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制定《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與實施指導意見 (試行)》等系列文件,自今年秋季新學期高一年級開始實施,在新課改中,課程方案的設置、學分細則的設置及課時的設置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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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方案設置變化:
增設選擇性必修和勞動課程
*原來:必修、選修一、選修二
選修課程設置方案為預開設選修課程設置方案和實際開設選修課程方案,前者是學生選課前由學校提出的預開設課程設置方案,後者是學生選課後形成的學校實際開設課程設置方案。
*新課改: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 需要統一設置。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 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學科課程標準的建議以及學校辦學特 色等自主開發設置,是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的校本課程,學生自主選擇修習。
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要求,首次單獨增設勞動課程。
學分設置的變化:
總學分不變,必修課程學分減少
*原來:必修課程116學分
必修課包括:
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學生的必修課需要修滿116學分;
選修學分在28及以上,其中選修Ⅱ至少獲得6學分;
總學分達到144方可畢業。
朝鮮族和蒙古族高中語文科目開設民族語文和漢語文,分別為10學分,計20學分。學生三年中獲得126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在18及以上,其中選修Ⅱ至少獲得3學分;總學分達到144方可畢業。
*新課改:必修課程88學分
選擇性必修課程不少於42學分,選修課程至少獲得14學分(其中, 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的學科拓展、提高類課程之外的課程不少於8學分);
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
綜合實踐活動中,研究性學習6學分,學生至少應完成以跨學科研究為主的2個項目設計或課題研究。勞動共6學分,其中志願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於40小時;其餘4學分內容與通用技術的選擇性必修內容以及校本課程內容統籌。
朝鮮族和蒙古族高中語文科目開設民族語文和漢語文,分別為8學分,共計16學 分。學生三年中獲得96必修學分;選擇性必修與選修的學分不少於48學分,其中選修至少獲得7學分,總學分達到144方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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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的變化:
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可調整課時時長
*原來:必修和選修Ⅰ課程的每個模塊為36學時
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和農忙假)11周。
每學年分為兩個學期,每個學期分為兩個學段,每學段10周,其中9周授課,1周複習考試。必修和選修Ⅰ課程的每個模塊通常為36學時。學校可以結合師資和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按學期安排各模塊課程。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每個模塊原則上為18學時;研究性學習應當保證216學時;社會實踐共3周;社區服務不少於10個工作日。選修Ⅱ課程按照模塊開發,每個模塊可以設計為18學時(1學分),也可以設計為36學時(2學分)。
*新課改:選擇性必修和選修每模塊18課時
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和農忙假)11周。
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調整課時時長,開展長短課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必修內容可按學期或學年設計,選擇性必修和選修內容原則上按模塊設計,1模塊18課時。模塊之間既相對獨立,又體現學科內在邏輯。模塊教學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設定,一般為18課時的倍數。
高中階段所有學校至少應提供28學分的選修課程供學生選擇。其中,省級示範性高中和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原則上應提供50學分以上的選修課程。
實施要求的變化:
增加課程規劃、教學管理、學生發展指導
*原來:重點強調課程安排和學分管理方面的實施要求
*新課改:滿足學生基礎性學習、選擇性學習和個性化學習需求
課程規劃方面,鼓勵學校構建彰顯辦學特色、符合學生成長規律、基於共同基礎和多樣化選擇的課程體系,推動我省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鼓勵學校開設STEM課程及黑龍江自然、文化、歷史特色類等校本課程。鼓勵地區和學校整合、開發課程資源,加大課程資源的統籌和共建共享力度,滿足學生基礎性學習、選擇性學習和個性化學習需求。
教學管理方面,提出學校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學班並存等多種教學組織形式,統籌教學資源配置、教師配備、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學設施配備等資源和條件,為實施走班教學提供保障。
課堂教學方面,倡導創新體現學科性質和學習特點的教與學方式,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課程綜合化教學,促進學生系統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學生發展指導方面,要求學校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逐步推行「全員導師制」,加強對學生的理想、心理、學業、生活、生涯規劃等方面的指導,提高學生生涯規劃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
記者 周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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