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於同一種易燃可燃材料的燃點,閃點,自燃點在同等條件下最低溫度說法正確的是()
A. 閃點>燃點>自燃點 B.自燃點>閃點>燃點 C.自燃點>燃點>閃點 D.燃點>自燃點>閃點
2. 下列屬於預混燃燒的情況是( )
A. 煤氣做飯 B.汽燈的燃燒 C.燒氣焊 D.電石燈
答案:B
3. 下列關於液體燃燒說法正確的是( )
A. 易燃可燃液體燃燒是本身在燃燒 B.閃燃是可燃固體表面最低溫度
C.沸溢表現為燃燒過程油品中的水墊汽化,穿過油層向上移動形成氣泡
D.噴濺發生的時間與油層厚度和熱波移動及曲線燃燒速度有關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案例分析》真題
第一題(20分)
某信息中心大樓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和滅火器。2015年2月5日,該單位安保部對信息中心的消防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測試,部分檢查情況如下:
(一)建築滅火器檢查情況(詳見表1)
表1 建築滅火器檢查情況
(二)溼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功能測試情況
打開溼式報警閥組上的實驗閥,水力警鈴動作,按規定方法測量水力警鈴聲強為65db,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型)接受到報警閥組壓力開關動作信號,自動噴水給水泵未啟動。
(三)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檢查情況
信息中心的通信機房設有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如圖1所示),系統設置情況如表2所示,檢查發現,儲瓶間2#滅火劑儲瓶的壓力表顯示壓力為設計儲存壓力的85%,系統存在組件缺失的問題。
檢查結束後,該單位安保部委託專業維修單位對氣體滅火設備進行了維修。維修單位派人到現場,焊接了缺失組件的底座,並安裝了缺失組件,對2#滅火劑儲瓶補壓至設計壓力。
表2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設置情況
圖1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組成示意圖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問題:
1.根據建築滅火器檢查情況,簡述哪些滅火器需要維修、報廢。
答:一、需送檢維修的滅火器:
1)乾粉滅火器出廠滿5年的必須進行分批送檢(手提式、推車式乾粉滅火器、潔淨氣體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後每滿2年。綜合第三篇第十章第三節),每批不得超過總數1/4,因此2010年1月出廠的82具MFZ/ABC4舟車式4kg ABC乾粉滅火器(2A、55B)需全部送檢維修(檢查日期為2015年2月5日,滿五年)
2)2010年7月出廠的MFZ/ABC4舟車式4kg ABC乾粉滅火器中3具壓力表指針位於紅區的需維修。
3)2010年7月出廠的MFZ/ABC4滅火器中3具筒體鏽蝕面積與筒體面積之比小於1/3的需維修。
(送修滅火器時,一次送修數量不得超過計算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量的1/4。超出時,需要選擇相同類型、相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替代,且其滅火級別不得小於原配置滅火器的滅火級別。綜合第三篇第十章第三節)
解析:
《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範》
5.1.2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計算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量的1/4。超出時,應選擇相同類型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替代,替代滅火器的滅火級別不應小於原配置滅火器的滅火級別。
二、需要報廢滅火器:
1)2010年1月出廠的MFZ/ABC4舟車式4kg ABC乾粉滅火器中2具筒體鏽蝕面積與筒體面積之比大於1/3的需報廢(筒體嚴重鏽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鏽蝕面積大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產生凹坑者)或者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鏽蝕的。綜合第三篇第十章第三節)。
2)2010年7月出廠的MFZ/ABC4舟車式4kg ABC乾粉滅火器中2具筒體鏽蝕面積與筒體面積之比大於1/3的需報廢(筒體嚴重鏽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鏽蝕面積大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產生凹坑者)或者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鏽蝕的。綜合第三篇第十章第三節)。
3)2003年1月出廠的18具MT5,5kg二氧化碳滅火器(34B)超過12年的報廢年限需全部報廢(二氧化碳滅火器出廠期滿12年。綜合第三篇第十章第三節)。
4)2003年7月出廠的MT5,5kg二氧化碳滅火器筒體嚴重變形的1具應予報廢。以上所有報廢的滅火器均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
5)前面2003年1月出廠的18具MT5,5kg二氧化碳滅火器(34B)超過12年的報廢年限需全部報廢,那麼其中筒體嚴重變形的2具應予報廢,兩者具備,當然就更要報廢。
解析:
《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範》
5.4.4 滅火器報廢后,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
5.4.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1.筒體嚴重鏽蝕,鏽蝕面積大於、等於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3.器頭存在裂紋、無洩壓機構;
4.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5.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6.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或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7.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8.被火燒過。
5.4.3 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表5.4.3規定的報廢期限時應報廢。
表5.4.3 滅火器的報廢期限
2.指出素材(二)的場景中存在的問題及自動噴水給水泵未啟動的原因,並簡述溼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檢查測試的方法。
答:一、場景中存在的問題:水力警鈴聲強為65dB,小於規定要求的三米遠處水力警鈴聲強不小於70dB的要求;(報警閥動作後,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於70dB。綜合第三篇第四章第四節;安裝後的水力警鈴啟動時,警鈴聲強度應不小於70dB。《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5.4.4)
二、自動噴水給水泵未啟動的原因:1)水泵本身出現故障或損壞;2)水泵控制櫃未供電;3)水泵控制櫃啟動控制迴路存在故障;4)水泵主電供電迴路故障;5)壓力開關與水泵控制櫃間的接線故障或錯誤同時主機控制器打在手動位置或其控制總線與水泵控制櫃間的接線故障或錯誤或模塊損壞導致兩路自動控制均失效;6)壓力開關雙簧片中送水泵控制櫃的幹接點故障同時主機控制器打在手動位置或其控制總線與水泵控制櫃間的接線故障或錯誤或模塊損壞導致兩路自動控制均失效;7)壓力開關與水泵控制櫃間的接線故障或錯誤或壓力開關雙簧片中送水泵控制器的幹接點故障,系統聯動控制器本身邏輯編程錯誤不能通過總線及控制模塊發出啟動信號導致不能啟泵;8)水泵控制櫃轉換按鈕處於手動狀態而不接受所有聯動信號;9)壓力開關雙簧片幹接點送至水泵控制櫃後未使用中間繼電器轉換,導致強弱電迴路控制連接在一起發生故障;10)總線模塊聯接水泵控制櫃後未使用中間繼電器轉換,導致強弱電迴路控制連接在一起發生問題;11)壓力開關與水泵控制櫃間的接線故障或錯誤或壓力開關雙簧片中送水泵控制器的幹接點故障,系統聯動控制器也打了自動,邏輯編程也沒有問題,但是被保護區域探頭未報警或報警信號未有效傳遞到主機同時也沒有相應區域手報被按下。
三、簡述溼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檢查測試的方法。
系統控制裝置設置為「自動」控制方式,水泵控制櫃打自動(遠動或遙控)狀態,啟動1隻噴頭或者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流量保持在0.94L/s~1.5L/s,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及時動作,並有相應組件的動作信號反饋到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其中溼式報警閥進水壓力大於0.14MPa、放水流量大於1L/s時,報警閥啟動,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在5~90s內發出報警鈴聲,不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15s內發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動作直接通過水泵控制櫃聯動啟泵,並將水泵啟動的反饋信號通過總線送到主機聯動控制櫃或不通過總線直接送到手動控制盤,同時壓力開關將動作信號送到主機,此時受保護區域探頭髮出報警或相應區域手報報警,達到「與」要求之後,主機通過總線及模塊聯動啟動水泵。從啟動1隻噴頭或者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到水泵啟動時間不大於5min。
3.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在儲瓶間內未安裝哪種組件?最大防護區對應的驅動裝置為幾號驅動氣瓶?
答:一、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在儲瓶間內未安裝哪種組件?
