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12月23日消息,西安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成立以來,全面開展退役軍人信息採集工作。廣大退役軍人能夠積極響應,自覺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完成信息採集工作。目前尚有部分退役軍人未能及時完成信息採集,《退役軍人保障法》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為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更好地服務退役軍人,現籲請未信息採集的退役軍人積極主動到就近的信息採集點進行登記。
採集目的:
信息採集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優撫對象情況底數,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資料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落實優撫政策奠定基礎。
採集對象:
信息採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退伍紅軍老戰士,包含紅軍失散人員;復員軍人;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
採集內容:
信息採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療、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
攜帶材料:
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申報時攜帶並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