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打開自己的車門拿東西
向停在旁邊的車噴膠水
事後小夥子淡定地離開
東南網5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文 沈威/圖)車子停在樓下,雨刮器竟然被人故意用膠水粘死了!「要是車子開到半路下雨,雨刮器又不能啟用,這不等於害人性命呀!」車主很後怕。
小區監控很快將「兇手」揪了出來:竟然是鄰居幹的!
驚詫:雨刮器被膠水粘死
袁先生住在思明區金雞亭小區,上個月,花10多萬元買了一輛銀灰色的日系新車,平時車子都停在自家樓下的公共車位過夜。
昨日上午8點,袁先生下樓開車準備上班。此時天上飄著細雨,他發動車子剛啟動雨刮器,詫異的是,雨刮器竟然一動不動!
袁先生覺得很不對勁,立即停車,下去一看,擋風玻璃上竟然覆蓋著一層薄霧狀的異物,足足佔了整片玻璃的四分之三面積;湊近一聞,是膠水味;再一看,雨刮器底下的銜接口處已被膠水粘死了。「是誰幹的缺德事?」袁先生又鬱悶又惱火。
前天傍晚,他開車回小區樓下停車時,還特意前後左右看了一遍,確定這個位置不會擋住進出通道,也不會擋住別人的車子。
憤怒:竟是鄰居凌晨使壞
袁先生注意到,高處有一個監控探頭剛好對著停車位置。於是,他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公室調閱監控畫面,事情很快水落石出了。
監控顯示:6日傍晚6:30,袁先生在樓下停車,此時周邊沒有別的車;10分鐘後,一輛近似香檳色的韓系汽車也開過來,緊挨著袁先生的車子停下,車上走下一個帥氣的小夥子,穿著得體。他瞅了袁先生的車子幾眼,然後上樓了。
5個多小時後,昨日凌晨零點35分30秒,這個小夥子下樓了,直接走到袁先生的車子旁。
零點35分33秒,他拿著罐裝液體(膠水),衝著袁先生車子的前擋風玻璃噴射。液體從玻璃高處噴,順勢流淌到低處,一點都不浪費。
零點35分42秒,噴射完畢,他拉開自己車子的車門,鑽進駕駛座,打開儲物櫃收拾著什麼東西。
零點36分11秒,他打開車門,很淡定地走上樓。「那是我鄰居呀!竟然幹出這種損事!」袁先生說,小夥子就住在隔壁那棟樓。
後怕:缺德做法可能奪命
昨日上午10點多,袁先生報警。民警根據車牌號,很快聯繫上那個小夥子,並責令對方儘快趕來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
下午3點,涉事雙方在轄區蓮前派出所見面。一看事情露餡,小夥子很心虛,連聲向袁先生道歉。
袁先生納悶:素不相識的,對方為啥會出此損招?小夥子說,他經常在那個車位停車,這幾天突然看到被一部新車「霸佔」了,以為是小區外來車輛過來蹭車位的,很惱火。當時,他外出吃飯喝酒回來,看到袁先生的新車還停在那裡,氣不過,就找來膠水噴射擋風玻璃,並粘住雨刮器。
「就是想教訓下對方以後別停這裡了。」小夥子說,他住在這個小區快10年了。
袁先生想想都後怕:「幸好我啟動車子時下雨,不然萬一開到半路才下雨,我雨刮器啟動不了,那多危險?要是在高速上出這種事,那不是害人性命嗎?」
「換個雨刮器要100多元,還要開到汽修店清洗膠水,估計多少會留下痕跡。」袁先生說,
不過,袁先生是個很大度的人,「都是街坊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我也不想曝光對方的名字,只是希望報紙把這事曝光出來,讓別人引以為戒。」他只讓對方賠償了300元,不打算追究對方其他責任。
律師說法
若出事故致傷亡將追究刑事責任
福建閩旭律師事務所雷文福律師分析說,該小夥子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即,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真如袁先生所擔憂、驚悚的那種情況,即,車子開在半路上才「出事」,那又該怎麼處理呢?對此,雷文福律師認為,如果車輛因此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話,那已涉嫌觸犯刑法,將會被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舉報
曝光佔車位「損招」
廈門停車難,已是不爭事實。見過用「鴿子鎖」霸佔車位的,也見過用鑰匙刮花車身洩憤的,不過這種噴膠水的「陰招」,實屬罕見。市民朋友們,如果你們身邊有人用「損招」佔車位,請撥打導報熱線曝光。
小夥打開自己的車門拿東西
向停在旁邊的車噴膠水
事後小夥子淡定地離開
東南網5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文 沈威/圖)車子停在樓下,雨刮器竟然被人故意用膠水粘死了!「要是車子開到半路下雨,雨刮器又不能啟用,這不等於害人性命呀!」車主很後怕。
小區監控很快將「兇手」揪了出來:竟然是鄰居幹的!