從圖中未明確標示出來的組件來看,有滅火劑驅動氣體瓶組上的電磁閥或稱磁力啟動裝置,有滅火劑瓶組上的容器閥或稱為瓶頭閥,未安裝且未標明的有低洩高封閥,安全閥或稱安全洩放裝置。
二、最大防護區對應的驅動裝置為2#驅動氣瓶。
4.簡析維修單位對儲瓶間氣體滅火設備維修時存在的問題。
答:一、題幹未說明具體缺失組件是什麼,只能從氣體滅火系統一般原則來研究普通情況,其在現場焊接了缺失組件的儲瓶間,一般來說儲瓶間應該在儲瓶間外部進行焊接好之後在儲瓶間內用螺絲緊固聯接安裝,如果確實需要焊接作業,要辦相關動火作業許可並按照動火相關作業要求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持證作業,並在作業之前將氣體滅火系統做好安全防護狀態的處置,比方儲瓶間內所有鋼瓶與管網等等裝置的圍護與安全插銷的防護等相關工作。
二、維修單位派人到現場安裝了缺失組件,題幹未說明具體缺失組件,如果屬於壓力管路上的組件,應考慮相關試壓衝洗全部要求以及組件、底座防鏽要求,應按照相關程序做好進場檢驗安裝質量調試驗收等所有施工驗收規範的一切要求。
三、對2#滅火劑儲瓶補壓至設計壓力。不應現場補壓,而應該將低於要求壓力的2#滅火劑儲瓶運到具備相關滅火氣體維修廠家進行檢修,根據情況先檢查壓力不足的原因,更換容器閥上密封件等相關零配件,檢查滅火劑瓶上永久性標示的相關技術參數,然後再充裝相關同型號規格滅火劑或相應升壓氣體,使其完全符合國家相關規範及設計要求,依據《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70-2005條文說明3.3.9七氟丙烷20℃時的蒸氣壓為0.39MPa(絕對壓力),七氟丙烷在環境溫度下儲存,其自身蒸氣壓不足以將滅火劑從滅火系統中輸送噴放到防護區。為此,只有在儲存容器中採用其他氣體。
給滅火劑增壓。規定採用的增壓氣體為氮氣。必要時應檢測鋼瓶本身是否仍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當滅火劑儲存鋼瓶相關要求全部沒有問題,恢復到正常狀態時,可運回儲瓶間按照施工調試規範做好一切相關安裝調試工作,使整個系統恢復到侍應狀態。
第二題
某購物中心地下2層、地上4層,建築高度24m,耐火等級二級。地下二層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為11.5m。
地下每層建築面積15200m2。地下二層設置汽車庫和變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設備用地及建築面積5820㎡的建材商場(經營五金、潔具、瓷磚、桶裝油漆、香蕉水等),地下一層為家具、燈飾商場,設有多部自動扶梯與建材商場聯通,自動扶梯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部位設置防火捲簾。地下商場部分的每個防火分區面積不大於2000m2。採用耐火極限為1.5h的不燃性樓板和防火牆及符合規定的防火捲簾進行分隔,在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牆上均設有向疏散方向開啟的甲級防火門。
地上一層至三層為商場,每層建築面積12000m2,主要經營服裝、鞋類、箱包和電器等商品。四層建築面積5600m2,主要功能為餐廳、遊藝廳、兒童遊樂廳和電影院。電影院有8個觀眾廳,每個觀眾廳面積在186m2-390m2之間。遊藝廳有2個廳室,建築面積分別為216m2、147m2。遊藝廳和電影院侯場區均採用不到頂的玻璃隔斷、玻璃門與其他部位分隔,安全出口符合規範規定。
每層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為1.0lx,備用電源連續供電時間0.6h。
購物中心外牆外保溫系統的溫暖材料採用模塑聚苯板,保溫材料與基層牆體、裝飾層之間有0.17m~0.6m的空腔,在樓板處每隔一層用防火封堵材料對空腔進行防火封堵。
購物中心按規範配置了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問題:
1.指出地下二層、地上四層平面布置方面存在的問題。
答:一、地下二層:1)依據教材實務第二篇第四章第三節:附設在建築內的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或地下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的樓層,情景描述地下二層設置汽車庫和變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設備用地,地下二層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為11.5m。則消防水泵房設置不符要求。
2)依據教材實務第二篇第四章第三節: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牆部位,變壓器室的門應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變壓器室與其它部位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不燃燒體隔牆和1.50h的不燃燒體樓板隔開。在隔牆和樓板上不應開設洞口,當必須在隔牆上開設門窗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窗,變壓器室之間、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不燃燒體牆隔開,油浸電力變壓器、多油開關室、高壓電容器室,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油浸電力變壓器下面應設置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變配電房的設置,特別是油浸電力變壓器要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3)建材商店經營的油漆與香蕉水屬於甲類危險品,根據規定地下建築內不得儲存和經營甲乙類危險商品。依據新建規5.4.3地下或半地下營業廳、展覽廳不應經營、儲存和展示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
二、地上四層:1)依據教材實務第二篇第四章第三節: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應布置在建築的首層或二、三層,宜靠外牆設置,當必須設置在其它樓層時,尚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個廳、室的建築面積不應超過200㎡。遊藝廳有2個廳室,建築面積分別為216㎡、147㎡。其中的216㎡不符合規範規定。
2)依據教材實務第二篇第四章第三節:兒童活動場所:兒童行動不便,缺乏必要的自理能力,易造成嚴重傷害,火災時無法進行適當的自救和安全逃生,一般均需依靠成年人的幫助來實現逃生。因此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當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多層和高層建築內設置時,應設置在建築物的首層或二、三層;本案例設在四層不符合要求。
3)依據教材實務第二篇第四章第三節: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當牆上必須開門時應設置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實務第二篇第五章第二節:電影院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多層民用建築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遊藝廳和電影院候場區均採用不到頂的玻璃隔斷、玻璃門與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規定要求。
4)實務第二篇第五章第二節:電影院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該面積也不得增加。情景中:電影院有8個觀眾廳,每個觀眾廳面積在186m2-390m2之間,則總面積至少為186×7+390=1692㎡,電影院部分至少單獨劃分為兩個防火分區,應按照每個防火分區不大於1000㎡劃分,同時應符合消防其他相應規範要求。
5)依據建規條文說明:5.4.7劇院、電影院和禮堂均為人員密集的場所,人群組成複雜,安全疏散需要重點考慮。當設置在其他建築內時,考慮到這些場所在使用時,人員通常集中精力於觀演等某件事情中,對周圍火災可能難以及時知情,在疏散時與其他場所的人員也可能混合。因此,要採用防火隔牆將這些場所與其他場所分隔,疏散樓梯儘量獨立設置,不能完全獨立設置時,也至少要保證一部疏散樓梯,僅供該場所使用,不與其他用途的場所或樓層共用。
2.指出地下商場防火分區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消防規範規定的整改措施。
答:一、依據實務教材第二篇第五章第一節: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業營業廳,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水平或豎向連通時,應採用符合規定的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情景描述中:地下每層。地下二層5820㎡的建材商場與地下一層建築面積15200m2的家具、燈飾商場有多部自動扶梯連通,連通開口部位設置防火捲簾。每個防火分區面積採用耐火極限為1.5h的不燃性樓板和防火牆及符合規定的防火捲簾進行分隔。本案例地下營業廳總面積:15200+5820=21020㎡大於20000㎡。消防規範規定的整改措施: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兩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基本上需要整個改造負一、二層的上下樓板,將耐火極限從1.5h改為2.0h的不燃性樓板,這個代價比較大,同時採用符合規定的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
鑑於本商場已經建成,重新在空間中製造一個下沉式廣場格局變動太大不太現實,在現有負一、二層多部位上下連通情況下採用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也不是很適合於現狀。建議從負一、二層中切割出1020㎡平方的面積作為停車場或其他非商場用途,保持商業部分不大於20000㎡。
二、依據實務教材第二篇第五章第一節: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適當增加,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不應大於4000㎡;
2.設置在單層建築內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築的首層內時,不應大於10000㎡;
3.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於2000㎡。
所以對於整個地下商場部分要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裝修,以達到情景描述的每個防火分區面積不大於2000m2分區設置的前提要求。
