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高度超過100米,且標準層建築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築,宜建設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隨著經濟的發展,一座座高樓的崛起,直升機停機坪將成為城市的基礎保障設施。
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築,一般樓層數較多,可居住的人員也較多,當建築物發生火災時,處於較高層的人員無法通過樓梯向下疏散,只有朝屋頂跑,人員才能更快的疏散。設置樓頂停機坪,利用直升機可在屋頂救人,以減少人員傷亡。另外,消防隊員利用直升機亦可以從屋頂進入,進行救援和滅火。當消防隊員從樓下利用疏散樓梯和消防電梯進行滅火救援時,行進方向與樓內人員疏散方向相反,影響速度,比較困難。而通過 屋頂直升機停機坪可以自上而下,必要時消防隊員可在屋頂打開通向屋面疏散門,釋放出疏散樓梯內的煙氣,以便被困人員疏散,同時展開滅火戰鬥。當前,多城市陸續制定了地方性法規,支持和鼓勵在高層建築樓頂建設停機坪的做法。
不僅在商務出行和消防救援等領域,在醫療救援方面,直升機停機坪也將得到更廣泛的應用。為什麼醫院要設置直升機停機坪呢?
啟用直升機停機坪,醫院將形成"陸空一體救援模式",該模式具有機動靈活、速度快等特點,在急救和運送病患方面較傳統地面救護模式有顯著優勢。與地面救護車相比,直升機在急救和運送病患方面的速度比救護車快3-5倍,可以有效降低事故死亡率40%左右,為人民群眾出行和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這些都將促使直升機停機坪建設需求不斷增多。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建設新的直升機停機坪,而且還能極大地解決部分直升機停機坪建成後閒置作廢的問題,提高其利用率,從而真正發揮直升機停機坪在城市應急救援中的積極作用。
目前我國直升機停機坪項目主要集中在華東沿海地區,但由於目前國內低空尚未完全意義上的開放,通航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通航報批、報建手續辦理難度較大。不僅需要準備飛行程序設計、飛行場地平面圖等專業資料,還需要向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核准和民航部門報備驗收,有些甚至需要向軍方報批等等。手續辦理的繁瑣和耗時導致很多企業、單位建好的直升機停機坪的手續並未完善,未經軍航和民航的許可,常年也未進行專業的管理維護,不但利用率低,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未完成報批的直升機停機坪,將大大降低利用率,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我們應該積極呼籲將直升機停機坪連成線,而不是孤立的點,實現停機坪點動成線、線動成面、面動成體,構建立體化的交通運輸網絡,充分發揮直升機停機坪在應急救援領域的作用,真正讓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紅利造福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