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及了 能推遲作業提交的五大理由(PS:希望你用不上)
一般學校想申請「破例」是相當困難的
可這在2020,2021又又又被打破了~
由於遠程網課,【extenuating-circumstances】「情有可原」的條件,就放的相當的鬆了~
這也是留學網課時代,一大典型變化~
那具體改變了什麼呢?現在又有哪些「理由」可以作為「情有可原」呢?
這裡還是以UCL舉例,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小E覺得還是全部列出來比較好,有些長,有些枯燥,不大感興趣的同學,可直接跳至文末總結或者直接看視頻)
情有可原理由一:Bereavement通常會考慮的情況:子女,兄弟姐妹,父母,配偶或伴侶的離世
在有證據表明會對學生產生影響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以下情況:情有可原理由二:Shorter-term medical conditions通常會考慮的情況:突然遭到嚴重的人身傷害,醫療事故或精神健康上的打擊。
在有證據表明會對學生產生影響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以下情況:通常不會考慮的情況:「輕微疾病或傷害(例如咳嗽,感冒,頭痛,花粉症)」「在未註冊醫生(例如替代治療師(alternative therapists))提供的證據不做考慮」有「追溯性」證據支持的情況,例如醫療記錄,證明學生生病已經是「過去式」未經有關當局診斷確定的疾病,例如說「患者告知我the patient informs me that…」的這樣的醫學注釋等情有可原理由三:Longer-term medical conditions通常會考慮的情況:「嚴重的旅行中斷(如無法通過尋找替代交通方式或更好的時間安排來補救)。」
通常不會考慮的情況:情有可原理由八:Family and personal circumstances & Financial problems & Housing problems在有證據表明會對學生產生影響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以下情況:以上就是UCL 大學2020-21年所有的「情有可原」情況例舉參考的全部內容。
看完了上面,我們才好做個總結:
總結1、嚴重的天災人禍是可考慮的比如,(自己或者親屬朋友)的突發的疾病或者嚴重意外事件(天災,車禍,搶劫,行程中斷),造成的相關問題,比如不可耽誤的治療,身心影響或者照顧責任等等。
2、輕微的症狀或者影響基本不被考慮感冒發燒,學習不好焦慮,租房和房東吵架,坐錯了車,被偷了手機,鼻炎一直在吃藥啦這種沒啥「大毛病」的不能作為申請延期的理由。
3、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基本不被考慮比如,因為自身工作與學習不能兼顧,有預先的行程計劃與考試相衝突,準備懷孕生娃,自己時間管理沒做好等,是不能作為延期的理由的
4、需注意其他不能作為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的理由「與考試評估提交時間無關的情況」(也就是放假時間申請延期就挺沒必要了)「學生因感到無法遵守學校要求而申請延期的情況」(就是申請延期還得提前)對了,還得提一句,「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比一般和老師請個小假可要正式多了,這是可以讓學校對你網開一面的正式理由,所以別打馬虎眼。
附:UCL申請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表正式申請「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可也不是那麼容易一封信就搞定了~是要提前申請走流程滴~
學習有困難
可以聯繫我們
有EasyGPA學霸老師手把手指導
規劃複習,定期上課,督促主動學習
高分就是小case!
我們是EasyGPA,
2009年成立,專注課業輔導11年,擁有243人導師團隊,一共涵蓋35個專業,415類課程、是全球的198所學校,7000+人學員共同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