3.分別列式計算購物中心地下一、二層安全出口的最小總淨寬度,地下一層安全出口最小總淨寬度應為多少?(以m為單位,計算結果保留1位小數)
答: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5.5.21-2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其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淨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確定。商店的疏散人數應按每層營業廳的建築面積乘以表5.5.21-2規定的人員密度計算。對於建材商店、家具和燈飾展示建築,其人員密度可按表5.5.21-2規定值的30%確定。5.5.21-2條文解釋:本款中的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由於設置在地下、半地下,考慮到其疏散條件較差,火災煙氣發展較快的特點,提高了百人疏散寬度指標要求。本款中「人員密集的廳、室」,包括商店營業廳、證券營業廳等。
一、地下一層為家具、燈飾商場其人員密度按30%折算,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1.00m/百人),地下一層安全出口的最小總淨寬=15200×0.6×0.3×1/100=27.4m
二、地下二層為建材城,人員密度按30%折算,地下二層與地面高差大於10m百人疏散指標取1m/百人,同時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1.00m/百人,取值1。
地下二層安全出口的最小總淨寬=5820㎡×0.56×30%×1m/百人/100=9.8m。
三、依據實務教材第二篇第六章第一節:地下建築中上層樓梯的總寬度應按其下層人數最多一層的人數計算。故地下一層安全出口最小總淨寬度應為27.4m。
4.判斷購物中心的疏散照明設置是否正確,並說明理由。
答:一、應急照明設置不正確,人員密集場所地面照度不小於3lx。
解析一:教材實務第二篇第六章第六節:建築內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照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1.0lx;
②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內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3.0lx;
③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5.0lx;
解析:10.3.2建築內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於疏散走道,不應低於1.0lx。
2.對於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不應低於3.0lx;對於病房樓或手術部的避難間,不應低於10.0lx。
3.對於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不應低於5.0lx。
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10.1.5建築內消防應急照明和燈光疏散指示標誌的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不應小於1.5h;
2.醫療建築、老年人建築、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0m2的公共建築和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築,不應少於1.0h;
3.其他建築,不應少於0.5h。
總建築面積:
12000*3+5600+15200*2=36000+5600+30400=72000<100000㎡,15200+5820=21020㎡大於20000㎡,綜合判定備用電源連續供電時間0.6h不滿足要求,需增加為不應少於1.0h。
5.指出購物中心外牆外保溫系統防火措施存在的問題。
一、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6.7.4 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築,其外牆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情景模塑聚苯板(EPS)燃燒性能等級為B2級,屬於可燃材料,不合格。
二、依據綜合教材第二篇第六章第二節:每層的防火封堵:
當外牆外保溫系統與基層牆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時,檢查保溫系統與基層牆體、裝飾層之間的空腔,是否在每層樓板處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防止因煙囪效應而造成火勢快速發展。
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6.7.9建築外牆外保溫系統與基層牆體、裝飾層之間的空腔,應在每層樓板處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情景描述為在樓板處每隔一層用防火封堵材料對空腔進行防火封堵。不符合規範要求。(提示:商店營業廳人員密度及百人寬度指標分別見對應表)
第三題
某公司投資建設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由商業區和超高層寫字樓、商品住宅樓及五星級酒店組成。除酒店外,綜合體由建設單位下屬的物業公司統一管理。建設單位明確了物業公司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志願消防組織,明確了專(兼)職消防人員及其職責。在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了產權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明確了公共區域、未銷售(租賃)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室外消防設施(場地)一級建築消防設施改造與維護管理等由物業公司統一組織實施,各方未按照相關合同出資。
某天營期間,商業區二層某商鋪裝修時,電焊引發火災。起火後,裝修工人慌亂中掀翻了正在使用的油漆桶,火勢迅速擴大;在尋找滅火器無果後,悉數逃離火場。消防控制室(共2名值班人員)接到保安報警,向經理報告後,2人均趕往現場滅火;此時,火災已向相鄰商鋪蔓延,值班人員這才向公安消防隊報警,公安消防隊到場時,火災已蔓延至相鄰防火分區,有多部樓梯間因防火門未關閉,大量進煙。
災後調查,起火點的裝修現場採用木質膠合板與相鄰區域隔離,現場無序堆放了大量的木質裝修材料、油漆及有機溶劑等;現場的火災探測器因頻繁誤報在火災報警勘測器上屏蔽、二層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水管控制閥因噴頭漏水被關閉;動火現場安全監護人員脫崗。防火檔案記載,保安在營業期間每3小時防火巡查1次,防火巡查記錄均為「正常」。火災前52天組織的最近一次防火檢查,載錄了商業區存在「樓梯間防火門水泵閥」、「有的商鋪裝修現場管理混亂,無消防安全防護措施」、「二層多個商鋪裝修現場火災探測器誤報,噴頭損壞漏水」等3項火災隱患。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問題:
1.簡述該大型商業綜合體對多個產權(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合理,並說明原因。
答:一、依據教材綜合第一章第一節:規定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大型商業綜合體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各產權(使用)單位均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單位應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應急方案,定期進行防火巡查,並對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培訓教育。而本案例大型商業綜合體由商業區和超高層寫字樓、商品住宅樓及五星級酒店組成。除酒店外,都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但是酒店部分與其他部分有共用的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消防車道,所以這些共用部分均應同其他部分一樣明確各方的安全消防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部分進行統一管理。
2.簡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此次火災應急處置中存在的問題。
答:依據教材綜合第三篇第一章第三節:火災發生時,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按照下列應急程序處置火災:
1.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
2.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控制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準確報警;報警時需要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繫電話等。
3.值班人員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初期火災撲救滅火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
而本案例中消防控制室(共2名值班人員)接到保安報警,向經理報告後,2人均趕往現場滅火;按照規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後立即主機打自動,使相關消防設備設施按照預定滅火程序動作,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準確報警,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初期火災撲救滅火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由於二人均跑去現場滅火,根本不執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崗位職責,相關消防系統均為動作,導致火災向相鄰防火分區、有多部樓梯間因防火門未關閉,大量進煙。使火災蔓延擴大。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做過滅火預案演練?
