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匯總
一、貨幣信貸政策工具
(一)支小再貸款、再貼現
諮詢電話:25590240-735
1、政策內容。通過支小再貸款、再貼現,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鼓勵金融機構降低小微融資成本,提供貸款和貼現等金融服務。
2、支持範圍。
(1) 再貸款資金:支持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貸款和小微企業主貸款)和單戶授信3000萬以下的民營企業貸款。
(2) 再貼現:優先支持小微企業票據和民營企業票據,重點支持票面金額200萬元以下票據。
3、利率。政策支持下的貸款利率5.5%,貼現利率可低於市場平均水平。
4、受理金融機構。
(1) 支小再貸款支持的低息貸款可在深圳12家地方法人銀行辦理(包括深圳農商行、微眾銀行、10家村鎮銀行)
(2) 再貼現支持的低息貼現可在全市各商業銀行辦理。
(二) 「四通」(微票通、科票通、綠票通、商票通)
諮詢電話:25590240-735
1、政策內容。政府職能部門提供小微、科技和綠色產業類等企業名錄,人民銀行通過再貼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簡化審批手續,鼓勵金融機構向名錄內企業提供低息貼現服務。
2、支持範圍。
(1) 微票通: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確定的小微企業名錄。
(2) 科票通: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公布的國高、深高企業名錄。
(3) 綠票通:有資質承辦銀行推薦的「綠色企業」。
(4) 商票通:先進位造業核心企業產業鏈上遊小微企業
3、利率。微票通支持的票據貼現利率不超過3.75%,其它可低於市場平均水平。
4、受理金融機構
(1) 綠票通:招行、興業、華夏、農行、江蘇銀行
(2) 其它:全市各商業銀行
(三) 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諮詢電話:25590240-705
1、政策內容。人民銀行鼓勵金融機構對經營困難的企業辦理延期還本付息,並對其中12家地方法人銀行按貸款本金的1%給予激勵。
2、支持範圍。
(1) 對於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企業承諾保持就業穩定的前提下,商業銀行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情況,按照「應延盡延」的要求,通過展期或續貸等方式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
(2) 對於2020年底前到的其他企業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3) 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不收取罰息,不記徵信記錄。延期利息具體償還計劃由銀行與企業自主協商確定
3、受理金融機構。全市各商業銀行。
(四) 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
諮詢電話:25590240-658
1、政策內容。人民銀行通過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向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並降低利率。
2、支持範圍。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可積極地方法人銀行申請貸款期限不少於6個月的信用貸款。
3、受理金融機構。深圳農村商業銀行、全市10家村鎮銀行和微眾銀行。
二、外匯政策
(一) 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
諮詢電話:25859736/25859563
1、 政策內容。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外匯管理措施,引導商業銀行為外貿企業提供便利服務。
2、 支持範圍。
(1) 適用試點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應確保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不得利用構造貿易、虛假貿易等轉移資金或騙取融資。
(2) 在深圳地區註冊且在試點銀行持續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三年以上,具備真實的試點業務需求。
(3) 企業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收支結構合理,資金收付結構合理穩定。原則上上一年度貨物貿易收支規模1億美元(含)以上,服務貿易收支規模1000萬美元(含)以上。
(4) 企業應審慎經營、財務中性,企業貿易信貸、貿易融資應具有合理性,按規定報告貿易信貸等信息
(5) 應確保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並留存交易單證5年備查。
3、 受理金融機構。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備案後,作為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銀行,具體可向開戶銀行了解是否可以受理。
4、 政策措施。
(1) 優化單證審核。
(2) 貨物貿易超期限等特殊退匯業務免於事前登記。
(3) 貨物貿易對外付匯時免於辦理進口報關單核驗手續
(4) 經深圳市分局備案的其他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措施
(二)外債額度便利化試點
諮詢電話:22192853
1、辦理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 《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1987年公布)。
(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3]19號)。
(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廢止和修改涉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相關規範性文件的通知》(匯發[2015]20號)
(5)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7]9號)
(6)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的通知》(銀髮[2020]64號)
(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深圳先行示範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的批覆》(匯復[2020]20號)
(8)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外管[2020]17號)。
(9) 其他相關法規。
2、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3、申請材料。
(1)申請書。主要包含:企業基本情況、自身資產負債情況、擬申請的外債便利化額度、外債資金使用計劃、近兩年(成立不滿兩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無外匯違規行政處罰的承諾、風險防範措施。
(2)國家高新技術證書或深圳市高新技術證書;屬於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中的企業,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高新技術證書處於換領期的試點企業可憑相關證書延期證明材料辦理外債籤約登記業務。證書延期手續辦理完成後,試點企業應及時補交換領後的高新技術證書
(3)借款意向書或借款合同正本和合同主要條款複印件,合同為外文的應另附合同主要條款的中文譯本。
(4)營業執照。如為2020年前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供《中化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書》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回執》。
(5)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6)深圳市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 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
諮詢電話:25859736/25859563
1、政策內容。促進外貿提質增效,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發展,提高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水平。
2、政策措施。
(1) 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並按規定辦理實際收付數據和還原數據申報。
(2) 境內國際寄遞企業、物流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可為客戶代墊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關的境外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代墊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2個月。
(3) 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可通過個人外匯帳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不佔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
(4) 已在地方政府市場採購貿易聯網平臺備案的相關市場主體,可以自身名義辦理收匯。其中對於從事市場採購貿易的境內和境外個人,可通過個人外匯帳戶辦理市場採購貿易外匯結算。
(5) 對於滿足一定條件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根據客戶委託,代辦出口收匯手續。
三、優化徵信服務
諮詢電話:25590240-183
1、政策內容。充分考慮受疫情影響對企業和個人帶來的影響,靈活調整逾期記錄和還款安排,推出有「溫度」的政策措施。
2、政策措施。
(1) 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人員,可向放貸機構提出申請,經放貸機構認定後,疫情期間相關逾期貸款不做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逾期可以予以調整。
(2) 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及企業,可以與放貸機構溝通,靈活調整還款安排,並按照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徵信記錄,已經報送逾期的可以予以調整。
(3)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對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營銀行、獨立法人直銷銀行免收個人信用報告、企業信用報告查詢費。
四、債券融資政策
諮詢電話:25590240-772
(一) 充分用好債券融資工具
1、政策內容。鼓勵民營企業擴展融資渠道解決融資難題;鼓勵大型企業提升直接融資比重為小微企業騰挪規模;鼓勵法人銀行發行金融債、資本債,加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支持。
2、政策措施
(1) 推動運用信用增進工具等支持低評級和民營企業擴展融資渠道,促進融資接續。對於地方政府部門提出希望給予支持的企業,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將企業名單及信息上報總行。
(2) 支持大型企業提升債券等直接融資比重,為小微企業騰挪更多信貸資源,推進公司信用類債券淨融資比上年多增1萬億元目標實現。要介紹政策和市場情況,申請程序,協助介紹中介機構,做好對接。
(3) 支持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促進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優化負債結構,擴大資金來源,提升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能力。分支行要做好地方法人銀行金融債券發行申請的初審工作,協助總行完成金融機構2020年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3000億元的目標。
(4) 積極支持中小銀行發行資本補充債券,提升風險防範能力和信貸投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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