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通知要求,局黨組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工作進行了認真梳理和改革情況的總結評估。
一、改革工作的完成情況及其成效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圍繞提升公共資源交易質量和監管效能,我局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建立科學完備廉潔高效的制度體系
2013年8月份,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深化招標採購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新一輪的深化招標採購改革工作。2014年1月24日,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了《蕪湖市深化招標採購改革方案》,2014年3月27日,市政府審議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並以市政府第54號令公布。2014年4月1日,《蕪湖市深化招標採購改革方案》正式實施。
此次招標採購改革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為導向,按照「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範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原則,在五個方面重點推進。
一是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更加成熟。實行「一委一局一中心」的管理模式,招標採購項目實施社會代理,公共資源交易決策權、執行權、監管權既相對分離又相互制約,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機制更趨完善。
二是誠信體系不斷完善。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和合同履約現場聯動為核心的誠信體系,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不斷完善信用評價設計,把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加強行政監管的重要依據,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監管新模式,營造重信用、重質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環境。
三是制度體系日趨完善。依照「制度建設體系化、制度完善常態化」要求,按照 「先宏觀、後中觀、再微觀」制度設定構架,強力推進位度建設。改革之初即完成136個制度辦法的制定工作,涵蓋宏觀政策、微觀管理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各方面,制度構架體系基本形成。根據制度辦法實施情況,不斷推進廢改立工作落實,截至目前,修訂完善制度辦法84項,新制定43項,廢止26項,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四是全流程電子交易系統功能實施全覆蓋。開發涵蓋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全流程全方位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不斷升級完善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幹擾,招標投標項目電子化率達100%,突破了投標人可以不到現場的「不見面開標」的傳統模式,做到企業少跑路或不跑路,有效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益。完成了招標採購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開發,規範招標採購電子檔案管理;升級完善了保證金收退系統,增加系統督查督辦功能,提高了保證金收退的效率,推進大數據分析系統的開發使用,建立「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預警系統,整合開放系統埠,實現交易系統與相關平臺系統的互聯互通。
五是加強信息公開。通過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序,拓寬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形式等,增強公開效果,實行應公開盡公開,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接收社會監督,讓所有潛在交易人有知情權、監督權,把交易放在陽光下運行。
(二)深化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改革,建立規範統一大市場
2015年,蕪湖市作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試點城市。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謀劃,統籌安排,強力推進,11月7日出臺《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改革方案》,2016年4月1日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平臺正式轉軌運行,是全省唯一統一企業(供應商)庫、統一交易系統、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流程、統一誠信評價、統一專家庫的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形成了具有蕪湖特色的市縣一體化平臺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試點工作被省公管辦作為2016年度改革工作的重點成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一是規範了交易運行。改變了原來各縣交易辦法各異、管理模式不同、信息化程度低的狀況,全市統一規制要求、統一操作流程、統一監管模式、交易的信息化程度更高,有效規範了交易運行。
二是擴大了交易競爭。各縣交易項目全部進入市統一平臺交易,參與投標的潛在投標人數量大大增加,項目交易競爭更加充分,有利於產生業主滿意的中標企業,提升了市交易平臺的影響力。
三是提高了業務能力。通過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統一交易制度、實施招標代理機構考核淘汰的嚴管措施、優化各崗位人員配置以及整改存在問題等手段,提升了公共資源交易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從而改善了交易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是減輕了企業負擔。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實施後,公共資源交易費、報名費、招標文件和工程建設項目圖紙成本費等費用全部取消。豐富履約保證金繳納方式,鼓勵招標採購人自由選擇提供現金、銀行保函、現金+銀行保函、保證保險的保證金繳納方式,降低了企業參與投標的成本,降低了進場交易門檻,適應和促進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激發了投標人投標熱情。
(三)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我市在建立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同時,結合實際,認真謀劃平臺場所資源整合工作。市政府於2016年5月出臺《蕪湖市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結合本市特點,堅持充分利用、合理布局原則,採用信息平臺集中統一、物理平臺合理布局的模式,建立了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規範了公共資源交易運行, 形成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強化了權力制約監督,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顯提高。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整合統一,有力推進了公共資源交易法制化,規範化,透明化。市政府出臺了《蕪湖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對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全程公開、全程留痕,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納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清單,整合公開相關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7大類39個信息欄目,促進了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公開的交易信息即時上傳省監管平臺,自覺接受上級管理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強化了廉政風險防範。
