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8日 13:17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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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從2015年1月起,四川省普通高校本科肄業生、結業生參加自學考試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學習和考試,均需從專科層次開始報考,不能再直接報考獨立本科段(專升本)專業。
今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下發《關於調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學習和畢業證書申請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發了《關於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註冊辦法〉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138號)文件,明確規定「申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升本)專業畢業的考生,須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
不能提供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註冊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的考生將不能進行本科畢業證書的電子註冊。為了不影響四川省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學習的自考生申請畢業和進行畢業證書電子註冊,四川省招考委和教育廳對有關政策和規定進行了調整。
具體內容包括,對原制定的《關於普通高校肄業生、結業生參加自學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川招考委〔2008〕第35號)中關於普通高校本科肄業生、結業生參加自學考試本科學習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從2015年1月起,我省普通高校本科肄業生、結業生參加自學考試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學習和考試,均需從專科層次開始報考,不能再直接報考獨立本科段(專升本)專業。在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也必須驗證其專科畢業證書。
2015年1月前已註冊的但還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這類考生,也需按照調整後的規定執行。這類考生若要取得自考專科畢業證書,需再報考一個自學考試相同或相近的專科專業,其原就讀的普通高校通過考試取得的合格課程成績可按川招考委〔2008〕第35號文件規定進行轉免考。考籍管理和操作程序按照川招考委〔2008〕第35號文件執行。
其次,對參加「高中起點應用型本科專業『2+2』分段教學模式」試點學習的考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這類考生完成了專業考試計劃中專科課程的學習並取得合格成績,省考委頒發由主考學校副署的專科畢業證書。完成了專業考試計劃中所有課程的學習和考試,通過畢業論文答辯,思想品德經鑑定合格者,省考委頒發由主考學校副署的本科畢業證書。在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驗證其專科畢業證書。(記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