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2日,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罪、綁架罪一案在南昌中院連審兩天,潛逃20餘年的勞榮枝一言一行被放大在公眾面前。
(南昌中院供圖)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旁聽了兩天共計14.5小時的庭審,拒絕家屬為其聘請律師,只申請了法援的勞榮枝,在庭上的表現及自我辯護時的諸多說辭,顯然超出了大多數人的預想。
一審告一段落,法律也終將作出公證判決。
1、避重就輕
在兩天的庭審中,檢方就勞榮枝所牽涉的南昌、溫州、常州與合肥四地的犯罪案件進行了舉證,其中包含法子英供述、證人證言及相關物證。
對此,勞榮枝在兩天的庭審環節中作了大量的陳述與回應。但如果仔細觀察不難發現,勞榮枝的每一場發言幾乎都是同一個模板,可以總結為:
第一、自己也是受害者,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是受到法子英的脅迫,搶劫的錢財也都給了法子英。
第二、四起案件中,直到最後自己才知道法子英殺了人,沒有預料到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
第三、自己很難、很苦。與法子英在一起時,受他辱罵毆打。自己逃亡時,沒錢、沒身份,生活暗無天日。
第四、自己單純、善良,喜歡傳播正能量,厭惡犯罪。
(南昌中院供圖)
在上述「情真意切」的回答中,她列舉了大量事實及犯罪細節回憶。比如她曾給過法子英自己的三年積蓄共三千塊供其花銷;她曾為法子英墮胎四次,流產當天還受其侵犯;合肥案件中,是法子英持刀威脅殷建華進入鐵籠……
但當檢察機關多次就勞榮枝此前供述追問她有關自身的犯罪細節時,她的回答大多卻是遺忘與迴避。例如,當檢方質問其是否殺害殷建華時,勞榮枝並未正面回應,而是表示:不是我就是他,他沒有第三個合作人。
當然,她反覆回應的主要內容還是上述四點模板,以至於審判長多次提醒她,「請對證據發表意見」、「請正面回答問題」、「這些剛剛你已經說過了,有沒有新的意見?」
檢察機關在12月22日的庭審中對她的認罪態度作出了如下評價:勞榮枝當庭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極深,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過,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
2、柔弱還是冷漠?
檢方在辯論環節中評價勞榮枝時,用了這樣一個詞:態度冷漠。
為什麼這麼說?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發現勞榮枝的聲音特點可以用兩個字來概括:柔弱。而在大量的庭審陳述中,她的語調幾乎都沒有改變:語速緩慢,平穩且清晰。
面對殺人指控、面對七條人命,她的庭中表現與被害人陸中明家屬代理律師劉靜潔的評價相印證:「她有強大的心理素質、極佳的反偵察能力以及非凡的表演才能。」
值得注意的是,她在庭審中多次向家屬道歉,但反覆提及的一句話是:我向受害者家屬表示哀悼和深切的同情。
是不是感到一絲違和?這句話非常官方,一般不由個人來說。而且即使是向受害者家屬道歉,她的語調也是一模一樣的平穩。
而在整場庭審中,她也有幾次說話哽咽、痛苦的情形。但這通常發生在,她在描述自身受到法子英脅迫的情形以及自己的「悲慘遭遇」時。
3、自稱真善美
勞榮枝在庭審中,不斷提及幾個評價自身的關鍵詞:教師身份、善良、厭惡犯罪、正能量。
她在回應檢察機關質疑其庭前供述與當庭供述不一致時,多次重複自己從不騙人,「你可以拿測謊儀來檢測我」。
她在辯解自己是受法子英脅迫才犯罪時,稱自己是個很厭惡犯罪的人,「我骨子裡不屑於做這些綁架、殺人、搶劫的事,我瞧不起那些用不正當手段的人。」
當被問及為何在受法子英脅迫時,不及時主動投案,終止犯罪行為時,她又多次強調是因為自己年少無知,「請原諒我那時才二十多歲,我還年輕,想實現人生抱負。」
庭審時,勞榮枝是將自己形容為一個「正能量」的人。她表示,案發後她內心備受煎熬,後來自己曾去做過小學教師,也當過義工,「想要教書育人」、「想要幫助別人」、「想要傳播正能量」。
她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這樣評價自己:「你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可以說我不善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勞榮枝對於自身的容貌也十分自信。在檢方舉證環節,她表示:「別人不可能看出我是坐檯女,我走到哪裡別人都說我是知性美。」
在庭審辯論環節中,檢方提供的一份證人證言形容她眼睛小。她當場進行了反駁:大家都知道,我是大眼睛。
4、表達欲強
勞榮枝的性格,還可以從其在庭審中的另一行為窺得一二。
庭審第一天,在審判長、辯護人或檢察機關發言時,勞榮枝多次出言打斷。被審判長警告後,她開始舉手示意,如果未得到及時回應,她則會反覆示意。
儘管她表示,自己不想做太多的自我辯護,但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實際觀察發現,勞榮枝不同於類似案件中的當事人,在整場庭審中發言的時間與其辯護人和檢察人員基本持平。
此外,她多次強調,是自己主動請求法院讓媒體出席庭審,「我不想要別人妖魔化我,我希望還原一個真實的、當年的我。」
12月22日,勞榮枝 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綁架 罪一案在#南昌 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目前,庭審已結束。本案將擇期宣判。勞榮枝在庭審時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勞榮枝則表達了希望#贖罪 的想法,並請求法官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5、矛盾綜合體
如果把勞榮枝對自己的評價與她本人的作為放在一起對比,矛盾之處頓時凸顯。
她形容自己從不撒謊,但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地,勞榮枝均使用不同化名犯罪。而且她潛逃二十多年,卻無人發現其身份。
此外,檢察機關的一份證據也顯示:在溫州案件中,勞榮枝拿著受害人的銀行卡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曾質疑為何不是本人取款,她鎮定自若地稱受害人有事,委託她來。而這類行為,在檢察機關提供的證據中只是冰山一角。
她形容自己善良、熱愛生命、厭惡犯罪,但勞榮枝卻與法子英生活多年,並且未採取任何措施來制止犯罪。而且在四起案件中,勞榮枝都被檢方指控,明知法子英可能會殺害被綁架人員,但她放任被害人死亡,不作為。
此外,檢方指控勞榮枝直接參與了殺害陸中明與殷建華,並且對於殷建華的死亡,勞榮枝實施的可能性極大。
她形容自己正能量,但勞榮枝與法子英所犯案件給受害人家屬所帶來的陰影至今無法消散。受害人小木匠陸中明的妻子更是當庭怒問勞榮枝:你們的良心是肉長的嗎?
在最後陳述階段,勞榮枝情緒激動,痛哭流涕。勞榮枝說:「我承認有罪、認罪、悔罪。我向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表示道歉,這句道歉晚了20年。這些年我內心備受煎熬。但是我也是被脅迫的……如果還有機會,我願意傾盡所有補償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