇手就是董文語後,警方就發出了通緝令,懸賞10萬元通緝這個殺人惡魔。而董文語仿佛銷聲匿跡了一般,蹤跡全無,直到2006年的11月……
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語在四川省宜賓市象鼻鎮爬窗進入一村民家中,竊得一部手機後從原路爬出窗外時,村民被驚醒並呼叫,他從二樓跳下時摔斷右腿被村民抓獲。當地警方通過審查並根據董文語攜帶的物品(通緝令及日記)確認了其身份。
2006年11月17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批捕。
2006年11月20日,董文語被押解回金華市,當地數千民眾夾道圍觀。
2007年4月26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以董文語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盜竊罪和侮辱屍體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2007年5月16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董文語系列殺人、強姦、搶劫案(因涉及個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
2007年6月8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董文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法院還判處董文語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52萬元。宣判後,董文語在法定期限內未上訴。
2007年7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同意原審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對董文語執行死刑。
2007年11月28日,董文語被金華中院依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