3.結合裝修工人初起火處置行為,簡述需要加強對裝修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答:一、依據教材綜合第五篇第五章第五節
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二、現場施工動火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並持證上崗;必須按照大廈管理規定開具動火作業證並按照相關動火作業規定嚴格執行,作業防火監督看護人員必須到位,現場應予清理可燃物等,現場應按規定設置合適的滅火器材。施工人員要熟悉現場滅火救援設施的情況和使用方法。裝修場所防火檢查巡查疏散培訓。
4.指出起火點裝修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
答:一、施工裝修現場應採取不燃材料進行隔離,而本案例中使用木質膠合板與相鄰區域隔離,一旦發生火災非常危險不符相關規定;同時現場無序堆放了大量的木質裝修材料、油漆及有機溶劑等,完全不符合動火作業現場要求;現場的火災探測器因頻繁誤報在火災報警勘測器上屏蔽這樣該區域報警系統就等於處於癱瘓狀態,二層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水管控制閥因噴頭漏水被關閉,消防自動滅火設施就不起作用了,作為施工和物業管理均應採取措施強化該區域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從人員和滅火器上要做重點布局。動火現場安全監護人員脫崗,完全違反動火作業操作規程。說明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處於消防安全管理完全失控狀態。
5.簡析物業管理公司在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答:依據教材綜合第一篇第一章第三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託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應當依法進行維修保養檢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規定及時、堅決的整改。
一、防火檔案記載,保安在營業期間每3小時防火巡查1次,防火巡查記錄均為「正常」,違反了現場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的要求;對於探頭屏蔽和噴淋系統關閉未在每班做記錄,說明巡查人員不知道消防巡查崗位職責或不執行消防巡查崗位職責。
二、火災前52天進行防火檢查沒有執行火災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的規定。雖然載錄了商業區存在「樓梯間防火門水泵閥」、「有的商鋪裝修現場管理混亂,無消防安全防護措施」、「二層多個商鋪裝修現場火災探測器誤報,噴頭損壞漏水」等3項火災隱患。但是52天過去,對火災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問題均未及時整改落實。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完全流於形式,應予追究。
第四題
某電廠調度樓共6層,設置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XX自動報警探測器每個總線迴路最大負載能力為256個報警點,每層有70個報警點,共分2個電線迴路,其中一層至三層為第一迴路,四層至六層為第二迴路。每個樓層弱電井中安裝1隻總線短路隔離器,在本樓層總線出現短路時保護其他樓層的報警設備功能不受影響。
二層一個設備間布置28臺電力控制櫃,頂棚安裝了點型光電感煙探測器,控制櫃內火災探測採用管路式吸氣感煙火災探測器。設備間共設有1臺單管吸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採樣主管長45m,敷設在電力控制柜上方,通過毛細採樣管進入每個電力控制櫃,採樣孔直徑均為3mm。消防控制室能夠接受管路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及故障信號。
四層主控制室為一個氣體滅火防護區,安裝了4臺櫃式預製七氟丙烷滅火裝置,充壓壓力為4.2MPa。自動聯動模擬噴氣檢測時,有2臺氣體滅火裝置沒有啟動,啟動的2臺滅火裝置動作時差為4s。經檢查確認,氣體滅火控制功能正常。
使用單位擬對一層重新裝修改造,走道(寬1.5m)採用通透面積佔吊頂面積12%的格棚吊頂。在部門房間增加空調送風口,將一個房間改造為吸菸室。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問題:
1.對該生產綜合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置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措施。
一、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2013 3.1.5任一臺火災報警控制器所連接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模塊等設備總數和地址總數,均不應超過3200點,其中每一總線迴路連接設備的總數不宜超過200點,且應留有不少於額定容量10%的餘量;
任一臺消防聯動控制器地址總數或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型)所控制的各類模塊總數不應超過1600點,每一聯動總線迴路連接設備的總數不宜超過100點,且應留有不少於額定容量10%的餘量。從新火規3.1.5的規定來說,實際上應該是每個迴路設置180個地址總數,從本題題目情景描述知道:整個樓共6層,火災報警控制器目前分為兩個迴路,每個迴路管3層,每層有70個報警點,那麼每個迴路目前實際控制點數是210個報警點,也就是地址總數為210,建議修改為3個總線迴路,這樣每個迴路就只管兩層控制140個報警點,低於180,比較合適;
二、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2013 3.1.6系統總線上應設置總線短路隔離器,每隻總線短路隔離器保護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模塊等消防設備的總數不應超過32點;總線穿越防火分區時,應在穿越處設置總線短路隔離器。從隔離器來說,新火規3.1.6規定每個總線短路隔離器保護的探頭、手報和模塊等消防設備的總數不應超過32點,題目是每層70個點設置一個,應修改為每層3隻總線短路隔離器,每隻隔離23個點左右比較合適。
2.簡述主控室氣體滅火系統充壓壓力和啟動時間存在的問題。
一、根據實務教材第三篇第六章第五節:防護區內設置的預製滅火系統的充壓壓力不應大於2.5MPa。綜合教材第三篇第七章第四節:防護區內設置的預製滅火系統的充壓壓力不應大於2.5MPa。《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70—2005條文說明3.3.9為了設計方便,設定了三個級別:系統管網長、流損大的,可選用4.2MPa及5.6MPa增壓級;管網短、流損小的,可選用2.5MPa增壓級。
2.5MPa及4.2MPa是等同採用了ISO14520及《潔淨氣體滅火劑滅火系統設計標準》NFPA2001標準的規定:增加的5.6MPa增壓級是為了滿足我國通常採用的組合分配系統的設計需要,即在一些距離儲瓶間較遠防護區也能達到噴射時間不大於8s的設計條件。情景描述四層主控制室櫃式預製七氟丙烷滅火裝置充壓壓力為4.2MPa不符合要求,實際上市面上也不應該有不符合國家規範規定以外的預製七氟丙烷滅火裝置銷售,這方面也不可能有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管理控制的非法證書檢驗報告等的消防產品面世。
二、依據《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70—2005 3.1.15同一防護區內的預製滅火系統裝置多於1臺時,必須能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差不得大於2s。條文說明3.1.15為確保有效地撲滅火災,防護區內設置的多臺預製滅火系統裝置必須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間差也應有嚴格的要求,本條規定是經過多次相關試驗所證實的。情景描述中自動聯動模擬噴氣檢測2臺氣體滅火裝置沒有啟動則啟動時間無窮大,啟動的2臺滅火裝置動作時差為4s,檢查確認氣體滅火控制功能正常,不屬於主機邏輯控制問題,那麼就是現場滅火裝置的反應動作問題。故四臺均不符合要求。
3.簡述主控室2套氣體滅火裝置未啟動的原因及解決措施。
一、題目既然已經說明經檢查確認氣體滅火控制功能正常,仍然有2臺氣體滅火裝置沒有啟動,那麼就應該從氣體滅火控制器到氣體滅火裝置之間及氣體滅火裝置自身來查找問題所在。
1)首先是氣體滅火控制器到氣體滅火裝置之間的電氣接線故障,鬆脫或接線錯誤,解決措施:檢查測試相關線路,找出故障原因重新連接使恢復正常狀態。
2)電磁驅動器的電源電壓過低導致電磁閥無法驅動動作,解決措施:檢查測試相關線路電壓看是否符合要求,使恢復正常電壓指標要求。
3)電磁驅動器未擰緊在驅動瓶上或鐵芯指針不夠長,導致驅動針未能打開驅動瓶,解決措施:擰緊電磁驅動器,通電檢查電磁鐵芯,觀察其行程使能滿足系統啟動要求,且動作靈活,無卡阻現象。
4)驅動氣體瓶組上的電磁閥或稱磁力啟動裝置故障無法動作,解決措施:檢查器件動作情況,根據故障或損壞程度考慮維修恢復正常,還是徹底更換磁力啟動裝置使其恢復正常狀態。
5)電磁閥或稱磁力啟動裝置保險銷未拔,驅動針無法動作,解決措施:拔出保險銷,使其恢復正常狀態。
6)由於潮溼使電磁驅動器電磁鐵芯鏽蝕,導致無法動作,解決措施:通電檢查其是否鏽死,維修或更換使其動作靈活,無卡阻現象。
7)氣動驅動裝置容器內驅動氣體壓力低於設計壓力,無法驅動滅火劑鋼瓶容器閥或瓶頭閥,解決措施:檢查氣動驅動裝置內的驅動氣體壓力,重裝使其滿足設計壓力,使其保障能夠正常驅動相關容器閥或瓶頭閥。
8)氣動驅動裝置與滅火劑鋼瓶容器閥之間的連接管堵塞,解決方法:疏通連接管後按相關規範規定的管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和吹掃。
9)氣體驅動管道上的氣體單向閥長期不用鏽蝕,導致堵塞,解決方法:維修氣體單向閥或更換,使其恢復正常並按相關規範規定的閥門試驗方法進行試驗。使單向閥啟閉靈活,無卡阻現象。
10)驅動氣體輸送管道或連接件有損傷或連接不夠緊密,導致驅動氣體壓力洩露,壓力不足以驅動滅火劑鋼瓶容器閥或瓶頭閥,解決措施:檢查相關輸送管道或連接件,維修或更換損傷管道或連接件,並按相關規範規定的輸送管道或連接件試驗方法檢驗,使其完全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11)安裝在驅動氣體輸送管道上的低洩高封閥損壞,導致驅動氣體啟動時管道壓力洩漏,壓力不足以驅動滅火劑鋼瓶容器閥或瓶頭閥,解決方法:維修低洩高封閥或更換,使其恢復正常並按相關規範規定的閥門試驗方法進行試驗。使驅動管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12)滅火劑瓶頭閥故障或損壞,解決方法:維修或更換瓶頭閥,使其恢復正常並按相關規範規定的閥門試驗方法進行試驗。使其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13)驅動瓶組輸送管道連接錯誤,解決方法:重新正確連接。
14)滅火劑儲存容器內的壓力不足或完全無壓,解決方法:對滅火劑儲存容器送廠檢修重新維修,檢查維修相關密封裝置,補充滅火劑使滅火劑淨重符合要求及充壓使其符合設計要求或更換滅火劑儲存容器,使整個滅火劑儲存裝置恢復正常狀態。《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70—2005 3.1.15條文說明七氟丙烷20℃時的蒸氣壓為0.39MPa(絕對壓力),七氟丙烷在環境溫度下儲存,其自身蒸氣壓不足以將滅火劑從滅火系統中輸送噴放到防護區。為此,只有在儲存容器中採用其他氣體給滅火劑增壓。規定採用的增壓氣體為氮氣。
15)滅火劑輸送管道堵塞,使滅火劑無法釋放到滅火保護區域,解決方法:應疏通管道,並按規範規定的管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的方法進行相關試驗和吹掃,使其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16)滅火劑瓶頭閥上保險未取下,解決方法:及時取下保險,使其能正常接收驅動信號。
櫃式氣體滅火裝置:
驅動裝置:
低洩高封閥
容器閥
4.按使用單位的改造要求,提出探測器設置和安裝應注意的問題。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2013
6.2 火災探測器的設置
6.2.1 探測器的具體設置部位應按本規範附錄D採用。
