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多地
正著手於2020年底前取消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這對你有何影響?
這類醫保帳戶年底取消
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
《通知》要求,實行個人(家庭)帳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帳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居民醫保個人(家庭)帳戶是什麼?
據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介紹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以下簡稱「居民醫保」)
整合了原有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
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以下簡稱「新農合」)
兩項制度
新農合於2003年起開始推行,主要解決大病醫療費用,為提高農村居民參保積極性,擴大制度的覆蓋面,在建立大病統籌基金的同時,建立了個人(家庭)帳戶,主要用於支付小額門診費用。城鎮居民醫保於2007年起開始推行,開展門診統籌,不設個人帳戶。
新醫改推進過程中,提出普遍開展門診統籌,各地新農合的個人(家庭)帳戶隨之逐步向門診統籌過渡。特別是隨著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農合個人(家庭)帳戶,但也有個別地方保留了這一做法。
換言之,到今年底,並不是居民醫保個人帳戶將被取消。只有新農合的個人(家庭)帳戶會被取消,城鎮職工醫保不會受到影響。
為什麼要取消這類醫保帳戶?
居民醫保個人(家庭)帳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對培育個人參保意識、促進個人參保繳費、迅速擴大參保覆蓋面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這一方式還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隨著居民醫保籌資標準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強,實踐中其弊端逐步顯現。
一是額度很小,保障不足,實際上難以起到門診保障的作用。
二是共濟能力差,僅限於個人或家庭使用,還削弱基金整體保障能力。
三是易誘發濫用。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向門診統籌過渡和轉換,相較於原有的個人(家庭)帳戶,可以在全體參保人中實現互助共濟,提高居民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符合社會保險風險共擔的基本原則,有利於為參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醫保待遇,為解決上述弊端提供了實現途徑。
取消帳戶會降低居民醫保待遇嗎?
國家醫保局回應,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帳戶取消並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而是通過推進門診統籌進行替代實現的。門診統籌有利於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增強基金共濟效應,能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為參保群眾提供更多實實在在的權益。
各地推進門診統籌後,可將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群眾在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均可報銷,比例在50%左右。同時,為減輕參保群眾的門診大病負擔,對於一些主要在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等)的門診醫療費用,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並參照住院制定相應的管理和支付辦法。
今年這些好消息要知曉
今年9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階段性目標:自2021年參保年度起,全國參保信息實現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實時查詢,參保信息質量明顯提升;到2025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中有升,管理範圍水平明顯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持續增強。
1
參保人身份切換時出現待遇空白期怎麼辦?
《指導意見》提出參保人已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切換參保關係的,且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後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確保參保人待遇無縫銜接。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各統籌區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不超過6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滿後暫停原參保關係。
2
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可以報銷
8月26日,國家醫保局正式向社會公布《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可以報銷,報銷比例從50%起步。同時,職工醫保個人帳戶計入辦法也將有變,醫保單位繳費部分不再計入個人帳戶,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3
個人帳戶的使用範圍擴大了
之前個人帳戶的資金是基本醫保的一部分,執行基本醫保基金的規定。原來只能支付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改革後,將擴大到可以支付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費用;過去只能支付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改革後將擴大到可支付在藥店購買藥品、醫療耗材、小型醫療器械的費用;同時還將探索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4
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
2020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
5
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
鞏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
好消息可不止這些!
就在明年
福州家庭病床試點
將實現縣(市)區全覆蓋!
患者在家就能
享受「住院服務」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
怎麼申請?
快往下看!
近日,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規範和推進家庭病床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明確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以及設有全科醫療科的二級及以下醫院為重點分年度推進家庭病床服務工作:明年,福州市家庭病床試點實現縣(市)區全覆蓋;後年,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覆蓋率達50%以上。
家庭病床服務這樣做
9種情況可申請
家庭病床是指
以家庭作為護理場所
選擇適宜在家庭環境下
進行醫療或康復的病種
讓病人在熟悉的環境中
接受醫療和護理
家庭病床建床對象
原則上應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因疾病需要臥床或者身體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醫護人員定期上門治療、護理等的已籤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的患者。
試點期間建床對象同時應符合以下參考條件之一:
氣管插管、鼻飼或者持續導尿,需要定期進行治療或護理的患者;
壓瘡、造口、失禁、糖尿病足患者;
骨折後牽引或者固定需臥床治療患者;
精神和運動發育異常或者殘疾需要長期康復治療的兒童;
腦血管意外後遺症或者外傷術後適宜在家中康復治療患者;
長期臥床需治療的慢性病患者;
惡性腫瘤晚期患者;
終末期腎衰竭腹膜透析患者;
需安寧療護者。
服務怎麼申請?
費用怎麼算?
那麼家庭病床服務如何申請呢?
海都君了解到
申請流程分為以下幾步
01
在各縣(市)區衛健部門確定試點醫療時間後,有家庭病床需求的患者(或家屬)向試點醫療機構(以當地衛健部門公布為準)提出建床申請,填寫家庭病床申請表,並提供就診記錄、住院小結、相關輔助檢查及影像報告、用藥清單等病歷資料;
02
醫療機構根據收治對象情況以及本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必要時結合上門建床評估情況,做出是否建床的答覆;
03
確定建床的,由醫生填寫《基本醫療保險設置家庭病床審批表》,提出設立家庭病床的理由,醫療機構審核同意後,報醫保部門審批。
費用怎樣收取呢?
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按照醫保部門相關規定執行,醫務人員的交通費參照市場價或協議價執行,家庭病床執行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支付政策,每個建床周期不得超過90天,參保患者每年度設立家庭病床次數原則上限於2次以內。
需要注意的是
建立家庭病床期間
參保患者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
另行發生的醫療費用
(急診搶救和抗結核病治療除外)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期待!
老百姓看病醫更加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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