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選擇題 (共20分)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1.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公司設立的立法,採用
A.自由主義 B.準則主義
C.特許主義 D.準則主義與核准主義相結合
2.公司法確認的資本三原則不包括
A.資本確定原則 B.資本維持原則 C.資本不變原則 D.資本流動原則
3.根據我國《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修改須經代表
A.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B.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C.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D.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公司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形式,不包括
A.民事責任 B.刑事責任 C.行政責任 D.救濟責任
5.下列對公司債務的表述,正確的是:公司以其
A.註冊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B.實收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C.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D.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6.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對於是否轉換為股票,由 決定。
A.公司 B.股東會 C.董事會 D.債券持有人
7.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合同的形式
A.應當用書面形式 B.既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
C.可以用口頭形式 D.可以用口頭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資產負債表的三大要素中,不包括
A.資產 B.負債 C.所有者權益 D.現金流量
9.我國對企業所得稅稅率實行
A.比例稅率 B.定額稅率 C.累進稅率 D.差別稅率
10.春暉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申請破產。下列情形中,屬於破產債權是
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賃給春暉公司的房屋
B.乙公司因派員參與破產程序花去的差旅費2萬元
C.丙銀行貸給春暉公司的50萬元貸款,但尚未到還款期
D.丁銀行貸給春暉公司30萬元貸款,春暉公司以機器設備抵押,還款期已屆滿
11.下列情形中,屬於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無權代理人與相對人訂立的合同 B.重大誤解的合同
C.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D.欺詐合同
12.下列關於合同形式的表述,正確的是
A.合同只能採用書面形式B.合同不能採用口頭形式
C.法律.法規對合同形式有規定的,應當遵守規定
D.電子郵件不是書面
13.我國合同法採用的違約責任的歸則原則基本是
A.過錯原則 B.無過錯原則 C.過錯推定原則 D.嚴格責任原則
14.以下票據行為中,屬於匯票特有的是
A.出票行為 B.背書行為 C.承兌行為 D.保證行為
15.下列關於保險代位求償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代位求償權既適用於財產保險也適用於人身保險
B.保險人只能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行使代位求償權
C.代位求償權的範圍不得超過保險人的賠付金額
D.代位求償權的產生可以在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之前
16.下列行為中,屬於壟斷行為的是
A.聯合限制競爭 B.詆毀他人商譽 C.假冒他人商品的包裝 D.商業賄賂
17.消費者王某在使用從甲公司購買的產品時,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受傷,當他向甲公司去索賠時發現,甲公司已被拆分為乙公司和丙公司。王某的損失應由
A.甲公司承擔 B.乙公司承擔
C.丙公司承擔 D.乙公司和丙公司連帶承擔
18.張某購買了高壓鍋,其產品說明書上註明的安全使用期為8年,如果因該產品存在的缺陷造成張某的人身傷害,則張某要求賠償的請求權的期限為
A.自張某購買之日起10年 B.自張某購買之日起8年
C.自損害發生之日起10年 D.自損害發生之日起8年
19.依照我國勞動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處理勞動爭議的方法中,不包括
A.和解 B.罰款 C.調解 D.仲裁
20.下列方式中,屬於環境法上特有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的是
A.停止侵害 B.消除危險 C.排除危害 D.恢復原狀
第二部分 非選擇題(共80分)
二.名詞解釋(每題5分)
21.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公司債券23.公司資本
24.提存25.產品
三.簡答題(每題6分)
26.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義務
27.公司的特徵
28.票據權利的獲得條件
29.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類型
四.論述題(每題13分)
30.試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公司的特點
31.試論公司資本的原則
五.案例分析題(10分)
32.1998年1月,5家集體所有制企業依據我國《公司法》共同投資設立了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食品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為了進一步擴大食品公司的生產規模,食品公司董事會制訂了增資方案,即由現有股東按照目前出資比例繼續出資,把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到1600萬元。股東會對該方案表決時,3個股東贊成,2個股東反對,股東會做出增資決議。贊成增資的股東原出資總額為640萬元,佔食品公司註冊資本的64%;反對增資的股東原出資總額為360萬元,佔食品公司註冊資本的36%。股東會結束後,董事會通知所有股東按照股東會決議繳納增資方案中確定的出資額數。2個反對增資的股東拒絕繳納出資。董事會決定暫停這2個股東1998年度的股份分配,用以抵做出資。這2個股東不服董事會決定,以食品公司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股東會的增資決議無效。
食品公司是否應當被列為被告?為什麼?
人民法院應否支持作為原告的2個股東的訴訟請求?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