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據漩渦視頻報導。11月26日,河北張家口一名31歲的男子因強姦60歲老人被警方抓獲。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該男子並不是初犯。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11月23日晚,察北管理處麻黃山區域,一名年過60歲的女子當時正在家中,突然一名陌生男子衝進來獸性大發,將其強姦。由於該女子長期患有疾病不能活動,無法進行肢體動作,所以一直臥病在床,其次也沒有語言能力。
楊某可能正是出於該女子沒有反抗能力,所以便將魔爪伸向了她。家人發現之後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接到報案後,由於案發地點沒有監控,為警方破案帶來很大不便。之後經過連夜分析比對,警方將目標鎖定為31歲的楊某,並且發現楊某並非第一次作案。2011年,22歲的楊某就曾經因強姦罪入獄10年,提前刑滿釋放出獄,還沒過多久又再次強姦了這名老人。這個男子居然連六十幾歲臥病在床的老人都不放過,簡直令人髮指。
根據刑法規定,對於像楊某這樣的累犯,即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2019年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教師劉某林猥褻六年級的一名女生。其實此人曾在2006年10月因強姦罪被貴州省餘慶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當時劉某林擔任餘慶縣龍溪鎮勤勇小學校長,受害人是一名15歲的六年級女生。
包括之前一直引起轟動的王書金案,罪犯王書金在沒被抓獲之前曾經強姦過四名女性。通過一些案件可以說明強姦犯再犯機率是很大的。
有研究表明,性犯罪者常常被視為一群特殊的犯罪群體,那些處於高風險狀態的人比非犯罪者更容易獲得性侵犯的意圖。如沮喪,低自我控制和孤獨,這會引起性犯罪者再次冒犯的衝動。強姦犯出獄後前五到十年是最高的再犯風險期。
有些國家對於性犯罪者的刑罰比較全面,比如在韓國,凡是有兩次以上性暴力史,或是有對未成年人性侵史的罪犯,刑滿釋放後,都需要佩戴電子腳環,將終生被監視行蹤。一旦踏入學校、幼兒園等禁止進入的區域,便會收到警告。如果罪犯將腳環拿下來或者意圖破壞腳環便被處以七年的監禁和巨額罰款。還有一些國家會對性犯罪者出獄前實施藥物去勢。
之前韓國"素媛"案的兇手即將出獄的事件一出來就引發了社會的極大關注。趙某在2008年綁架並且侵犯了一名年僅8歲的小女孩,最終被韓國法院判處了12年有期徒刑。據韓媒報導,趙某將於2020年出獄,但有測驗結果顯示,趙某在出獄後再犯的機率很高。之後韓國法務部決定將給趙某增加心理輔導課程,時長為100小時。並且當地警方將趙某家附近的監控全部進行排查更換,以達到監控目的。
我國刑罰的目的,是通過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法,改造罪犯,教育罪犯,預防犯罪。就是通過提高犯罪的成本,讓人不敢犯罪,或為犯罪付出相應代價。
有專家表明,目前我國仍屬於刑罰比較重的國家。很多性犯罪者在心理層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問題。專家稱,公眾不能一味的要求法律對罪犯作出超過法律應有的規制限度,應當從心理層面對罪犯進行教育疏導,重視罪犯在監獄期間的心理矯正以及監獄矯正,從根本上解決再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