驚詫:雨刮器被膠水粘死
袁先生住在思明區金雞亭小區,上個月,花10多萬元買了一輛銀灰色的日系新車,平時車子都停在自家樓下的公共車位過夜。
昨日上午8點,袁先生下樓開車準備上班。此時天上飄著細雨,他發動車子剛啟動雨刮器,詫異的是,雨刮器竟然一動不動!
袁先生覺得很不對勁,立即停車,下去一看,擋風玻璃上竟然覆蓋著一層薄霧狀的異物,足足佔了整片玻璃的四分之三面積;湊近一聞,是膠水味;再一看,雨刮器底下的銜接口處已被膠水粘死了。「是誰幹的缺德事?」袁先生又鬱悶又惱火。
前天傍晚,他開車回小區樓下停車時,還特意前後左右看了一遍,確定這個位置不會擋住進出通道,也不會擋住別人的車子。
憤怒:竟是鄰居凌晨使壞
袁先生注意到,高處有一個監控探頭剛好對著停車位置。於是,他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公室調閱監控畫面,事情很快水落石出了。
監控顯示:6日傍晚6:30,袁先生在樓下停車,此時周邊沒有別的車;10分鐘後,一輛近似香檳色的韓系汽車也開過來,緊挨著袁先生的車子停下,車上走下一個帥氣的小夥子,穿著得體。他瞅了袁先生的車子幾眼,然後上樓了。
5個多小時後,昨日凌晨零點35分30秒,這個小夥子下樓了,直接走到袁先生的車子旁。
零點35分33秒,他拿著罐裝液體(膠水),衝著袁先生車子的前擋風玻璃噴射。液體從玻璃高處噴,順勢流淌到低處,一點都不浪費。
零點35分42秒,噴射完畢,他拉開自己車子的車門,鑽進駕駛座,打開儲物櫃收拾著什麼東西。
零點36分11秒,他打開車門,很淡定地走上樓。「那是我鄰居呀!竟然幹出這種損事!」袁先生說,小夥子就住在隔壁那棟樓。
後怕:缺德做法可能奪命
昨日上午10點多,袁先生報警。民警根據車牌號,很快聯繫上那個小夥子,並責令對方儘快趕來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
下午3點,涉事雙方在轄區蓮前派出所見面。一看事情露餡,小夥子很心虛,連聲向袁先生道歉。
袁先生納悶:素不相識的,對方為啥會出此損招?小夥子說,他經常在那個車位停車,這幾天突然看到被一部新車「霸佔」了,以為是小區外來車輛過來蹭車位的,很惱火。當時,他外出吃飯喝酒回來,看到袁先生的新車還停在那裡,氣不過,就找來膠水噴射擋風玻璃,並粘住雨刮器。
「就是想教訓下對方以後別停這裡了。」小夥子說,他住在這個小區快10年了。
袁先生想想都後怕:「幸好我啟動車子時下雨,不然萬一開到半路才下雨,我雨刮器啟動不了,那多危險?要是在高速上出這種事,那不是害人性命嗎?」
「換個雨刮器要100多元,還要開到汽修店清洗膠水,估計多少會留下痕跡。」袁先生說,
不過,袁先生是個很大度的人,「都是街坊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我也不想曝光對方的名字,只是希望報紙把這事曝光出來,讓別人引以為戒。」他只讓對方賠償了300元,不打算追究對方其他責任。
律師說法
若出事故致傷亡將追究刑事責任
福建閩旭律師事務所雷文福律師分析說,該小夥子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即,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真如袁先生所擔憂、驚悚的那種情況,即,車子開在半路上才「出事」,那又該怎麼處理呢?對此,雷文福律師認為,如果車輛因此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話,那已涉嫌觸犯刑法,將會被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舉報
曝光佔車位「損招」
廈門停車難,已是不爭事實。見過用「鴿子鎖」霸佔車位的,也見過用鑰匙刮花車身洩憤的,不過這種噴膠水的「陰招」,實屬罕見。市民朋友們,如果你們身邊有人用「損招」佔車位,請撥打導報熱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