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環攻堅辦〔2019〕8號
關於調整重汙染天氣預警響應級別的
緊 急 通 知
(1月16日12時紅降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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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西城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漯各單位:
根據省環境監測中心最新區域環境空氣品質預報結果,16日,我市環境空氣品質日均為輕度汙染;17日-20日白天,全省大部分地區將出現新的一輪汙染過程,我市環境空氣品質日均為重度汙染,部分時段可達嚴重汙染。為科學應對重汙染天氣,儘量減少應急減排措施對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的影響,依據《漯河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漯辦﹝2018﹞3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實際,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研究並報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19年1月16日12時起解除我市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終止Ⅰ級應急響應;並於2019年1月16日12時起在全市範圍內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及Ⅱ級應急響應(橙色預警的解除和調整及時間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根據省汙染防治攻堅辦通知及最新環境空氣品質預測預報結果另行通知)。
一、重汙染天氣預警級別及應急響應措施
(一)預警級別。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結合實際,及時解除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Ⅰ級應急響應,同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
(二)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各級宣傳、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各級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汙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採取防護措施;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採取防護措施。
(2)市衛計委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3)市教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所有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
2.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各級宣傳、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各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汙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公眾不要駕駛機動車出行;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散燒煤使用量;減少用電量,空調溫度調低2—4攝氏度;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廣播電視總臺。
3.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1)嚴格施工揚塵管控。各類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業和拆遷作業,並做好未清運渣土、拆遷建築垃圾、各種物料的苫蓋、灑水保溼工作。
對未按要求落實管控措施、揚塵汙染問題突出的施工工地,一律頂格處罰,錯峰停工至2019年3月15日。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嚴格道路揚塵管控。加強對城市建成區、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廣場、遊園的環境衛生保潔力度,市區主次幹道採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應達到「雙10」標準;其它路面應達到「雙15」標準。加強對繞城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的機械化清掃保潔力度,繞城區高速公路每天至少清掃2次;南環路、東環路、龍江路、G107京深線市區段機掃每天不少於2次。
所有道路灑水、霧炮作業嚴格按照市汙染防治攻堅辦每天發出的臨時管控指令執行,大霧天氣及溼度達到80%以上時要暫停灑水、霧炮作業。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嚴格工業企業管控。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漯河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漯環攻堅辦〔2018〕35號)要求,督促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嚴格落實「一廠一策」應急管控要求,停限產到位。環保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對未按要求停限產到位的企業要立即予以查封;要緊盯企業汙染物排放量在線監控數據,確保達標排放,一旦發現監測數據小時均值超標的,要立即停產整治、依法頂格處罰。國網漯河供電公司要每日調度停限產企業的用電量,對管控期間用電量不降反升的企業要及時向市汙染防治攻堅辦通報。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環境保護局、國網漯河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嚴格機動車管控。柴油貨車過境繞行及環保治理卡點要嚴格執行過境柴油貨車、尾氣超標車輛、冒黑菸農用車嚴禁入市的「三不進」管理規定,因生產、生活需要確需入市的貨車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段入市(每天0時至5時);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管控區內嚴禁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重點車用企業和單位,減少物料運輸頻次,減少公路貨運比例,增加鐵路貨運比例。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5)嚴格秸稈焚燒等面源汙染管控。嚴查散煤燃燒,嚴禁露天焚燒枯枝落葉、雜草、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嚴禁未安裝油煙淨化設施或油煙淨化設施不能穩定運行的餐飲單位營業。
責任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農業局、市城市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強化督導檢查
市委環保攻堅專項巡察整改督查組要會同市汙染防治攻堅辦組成現場核查組,採取日查與夜查、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不間斷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核查,發現問題立行立改,情節嚴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也要加強本轄區、本系統的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確保「發現問題不出區,解決問題不隔天」。各縣區涉氣企業抽查率每日不得低於涉氣企業總數的30%。
三、加強信息報送
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區要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宣傳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開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為公眾解疑答惑,盡最大努力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各縣區要於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時前,將前一天和當天管控督導情況按照預警管控要求錄入管控平臺系統,市汙染防治攻堅辦將對各縣區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未能及時啟動管控或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依紀問責。
四、開展總結評估
按照《漯河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漯辦﹝2018﹞31號)有關規定,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做好本次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Ⅰ級應急響應的總結評估工作,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重汙染天氣原因、影響、預警發布及響應情況,各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措施落實情況、應對效果等。並於1月21日12時前將評估報告報送至市汙染防治攻堅辦大氣汙染防治攻堅組,逾期不報者市汙染防治攻堅辦將全市通報批評。
聯 系 人:劉苗苗 王 蓓
聯繫電話:0395-298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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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來源:漯河交通廣播 編輯:凡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