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對網上熱議的高考滿分作文事件,終於做出了回應。
回應中,考試院首先肯定了高考作文的成績評定「符合規範」。
這一點並不意外。很多人為《生活在樹上》這篇作文的作者鳴不平,其實大可不必。大家關注的,不是這篇作文,而是打分以及背後的問題。
客觀地說,即便這篇作文用了很多生僻詞彙,也不是隨隨便便一個人寫得出的。至少,全面理解這些生僻詞的含義,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從這個角度而言,這名學生,算是學有專長。
作文給滿分,雖然有爭議,但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文章的評定,歷來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有各的標準。否則,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生前寂寂無聞、身後一飛沖天」的作家了。
至於組長最終給這篇作文打滿分,各有各的理解,也不算太過分的事情。然而,把這篇作文公布出來,就成問題了,違反了相關規定。考試院的聲明,側重說的,就是這一點:
作為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的陳建新老師在評卷結束後未經允許擅自洩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評卷細節,嚴重違反了評卷工作紀律。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研究決定:停止陳建新老師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含高考評卷等)。對網民反映的其個人其他相關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調查核實。
保密都有時效,等過了時效,再把這篇作文公開,有何不可?
問題在於,一旦文章公開,就出現一個導向、模仿的問題。既然這樣的作文可以是滿分,明年、後年,我也可以模仿一下,得不了滿分,說不定也能得高分。
這種充斥著生僻字和哲學體的作文,可以作為學生的個人愛好,寫寫無妨;如果擴大化,爭相模仿,就成問題了。
即便考慮不到這個層面,還有一個問題令人困惑:陳組長幹了20年閱卷組組長,難道不知道評卷工作紀律嗎?如果不知道,實在匪夷所思;如果明知故犯,就讓人懷疑其動機了。
對網民反映的其他問題,考試院也做了回應,表示正在調查核實。這需要時間。而且,陳建新即便有牟利行為,比如授課、出書,但從這些行為本身來講,並不違規;這些行為和其特殊身份產生關聯,如何定性,也是比較困難的事情。所以這些方面,調查的時間一定短不了。
事情的焦點還不在這裡,而在於閱卷的制度設計層面。一個人,長達20年擔任閱卷組組長,是否合適?這個職位,是否應該定期輪換?
教育專家王旭明也認為,「對於陳建新一連擔任20年閱卷組組長的現實,也應通過制度設計予以調整」,最好能夠3~5年左右即進行更換。
一個人在一個崗位上久了,不管權力大小,都容易出問題。輪換與輪崗,是確保考試公平的必要舉措,應該從制度上加以保證。
表面看,這件事的起因,只是一篇作文的公開;
更深的層次看,閱卷組長長達20年的「固定化」,才是根本因素。
如果不是這20年的浸潤,陳建新想要出書、講課,恐怕也不會這麼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