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白甸派出所
作者:韋小慶 包德進
導語:
「讓犯罪嫌疑人不敢來海安,來海安不敢作案,作案了跑不掉!」
平安穩定海安樣本 不僅僅是一句海安良好的投資環境治安好的城市名片,更是通過一起起案例,廣大網友市民得出的共識。
在監獄服刑的蘇某因在貴州盜竊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為逃避法律制裁,隱瞞了在江蘇海安盜竊的事實,關在監獄的他以為一切已塵埃落定,沒想到「關在監獄也不安全」,12月5日迎來了「千裡之外」海安兩位辦案民警的「探視」,被依法押回海安指認其盜竊作案現場「再審」。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民警「追你到天邊」。
蘇某,貴州織金人,2003年至今因為盜竊先後被判刑8次,2016年8月份剛從貴州某監獄釋放。出獄後蘇某直接坐車來江蘇海安投奔親戚,想在海安生活下去,親戚雖提供吃住,但日常開銷還需自己支付。親戚介紹他去某工地工作,沒幾天,蘇某便覺得工作太辛苦,甩手不幹了。一段時間後,無一技之長,又怕吃苦的蘇某生活捉襟見肘,無錢可花後的他又幹起了「老本行」,竄至海安的墩頭鎮、白甸鎮盜竊電動車各一輛,再以低價賣掉,贓款用以揮霍。
因出獄後未辦理二代身份證,蘇某意識到無身份證連旅館都住不了,決定先回老家辦理身份證。9月中旬蘇某回到貴州織金老家,辦好身份證後,蘇某囊中羞澀,心生歹念,想「大幹一場」,本想偷電動車的害怕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思前想後,9月23日凌晨蘇某竄至貴州織金一農戶家,偷牽一條大母牛。盜竊後蘇某沿街賣,最終以4000元的價格談妥,當日下午贓款還未來得及揮霍就被貴州警方抓獲。
蘇某多次盜竊被抓,反偵查能力較強,在貴州警方審查期間,蘇某為逃避法律追究,心存僥倖,隱瞞了在江蘇海安盜竊的事實。10月份蘇某因盜竊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關在監獄的他以為一切已塵埃落定,沒想到12月5日迎來了海安兩位辦案民警的「探視」,面對警方的確鑿證據,蘇某如實交代了在海安盜竊電動車的事實。2016年12月9日,海安警方將正監獄服刑的蘇某押回「再審」。上圖為正在貴州某監獄服刑的蘇某被押回海安,指認其「墩頭、白甸盜竊作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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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主編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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