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有人呼籲舉報這些虐貓帳號,我就點進去了
當時一看見頭像我就快嚇哭了……是一隻被……剝皮的小貓……
一不小心瞄到他主頁……真的……無法形容
我舉報了他的幾個帳號,微博回覆說是會核實……我就沒再繼續關注了……
沒想到……它居然和我在一個大學……
我不敢想我摸過的那隻白貓怎麼樣了……我好久沒見過他了……
學校回復是在核實了,如果真的是他,希望學校讓他退學!把這件事寫在他的檔案裡!讓他一輩子都背負著罪孽!
學校已經確認就是這個玩意做出的事了,相信學校一定會秉公處理這個人渣,絕對不會包庇他!
.這件事還沒有結束,學校和公安機關按法律法規繼續處理
我國現在確實對虐貓等行為沒有法律法規約束,但是範某某在微博上販賣,傳播血腥暴力是違法的
1.拒絕地域黑 把個人行為和一個地區的人捆綁是無腦的,堅決反對!!!
2.反對的是虐殺,虐殺!!支持對沒人收養的野貓絕育、安樂死等。注意是 沒人收養的 野貓 ,這些貓一方面可能攜帶病菌,咬傷抓傷人等,另一方面會捕殺鳥類等野生動物,對城市中一些鳥類等野生動物的種群危害不小,讓本來就脆弱的城市生態系統更脆弱,能被人領養(帶回家養,在路邊餵食不算),或者集中收養最好,數量太多沒法安置就只好安樂死了。接受不了安樂死的就去領養,放任無主貓泛濫的危害是巨大的。還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對自己的寵物負責,不要隨意丟棄它們!
3.我對這類人的看法就是不尊重生命,心理不健康,起碼要受到懲罰,回答中說關幾十年合情也是感性的說法,我在知乎上也看過一些關於家暴的回答,實施暴力的人就容易向動物或是弱者發洩。這樣虐殺動物的人大多有暴力傾向,更容易發生類似的暴力行為。真要立法重罰當然是不合理的,畢竟人的價值大於動物,很難給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