(四)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高質量發展。
一是建立健全打擊串通投標和查處長效機制,優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市公管局配合公安機關運用信息手段積極構建「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為甄別、預警違法違規行為,實行科學、精準、高效的智能化監督提供重要依據,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形成強有力震懾。《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專報》第62期介紹我市的經驗做法。該模型入選2019年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創新成果,並納入2020年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重點工作加以推廣。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寧波作為兩個地級市代表在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聯席會議上做典型發言。
二是推動公共資源交易相對集中監管權整合改革,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高質量發展。為有效解決社會各方面反映的突出問題,我局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借鑑外地的先進經驗,不斷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2020 年 7 月 6 日出臺了《蕪湖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方案》(蕪市辦﹝2020﹞13 號)。方案突出強化監管職能落實、拓寬代理模式、防範和打擊串通投標、規範非公開招標採購審批方式、強化項目單位主體職責等8個方面構建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機制新格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相對集中監管權整合工作,增強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能力,提升交易質量效率,更好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此項改革正在推進中。
三是著眼長效機制建設,不斷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體系。我局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剖析問題深層次原因,追根溯源、舉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加強制度建設。2019年以來,結合重點工作開展修訂完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職瀆職問題線索移送暫行規定》、《蕪湖市政府性資金項目評標評審環節重大異常情形報告制度》、《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打擊串通投標長效協同機制工作方案》、《蕪湖市非公開招標採購申請與審批流程》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16項,完善制度體系,為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規範交易管理工作。
三、主要做法和啟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局緊盯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深化改革,不斷提升公共資源交易的質量和效率,在推進改革中,不斷的總結分析,為下一步改革積累經驗。
一要結合實際,緊盯改革重難點工作。任何一項改革都必須結合本地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如我局在推進建立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改革中,由於各縣原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機制、職能分工、單位性質、編制人員、交易場地、設施條件、地域交通條件等因素不同,在貫徹中央和省相關改革方案過程中,我們統籌考慮實際情況,理清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找準結合點,保證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二要充分準備,推進改革順利實施。磨刀不誤砍柴工,近年來,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持續推進,每項改革我們都花大量時間進行廣泛調查研究,依據法律法規,權衡利弊,充分論證,不斷完善實施方案,制定周密的推進計劃,做到任務清晰、分工到位、標準清楚、目標明確,並建立定期協調機制、重大問題報告制度,有計劃有步驟推進改革順利實施。
三要循序漸進,實現改革穩步推進。改革就是創新,是一個探索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要不斷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穩紮穩打,一步一個腳印,推進改革工作。如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改革的關鍵是統一和規範,由於公共資源交易縣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多樣性,要實施統一要求和規範運行,需要解決各縣原有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存在的差異性,解決遺留的問題,化解改革推進中的矛盾,只有解決問題才能實現統一要求。
四要不斷完善,促進改革質量提升。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在改革推進過程中總有預測不到位的情況和新問題出現。我局在深化各項改革中,對改革措施進行跟蹤問效,定期徵求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建立交易改革定期調度協調機制,不斷完善制度措施,及時研究解決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升改革質量,鞏固改革成果。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我局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出臺的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政策和法規學習研究的不透,在改革實施中貫徹落實步子邁的不夠大;二是一些制度根據實踐運行情況進行評估與完善不夠及時;三是市場主體對招投標工作的滿意度不高。
對推進下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建議:
1.加大改革的投入,儘快解決改革的制約因素。隨著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系統不斷升級完善、提升系統功能,需要的雲平臺信息資源不斷增加,而目前我市雲平臺信息資源嚴重不足。
2.加大對新一輪公共資源交易機制改革的指導。我市新一輪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工作,重點是強化監管職能落實,推進監督執法權相對集中,該項改革任務政策性強,推進程序複雜。建議改革委和相關職能部門多給予指導。
3.加大對我局新一輪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人員配置支持。新一輪改革方案實施後,職能增加5項,工作量明顯增加,人員的不足成為制約改革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議市委市政府給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