6.2.2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探測區域的每個房間應至少設置一隻火災探測器。
2.感煙火災探測器和A1,A2,B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保護面積和保護半徑,應按表6.2.2確定;C、D、E、F、G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保護面積和保護T半徑,應根據生產企業設計說明書確定,但不應超過表6.2.2的規定。
表6.2.2 感煙火災探測器和A1、A2、B型感溫
火災探測器的保護面積和保護半徑
註:建築高度不超過14m的封閉探測空間,且火災初期會產生大量的煙時,可設置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
3.感煙火災探測器、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應根據探測器的保護面積A和保護半徑R確定,並不應超過本規範附錄E探測器安裝間距的極限曲線D1~D11(含D′9)規定的範圍。
4.一隻探測區域內所需設置的探測器數量,不應小於公式(6.2.2)的計算值:
N=S/K.A
式中:N一探測器數量(只),N應取整數;S一該探測區域面積(m2);K一修正係數,容納人數超過10000人的公共場所宜取0.7~0.8,容納人數為2000人~10000人的公共場所宜取0.8~0.9,容納人數為500人~2000人的公共場所宜取0.9~1.0,其他場所可取1.0;A探測器的保護面積(m2)
6.2.3 在有梁的頂棚上設置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感溫火災探測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小於200mm時,可不計梁對探測器保護面積的影響。
2.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為200mm~600mm時,應按本規範附錄F、附錄G確定梁對探測器保護面積的影響和一隻探測器能夠保護的梁間區域的數量。
3.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超過600mm時,被梁隔斷的每個梁間區域應至少設置一隻探測器。
4.當被梁隔斷的區域面積超過一隻探測器的保護面積時,被隔斷的區域應按本規範第6.2.2條第4款規定計算探測器的設置數量。
5.當梁間淨距小於1m時,可不計梁對探測器保護面積的影響。
6.2.4 在寬度小於3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點型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至端牆的距離,不應大於探測器安裝間距的1/2。
6.2.5 點型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6.2.6 點型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6.2.7 房間被書架、設備或隔斷等分隔,其頂部至頂棚或梁的距離小於房間淨高的5%時,每個被隔開的部分應至少安裝一隻點型探測器。
6.2.8 點型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並宜接近迴風口安裝。探測器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根據此條,本情景描述為在部分房間增加空調送風口,那麼在這些房間探測器應滿足本條規定。
6.2.9 當屋頂有熱屏障時,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下表面至頂棚或屋頂的距離,應符合表6.2.9的規定。
表6.2.9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下表面至頂棚或屋頂的距離
6.2.11 點型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於45°。
6.2.18 感煙火災探測器在格柵吊頂場所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不大於15%時,探測器應設置在吊頂下方。
2.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大於30%時,探測器應設置在吊頂上方。
3.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為15%~30%時,探測器的設置部位應根據實際試驗結果確定。
4.探測器設置在吊頂上方且火警確認燈無法觀察時,應在吊頂下方設置火警確認燈。
5.地鐵站臺等有活塞風影響的場所,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為30%~70%時,探測器宜同時設置在吊頂上方和下方。
根據此條,本情景描述為走道(寬1.5m)採用通透面積佔吊頂面積12%的格棚吊頂,所以走道的探測器應設置在吊頂下方。
另外情景描述將一個房間改造為吸菸室,則應將本房間探測器設置為感溫探測器。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166-2007
3.4 火災探測器安裝
3.4.1 點型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2.探測器周圍水平距離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3.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最近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4.在寬度小於3m的內走道頂棚上安裝探測器時,宜居中安裝。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至端牆的距離,不應大於安裝間距的一半;
5.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確需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於45°。
3.4.8 探測器的底座應安裝牢固,與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採用焊接時,不應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3.4.9 探測器底座的連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50mm的餘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顯標誌。
3.4.10 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的探測器底座應採取保護措施。
3.4.11 探測器報警確認燈應朝向便於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4.12 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調試前應妥善保管並應採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條文說明3.4火災探測器安裝
3.4.1 按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98的規定編寫。
3.4.8 探測器底座安裝應牢靠固定,以免工程完工後出現脫落現象,影響使用。焊接必須用無腐蝕的助焊劑,否則接頭處腐蝕脫開或增加線路電阻,影響正常報警。
3.4.9 此條規定是為了便於維修。
3.4.10 封堵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潮氣、灰塵進管,影響絕緣。底座安裝完畢後採取保護措施的目的是避免因施工時各工種交叉進行而損壞底座。為滿足這條要求,有些製造廠的產品中自備保護部件,在無自備保護部件時,尤其要強調滿足此條要求。
3.4.11 探測器報警確認燈面向便於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是為了讓值班人員能迅速找到哪只探測器報警,便於及時處理事故。
3.4.12 探測器在調試時方可安裝的理由是,因為提前安裝上,易在別的工種施工時被破壞;另一方面,施工現場未完工,灰塵及潮溼易使探測器誤報或損壞,故一定要調試時再安裝。探測器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從一些工程中發現,由於保管不善,造成探測器的不合格現象發生已有多起,故制定本條。
第五題
某建築地下2層,地上40層,建築高度137m,總面積116000m2,設有相應的消防設施。
地下二層設有消防水泵房和540m3的室內消防水池,屋頂設置有效容積為40m3的可控消防水箱。其最低有效水位為141.000m。屋頂水箱間內分別設置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穩壓裝置。
消防水泵房分別設置2臺(1用1備)消火栓給水泵和自動噴水給水泵。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均為高、中、低三個分區,中、低區由減壓閥減壓供水。
地下二層自動給水滅火系統報警閥室集中設置8個溼式報警閥組,在此8個報警閥組安裝了1個比例式減壓閥組,減壓閥組前無過濾器。
2015年6月,維護單位對該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了檢測,情況如下:
(1)檢測40層屋頂實驗消火栓時,其栓口靜壓為0.1MPa;打開實驗閥消火栓放水,消火栓給水泵自動啟動,栓口壓力為0.65MPa。
(2)檢測發現,地下室8個溼式報警閥組的減壓閥不定期出現超壓現象。
(3)檢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打開40層末端試水裝置,水流指示器報警,報警閥組的水力警鈴未報警;消防控制室未收到壓力開關動作信號,5min內未接收到自動噴水給水泵的信號。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問題:
1.簡析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積是否符合消防規範規定。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2014
5.2.1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36m3,但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不應小於50m3,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時,不應小於100m3;
2.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8m3,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小於36m3;
3.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2m3;
4.建築高度大於21m的多層住宅,不應小於6m3;
5.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或等於25L/s時,不應小於12m3,大於25L/s時,不應小於18m3;
6.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m2且小於30000m2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36m3,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0m2的商店,不應小於50m3,當與本條第1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一、從情景描述來看:某建築地下2層,地上40層,建築高度137m,總面積116000m2,屋頂設置有效容積為40m3的可控消防水箱。其最低有效水位為141.000m。依據以上規範條文,當本建築是住宅時,符合消防規範規定。
二、當本建築是公共建築時,依照5.2.1-1應設為不應小於50m3。該建築設置的為40m3不符合規範要求。
三、當本建築是公共建築中的商店時,除按照5.2.1-1設為50m3外,考慮5.2.1-6情形,11.6萬平方,大於3萬平方應設為不應小於50m3,兩者一致,故設為不應小於50m3。該建築設置的為40m3不符合規範要求。
2.屋頂實驗消火栓靜壓和動壓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應如何解決?
