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大牛有怪癖,看見別人好東西就想偷回家,可是他也不使用,偷回家就放在那裡不管不顧,家裡已經好多偷回來的小東西。這日,看見鄰居狗蛋抱著一個充氣娃娃正在清洗,大牛覺得這個玩具娃娃很可愛,又想把她弄回家。可狗蛋看見大牛瞧著自己的「女友」,不好意思的藏在了背後,等大牛走了才繼續清洗。大牛很生氣,於是決定把充氣娃娃弄回家。夜晚,大牛趁著狗蛋洗澡的時候,偷偷潛入狗蛋家將充氣娃娃偷了回來。偷回家,他就放在那裡,因為他本來就沒打算利用它,只是單純的想要把狗蛋的「女友」藏起來。夜晚,狗蛋在家找不到自己的娃娃,十分的憤怒,次日報警,警方最終將大牛抓獲。
那麼問題來了,只是想單純的將狗蛋的充氣娃娃隱藏起來的大牛,法律上究竟該如何評價這種行為呢?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大牛不構成盜竊罪
有人說,這不是很簡單嗎?大牛將狗蛋的娃娃女友偷回了家,不就是應該定盜竊罪嗎!其實並不是這樣,不然我寫這個也沒有意義了。
對於刑法中的財產犯罪,比如說盜竊罪、搶劫罪等罪名都有著一個共同的主觀心理,即「非法佔有的目的」。非法佔有目的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排除意思,是指終局的排除佔有人佔有,將財物轉為自己佔有;二是利用意思,是指對財物進行利用的意思。兩種意思缺一不可。
在本案中,主要涉及到的就是主觀心理的「利用意思」。如果缺少利用意識的話,就無法成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比如說盜竊罪。利用意思既不要求完全遵從財物的正常價值和本來用途使用,比如用唐朝的花盆當馬桶也是使用,也不包括對財物不予以利用,也不予以毀壞,就是單純的將參悟進行隱匿。這些都是屬於缺少利用意識的行為,自然不能構成盜竊罪,只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大牛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的大牛,雖然從行為上確實將狗蛋的充氣娃娃偷回了家,但是大牛偷回家的出發點就只是單純的將充氣娃娃藏起來,沒有任何使用和毀壞的意思,所以無法成立盜竊罪,在這個角度來說,如果真的要定罪的話就只能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這裡的毀壞是指不利的那種狀態,排除了他人的使用。
通常來說,按照法律規定,凡是出於單純毀壞、隱匿之外的意思,都可以認為是具有利用意思。大牛偷走狗蛋的充氣娃娃只能算例外了,單純的隱匿是真的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