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特色條款促進殯葬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範殯葬代理服務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殯葬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日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以及市殯葬行業協會聯合發布了本市首份殯葬代理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此次向社會推出的2011版《上海市殯葬代理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由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和市殯葬行業協會共同制定,自2010年4月啟動至今,歷時一年,經反覆調研了解情況,多次組織討論審定,將形成的徵求意見稿通過市工商局官方網站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最終定稿。該合同示範文本的推廣使用,旨在加大本市合同行政指導力度,規範殯葬代理服務經營秩序,提升殯葬行業服務水平,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該合同示範文本針對當前殯葬代理服務易發、多發的問題,專門設計了一些特色條款:
一是明確服務項目與服務費用條款,解決代理服務中打「悶包」問題。目前,殯葬代理服務中,代理服務機構擅自增加服務項目或亂收費的問題已經成為該行業投訴的焦點,為此,合同以表格化方式對服務項目和服務收費予以細化明確,做到讓消費者在籤訂合同時就明確知曉服務項目和服務費用,讓消費者明白消費,放心消費。
二是有效區分殯儀館服務與代理機構服務,明確服務費用標準。合同將殯儀館服務與代理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分離,並詳細列明了各項服務的費用,防止殯葬代理服務機構利用消費者不熟悉殯葬活動流程,進行「暗箱操作」,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是關注費用支付,明確付款方式。合同通過「支付方式」條款,明確規定各項服務項目費用支付的時間節點,禁止部分不規範的殯葬代理服務機構「只收費不服務」,或「高收費低服務」的行為,確保消費者支付的費用與所接受的服務相匹配。
四是突出對骨灰盒、火化證交付時間的約定。調研中,我們了解到,殯葬代理服務機構通過扣押骨灰盒、火化證等,對消費者進行脅迫,強制喪家消費,支付不合理費用。為此,合同專門設定了相應條款,要求殯葬代理服務機構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將上述物品交付給消費者,否則消費者有權追究服務機構的違約責任。
五是要求殯葬代理服務機構提供服務清單和付費憑證。針對消費者與殯葬代理服務機構在喪事服務結束後,雙方在費用收取中糾紛易發、多發的現象,合同明確要求在代理服務結束後,代理機構必須提供有效的服務項目清單和收費憑證,否則,消費者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據了解,殯葬代理服務合同是本市就殯葬服務首次推出的合同示範文本,這對於維護消費者以及殯葬代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殯葬行業協會將共同開展相關的法律培訓和宣傳引導活動,提高合同示範文本的知曉率和使用率,進一步規範殯葬代理服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