一、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2014
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於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且最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並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低於0.10MPa,但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低於0.15MPa;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多層公共建築,不應低於0.07MPa,多層住宅不應低於0.07MPa;
3.工業建築不應低於0.10MPa,當建築體積小於20000m3時,不宜低於0.07MPa;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確定,但最小不應小於0.10MPa;
5.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款~第4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情景描述:檢測40層屋頂實驗消火栓時,其栓口靜壓為0.1MPa;地上40層,建築高度137m平均層高3.425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消火栓壓力約為0.13425MPa不能滿足不低於0.15MPa的要求,所以情景描述中屋頂水箱間內分別設置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穩壓裝置。應該可以達到規範5.2.2-5的相關要求。實際上情景描述高位水箱其最低有效水位為141.000m。即高位水箱最低水位處於屋頂之上4米高處了,此時的栓口靜壓為0.1MPa,如果不是穩壓泵造成的靜壓,那麼相當於此時水位高於屋頂之上約11.1米,其上應該還有水箱的水面上部空間,總高在屋頂之上12左右米或更高,而屋頂設置有效容積為40m3的可控消防水箱。長寬高相等的情況下為3.4米,從水專業設計要求高位水箱高度應小於其長寬,即便加上無效空間,水箱本身高度上設為3-4米及以下為宜,
加上最低水位處於屋頂之上4米,而11.1米明顯高於這個7-8米的合理水位高程,所以一般來說這個水靜壓應該是已經帶有穩壓設施本身施加的壓力作用了,應該是穩壓泵啟動點P3定得有點小,適當提高其合適啟動壓力點即可,具體可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2014 5.3.3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滿足系統自動啟動和管網充滿水的要求:
2.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自動啟泵壓力設置點處的壓力在準工作狀態時大於系統設置自動啟泵壓力值,且增加值宜為0.07MPa—0.10MPa;
3.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在準工作狀態時的靜水壓力應大於0.15MPa。
所以穩壓泵低點啟動壓力應滿足40層消火栓出口靜壓大於0.15MPa即可。
二、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2014 7.4.12 室內消火栓栓口壓力和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火栓栓口動壓力不應大於0.50MPa;當大於0.70MPa時必須設置減壓裝置;
2.高層建築、廠房、庫房和室內淨空高度超過8m的民用建築等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於0.3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3m計算;其他場所,消火栓檢口動壓不應小於0.2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0m計算。
條文說明:7.4.12本條規定了消火栓栓口壓力技術參數。
1.室內消火栓一般配置直流水槍,水槍反作用力如果超過200N,一名消防隊員難以掌握進行撲救。DN65消火栓口水壓如大於0.50MPa,水槍反作用力將超過220N,故本款提出消火栓口動壓不應大於0.50MPa,如果栓口壓力大於0.70MPa,水槍反作用力將大於350N,兩名消防隊員也難以掌握進行滅火。因此,消火栓栓口水壓若大於0.70MPa必須採取減壓措施,一般採用減壓閥、減壓穩壓消火栓、減壓孔板等;
情景描述:打開實驗閥消火栓放水,消火栓給水泵自動啟動,栓口壓力為0.65MPa。根據上述規定,大於0.35MPa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該能滿足13m符合規範要求。但是此處又同時超出0.50MPa,照道理同時應在栓口設減壓閥、減壓穩壓消火栓、減壓孔板等減壓裝置。但是實際上該處按照《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2014 表3.5.2查閱屬於一類高層建築,如果是住宅,室內消火栓流量為20L/s,如果是公共建築,消火栓流量為40L/s,對消火栓來說,要出水4或8支水槍,情景描述:打開實驗閥消火栓放水,消火栓給水泵自動啟動,栓口壓力為0.65MPa。
應該是水泵壓力達到屋頂試驗栓處單只水槍出水動壓力0.65MPa,實際上當40層出水4支或8支水槍的時候,動壓肯定會下降,所以按照一般思維減壓到0.5MPa以下的話,在實際火災中4支或8支水槍同時出水滅火的時候,就很可能導致每隻水槍出水動壓減低到0.35MPa充實水柱13m之下,同時此處動壓沒有超過0.70MPa必須設置減壓裝置的指標,所以建議不設置減壓設施。建議在大樓40層用4支或8支水槍出水檢驗,如果動壓超出0.5MPa時應設置減壓裝置。另外,根據大樓整體情況,如果確實動壓超壓,可在高區如同中、低區一樣由減壓閥減壓供水或者更換水泵減低揚程。
另外本情景描述中,檢測屋頂試驗栓的壓力實際上主要是觀察其是否低於0.35MPa充實水柱13m之下,本題問屋頂實驗消火栓靜壓和動壓是否符合要求?根據這個問題作答,應該是動壓符合要求,只要達到0.35MPa充實水柱13m就已經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應如何解決?此處的解決辦法應該是壓力不足則應該換泵,提高揚程。
至於超壓問題,應該是在高中低區的相應最低消火栓處出水測試其出口啟泵後水壓是否超出0.5MPa或0.7MPa而相應採取減壓裝置。
而單只水槍出水指標往往超出規範要求,真正應該是按照該大樓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出4或8支槍來做檢驗測試。從題幹頂樓試驗栓都已達到0.65MPa動壓來說,確實應該換泵降低揚程,減少動力成本,因為其高區最低點肯定超過0.7MPa。應該是在最不利樓層的40層出4或8支槍來做檢驗測試出水動壓,如果不超0.35MPa就視作正常,如果超出確實可以適當降低水泵揚程。同時應分別在高中低區最有利點即各區最低消火栓處出4或8支槍來做檢驗測試,其出口啟泵後水壓是否超出0.5MPa或0.7MPa而相應採取減壓裝置。
3.簡述對該消火栓系統的檢測方案。
(1)制定消火栓系統檢測操作規程;
(2)檢測外部給水的市政供水、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蓄水和供水設施設置位置、高度、水位、報警水位、出水量、已儲水量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共用水池水箱是否有不被挪作他用的技術措施,進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溢流管是否採用間接排水;管道、閥門和進水浮球閥等應便於檢修,人孔和爬梯位置應合理;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設置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有江河湖海、水庫和水塘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時應根據有效水文資料檢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時確保消防用水應符合設計要求;
應驗證其枯水位、洪水位和常水位的水質符合設計要求,核實地下水井抽水試驗資料確定地下水井的常水位和設計抽水流量時的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測量裝置等技術參數和裝備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檢測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術措施。有效容積和水位測量裝置等應符合設計要求;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計兩端的角閥在不進行水位觀察時是否處於關閉;
