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2日凌晨,建設南大街某宿舍發生一起惡性刑事案件,年僅13歲的小女孩萌萌在家中被姦殺。
萌萌家住的是老式的筒子樓,萌萌的房間外連接的是公共樓道。當晚,惡徒從萌萌屋子的窗戶潛入房間,並用萌萌的衣服捂住了她的嘴,直至她沒有呼吸。慘無人道的惡徒用竹竿對萌萌進行傷害並奸屍,還拿走萌萌的上衣和內褲。
萌萌被害案發現場
民警連續3天日以繼夜的偵查、摸排,在7月26日抓捕了色魔劉健。劉健落網後交代了姦殺工友女兒萌萌的全過程。民警根據劉健姦殺萌萌作案手法,聯繫到近幾年相繼發生在省城橋東、新華、裕華的幾起姦殺案和部分傷害及猥褻案。這些案件的做案手法和劉健姦殺萌萌的做案手法有很多相似之處。
警方經過三個多月的偵查、審訊,破獲劉健從1999年4月至2006年7月的7年間的8起案件。劉健1977年生,初中畢業後參軍。22歲時開始作案,近10年間共姦殺6人,傷害2人,其中包括兩名分別為11歲和13歲的女童。除強暴了受害人外,還在受害者身連捅上多刀,然後將部分受害者的性器官切割下來帶走。
1999年4月13日晚9時許,劉健尾隨女子蘇姍至某棟樓地下室,用手捂住蘇姍的嘴至其暈倒,後用隨身攜帶的長筒絲襪勒住蘇姍的頸部至其死亡,並割掉其部分器官並帶走。2000年9月10日晚23時30分許,劉健酒後騎自行車尾隨25歲的吳薇至一僻靜處,用從路邊揀的木棒猛擊吳薇的頭部,將其打死後奸屍。他還將吳薇的部分器官咬掉帶走,拿走吳薇現金520元和內褲一條。
2003年10月20日上午,劉健酒後竄至某高校院內的女生宿舍,從402室東側窗戶進入室內,用攜帶的錘子猛擊正在床上睡覺的劉星的頭部,將其打死並奸屍。2004年7月11日早晨6時許,劉健從石市河北劇場尾隨趙珍珍至某棟樓的地下室內,用隨身攜帶的錘子猛擊趙珍珍的頭部,欲對趙珍珍實施強姦時,趙珍珍大聲呼喊,劉健逃走。
2005年2月6日凌晨2時許,劉健酒後步行至某美容美髮廳與該店小姐楊琳發生性關係,之後他還想發生關係,楊琳不從,劉健便將楊琳雙手綁住,將其勒死,拿出隨身帶的刀子割掉楊琳的部分器官,並將她的內褲、白金戒指帶走。同年10月11日17時30分許,劉健酒後行將正往家走的11歲女孩韓燕騙至一廢棄屋內,用磚頭砸死韓燕,割掉韓燕的部分器官帶走。
2006年3月9日晚11時許,劉健酒後到某髮廊與該髮廊小姐杜鳳發生性關係,後用杜的長筒絲襪將其反綁,但杜將劉健嘴唇和手指咬破。劉健用絲巾勒住杜的頸部直至暈過去,後劉健逃走。7月22日凌晨2時許,劉健酒後竄至建設南大街某宿舍,翻窗進入一樓13歲萌萌的房間內,用從水房處偷取的一件淺藍色上衣勒死萌萌,然後將其奸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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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個多月的偵查、審訊,近日,該起案件偵查終結。
在四本厚厚的偵查卷宗中,記錄著他的種種罪行。「1993年,因流氓罪被躍進路派出所立案處理,由長安區人民法院處有期徒刑。」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個汙點。
據了解,劉健性格內向孤僻,不過平時對同事、朋友禮貌,一副好人形象。他還有一個正常幸福的家庭,家裡有父母、愛人和兒子。但作案時,他就暴露出十分殘暴的一面,甚至出現奸屍、割取受害人的身體器官等殘忍手段。即使是面對受害人在巨大的疼痛中苦苦哀求,他也絲毫不為所動,仍痛下黑手。
2007年7月19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劉健死刑。
天網恢恢,在省城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劉健的惡行終於到了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