冬季消防儲水設施的室內溫度和水溫檢測,檢測是否採取確保不結冰和室溫不低於5℃的措施,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設施的結構材料是否完好,在市政供水閥門處於完全開啟狀態時,對倒流防止器的壓差進行檢測,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減壓型倒流防止器》GB/T25178、《低阻力倒流防止器》JB/T11151和《雙止回閥倒流防止器》CJ/T160等的有關規定,整個供電系統是否符合設計,是否正常供電,消防水泵是否採用自灌式引水方式,消防給水系統管網內是否已經充滿水,檢測整個系統是否處於準工作狀態,消防水泵、穩壓泵和穩壓設施等是否處於準工作狀態;排水設施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並應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悶蓋齊全,消防水泵接合器數量及進水管位置供水能力應符合設計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應採用消防車車載消防水泵進行充水試驗,且供水最不利點的壓力、流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驗證高中低分區供水確定消防車的最大供水高度和接力泵的設置位置的合理性,檢查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減壓閥、報警閥和閥門等是否有明確的標識,對系統過濾器進行排渣,檢查過濾器是否處於完好狀態,檢查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管網是否成環形,消防泵房是否有不少於2條出水管直徑和環網的不同管段相連,當其中一條損壞時,其餘的出水管是否能通過全部水量。
水泵出水管上是否設有止回閥,檢修閥,實驗檢測用的壓力表和DN65的放水閥門,水泵進水管是否設置檢修閥和真空壓力表,對中低區減壓閥組的流量和壓力進行試驗,減壓閥的型號、規格、設計壓力和設計流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減壓閥的閥前閥後動靜壓力應滿足設計要求,減壓閥閥前應有過濾器,過濾器的過濾面積和孔徑應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減壓閥處應有試驗用壓力排水管道,減壓閥的出流量應滿足設計要求,當出流量為設計流量的150%時,閥後動壓不應小於額定設計工作壓力的65%,減壓閥在小流量、設計流量和設計流量的150%時不應出現噪聲明顯增加或管道出現喘振,測試減壓閥的閥後動靜壓差應符合設計要求,減壓閥的水頭損失應小於設計閥後靜壓和動壓差,檢查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是否採用鉛封或鎖鏈固定在開啟或規定的狀態。
檢查室外閥門井中進水管上的控制閥門,並核實其處於全開啟狀態;對水源控制閥等所有閥組進行外觀檢查,並應保證系統處於無故障狀態;減壓閥和閥門等處於正常工作位置,工作泵、備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洩壓閥、水錘消除設施、止回閥、信號閥等的規格、型號、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閥應鎖定在常開位置,並應有明顯標記;
管道的材質、管徑、接頭、連接方式及採取的防腐、防凍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標識應符合設計要求;管網排水坡度及輔助排水設施,應符合設計要求;系統中的試驗消火栓、自動排氣閥應符合設計要求;管網不同部位安裝的報警閥組、閘閥、止回閥、電磁閥、信號閥、水流指示器、減壓孔板、節流管、減壓閥、柔性接頭、排水管、排氣閥、洩壓閥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3)室內消火栓箱應有明顯標誌。消火栓箱組件應齊全,箱門應開關靈活,開度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的閥門應啟閉靈活,栓口位置應便於連接水帶。室外消火栓閥門應啟閉靈活。地下式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誌,井內應無積水。寒冷地區防凍措施應完好。檢查消火栓的設置場所、位置、規格、型號、安裝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對消火栓進行外觀和漏水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消火栓應及時更換。
檢查室內消火栓豎管直徑是否小於DN100,室內消火栓的選型、規格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採用統一規格的栓口、水槍和水帶及配件,室內消火栓直徑是否為DN65,屋頂是否設置試驗用消火栓,栓口處是否設置壓力表,室內消火栓處是否設置直接僅向主機報警的按鈕,相連接的控制線穿管保護及連接是否到位,試驗消火栓動作時,應檢測消防水泵是否在本規範規定的時間內自動啟動,試驗消火栓動作時測試其出流量、壓力和充實水柱的長度;根據消防水泵的性能曲線核實消防水泵供水能力,檢查旋轉型消火栓的性能能否滿足其性能要求,採用專用檢測工具,測試減壓穩壓型消火栓的閥後動靜壓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減壓裝置和活動部件是否靈活可靠,栓後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檢測消火栓系統自動控制處於準工作狀態,採用固定和移動式流量計和壓力表測試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應滿足設計要求,打開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試水閥,當採用主電源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啟動正常,關掉主電源,主、備電源應能正常切換,備用泵啟動和相互切換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遠程啟停功能應正常,手動及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啟動消防水泵運轉,檢測其各項性能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觀察低壓壓力開關與流量開關的自動控制功能是否正常,所有設備動作是否有反饋信號顯示,同時檢查供電電源的情況是否符合要求;對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壓力進行檢測;若設置柴油機消防水泵,檢測柴油機消防水泵的啟動電池的電量,柴油機泵油箱是否充滿油並能正常工作,手動啟動柴油機消防水泵,檢測其是否能正常運行;以自動直接啟動或手動直接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是否在55s內投入正常運行,且無不良噪聲和振動,以備用電源切換方式或備用泵切換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分別在1min或2min內投入正常運行。
水泵現場性能測試與生產廠商提供的數據是否相符並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壓力的要求,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是否超過設計工作壓力的140%;當出流量為設計工作流量的150%時,其出口壓力是否低於設計工作壓力的65%。
檢測控制櫃的控制功能,核對控制邏輯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水泵負載電流的狀況進行試驗檢測和驗證;檢查顯示功能,並對電壓、電流、故障、聲光報警等功能進行檢測和驗證;檢測自動巡檢功能,對消防泵的巡檢動作、時間、周期、頻率和轉速等進行試驗檢測和驗證,檢測消防水泵的各種強制啟泵功能,消防給水系統的試驗管放水時,管網壓力應持續降低,消防水泵出水幹管上壓力開關應能自動啟動消防水泵,消防給水系統的試驗管放水或高位消防水箱排水管放水時,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應動作,且應能自動啟動消防水泵。
(5)檢測穩壓泵供電應正常,自動手動啟停應正常;關掉主電源,主、備電源應能正常切換;
手動及進行放水試驗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啟動消防穩壓泵運轉,對穩壓泵的停泵啟泵壓力和小時啟泵次數等進行檢測,對氣壓水罐的壓力和有效容積等進行檢測,氣壓水罐的有效容積以及調節容積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滿足穩壓泵的啟停要求,氣壓水罐氣側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穩壓泵當達到設計啟動壓力時,穩壓泵應立即啟動;當達到系統停泵壓力時,穩壓泵應自動停止運行;穩壓泵啟停應達到設計壓力要求,能滿足系統自動啟動要求,且當消防主泵啟動時,穩壓泵應停止運行,穩壓泵在正常工作時每小時的啟停次數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應大於15次/h;穩壓泵啟停時系統壓力應平穩,且穩壓泵不應頻繁啟停。
(6)檢測過程中,系統排出的水應通過排水設施全部排走,消防電梯排水設施的自動控制和排水能力觀察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報警閥排水試驗管處和末端試水裝置處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進行測試觀察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且在地面不應有積水;試驗消火栓處的排水能力應滿足試驗要求,觀察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消防水泵房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進行測試,觀察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綜合第三篇第三章第三節第三節系統安裝調試與檢測驗收)
4.簡述地下溼式報警閥組前安裝的減壓閥組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綜合第三篇第四章第一節為控制因建築高差較大造成的超壓,通常採用分區供水或者在系統相應管段上安裝減壓閥,以控制管道靜壓;
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084-2001(2005修訂版)
4.2.9-2 控制管道靜壓的區段宜分區供水或設減壓閥,控制管道動壓的區段宜設減壓孔板或節流管;
9.3.5 減壓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設在報警閥組入口前;
2 入口前應設過濾器;
3 當連接兩個及以上報警閥組時,應設置備用減壓閥;
4 垂直安裝的減壓閥,水流方向宜向下。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61-2005
5.4.10 減壓閥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減壓閥安裝應在供水管網試壓、衝洗合格後進行。
2.減壓閥安裝前應檢查:其規格型號應與設計相符;閥外控制管路及導向閥各連接件不應有鬆動;外觀應無機械損傷,並應清除閥內異物。
3.減壓閥水流方向應與供水管網水流方向一致。
4.應在進水側安裝過濾器,並宜在其前後安裝控制閥。
5.可調式減壓閥宜水平安裝,閥蓋應向上。
6.比例式減壓閥宜垂直安裝;當水平安裝時,單呼吸孔減壓閥其孔口應向下,雙呼吸孔減壓閥其孔口應呈水平位置。
7.安裝自身不帶壓力表的減壓閥時,應在其前後相鄰部位安裝壓力表。
情景描述:地下二層自動給水滅火系統報警閥室集中設置8個溼式報警閥組,在此8個報警閥組安裝了1個比例式減壓閥組,減壓閥組前無過濾器。
存在的問題:當連接兩個及以上報警閥組時,應設置備用減壓閥;本案例8個溼式報警閥組只設置了一個減壓閥,肯定不行,噴淋系統設置高中低區,8個溼式報警閥組所對應的壓力應該也有高中低區之分,按照一般情況8個閥按照高中低區應該是2、2、4或2、3、3分布,所以至少應該在中、低區溼式報警閥前分設減壓閥,且同時在其旁通管上設置備用減壓閥,每一供水分區應設不少於2個減壓閥,這樣算至少設置4個減壓閥,同時在每個減壓閥進水側設過濾器並宜在其前後安裝控制閥,案例中一個比例式減壓閥組供應高中低區,各區減壓要求不一致,所以導致不定期出現超壓現象,分設之後此現象應該能得到解決。所有設置的減壓閥應根據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壓力選擇。
5.指出40層末端試水裝置放水時,報警閥組的水力警鈴、壓力開關未動作的原因。
從情景描述分析:檢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打開40層末端試水裝置,水流指示器報警,報警閥組的水力警鈴未報警;消防控制室未收到壓力開關動作信號,5min內未接收到自動噴水給泵的信號。
首先可以確定:水流指示器既然報警,至少說明水流指示器、樓層信號閥或控制閥沒有壞,也未關閉,那麼問題應該從溼式報警閥這部分進行分析:
一、溼式報警閥閥瓣未動作,原因:
1.溼式報警閥進水壓力小於出水壓力,導致閥瓣不動作:
A.高位水箱水位不夠導致壓力低
B.高位水箱出口檢修控制閥關閉
C.高位水箱出口單向閥鏽蝕關閉無法打開
D.穩壓系統無電
E.穩壓系統打手動
F.穩壓系統相關閥門關閉
G.穩壓系統單向閥鏽蝕關閉無法打開
H.穩壓泵壞
I.高位水箱水位漏水
J.穩壓系統漏水
K.相關管道發生堵塞
L.氣溫過低相關保溫措施不夠管道冰凍住了不通
M.水泵出口單向閥故障,水往單向閥閥門前端回流
N.溼式報警閥前管路存在漏水現象。以上各類原因可能造成供給溼式報警閥進口壓力低,使溼式報警閥閥瓣不能動作。
2.溼式報警閥鏽蝕使閥瓣不能動作。
二、溼式報警閥閥瓣已動作,往下分析其他原因:
1.溼式報警閥閥座上通往水力警鈴報警管路的出水水路發生堵塞,導致無法報警;
2.水力警鈴報警管路中檢修球閥前漏水,導致壓力不足以驅動水力警鈴與壓力開關,無法報警;
3.水力警鈴報警管路中檢修球閥關閉,導致無法報警;
4.過濾器長時間未檢修,雜質堵塞管路導致無法報警;
5.延遲器下端出水節流裝置未安裝,水直接流走,導致水壓低無法灌滿延遲器無法報警;
6.檢修球閥至水力警鈴壓力開關段管路存在其他連接不好漏水現象;
7.水力警鈴控制口阻塞或鈴錘機構被卡住;
8.水力警鈴產品質量問題;
9.水力警鈴安裝不善存在漏水;
10.壓力開關可動部件壞,無法動作;
11.壓力開關幹接點簧片壞;
12.壓力開關調節環調節位置不當無法動作;
13.通往水力警鈴的管路連接錯誤;
14.參見案例一關於壓力開關連接線路方面存在的問題。
綜合第三篇第四章第四節
(一)溼式報警閥組常見故障分析、處理
1.報警閥組漏水
(1)故障原因分析
①排水閥門未完全關閉。
②閥瓣密封墊老化或者損壞。
③系統側管道接口滲漏。
④報警管路測試控制閥滲漏。
⑤閥瓣組件與閥座之間因變形或者汙垢、雜物阻擋出現不密封狀態。
(2)故障處理
①關緊排水閥門。
②更換閥瓣密封墊。
③檢查系統側管道接口滲漏點,密封墊老化、損壞的,更換密封墊;密封墊錯位的,重新調整密封墊位置;管道接口鏽蝕、磨損嚴重的,更換管道接口相關部件。
④更換報警管路測試控制閥。
⑤先放水衝洗閥體、閥座,存在汙垢、雜物的,經衝洗後,滲漏減少或者停止;否則,關閉進水口側和系統側控制閥,卸下閥板,仔細清潔閥板上的雜質;拆卸報警閥閥體,檢查閥瓣組件、閥座,存在明顯變形、損傷、凹痕的,更換相關部件。
2.報警閥啟動後報警管路不排水
(1)故障原因分析
①報警管路控制閥關閉。
②限流裝置過濾網被堵塞。
(2)故障處理
①開啟報警管路控制閥。
②卸下限流裝置,衝洗乾淨後重新安裝回原位。
3.報警閥報警管路誤報警
(1)故障原因分析
①未按照安裝圖紙安裝或者未按照調試要求進行調試。
②報警閥組滲漏通過報警管路流出。
③延遲器下部孔板溢出水孔堵塞,發生報警或者縮短延遲時間。
(2)故障處理
①按照安裝圖紙核對報警閥組組件安裝情況;重新對報警閥組伺應狀態進行調試。
②按照故障「(1)」查找滲漏原因,進行相應處理。
③延遲器下部孔板溢出水孔堵塞,卸下筒體,拆下孔板進行清洗。
4.水力警鈴工作不正常(不響、響度不夠、不能持續報警)
(1)故障原因分析
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安裝調試不符合要求。
②控制口阻塞或者鈴錘機構被卡住。
(2)故障處理
①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更換水力警鈴;安裝缺少組件或者未按照圖樣安裝的,重新進行安裝調試。
②拆下噴嘴、葉輪及鈴錘組件,進行衝洗,重新裝合使葉輪轉動靈活。
5.開啟測試閥,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啟動。
(1)故障原因分析
①壓力開關設定值不正確。
②消防聯動控制設備中的控制模塊損壞。
③水泵控制櫃、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模式未設定在「自動」狀態。
(2)故障處理
①將壓力開關內的調壓螺母調整到規定值。
②逐一檢查控制模塊,採用其他方式啟動消防水泵,核定問題模塊,並予以更換。
③將控制模式設定為「自動」狀態。
下回序第六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