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電費之外,物業還加收0.38元每度的服務費,就相當於1000元電費要交500的服務費,這合理嗎?」日前,東城萬達公寓的業主抱怨,從入住至今,小區電費一直居高不下,這讓不少住戶都感到「吃不消」。
你覺得商住樓電費加收多少服務費合理?不該加收,商業用電定價較高該收但不應過高,需經過業主同意該收,物業維護成本較高提交
東城萬達公館包括民用住宅、商鋪、商住兩用公寓、寫字樓,其中除了民用住宅是供電局直接供電收費,其餘的包括寫字樓、商鋪、公寓都由萬象美物業轉供電收費。據業主王立傑介紹,公寓已經交付近五年,剛入住不久就發現電費貴,加上服務費收費1.1元/度,相比較其他附近的商住公寓價格貴了不少。當時有人向物業反映,但沒有得到解決,最近商業用電價格下調,但服務費還是那麼高,這讓住戶們不能接受。「這裡業主很多都選擇將公寓出租,但很多租客聽到電費價格就不租了……」業主高東明抱怨道。
據調查,東城萬達公館周邊寫字樓和商用公寓,包括萬科中心、臺商大廈等寫字樓電費(包含服務費)平均在1元左右。像恆大華府、卓越時代廣場公寓的電費(包含服務費)平均在0.75元左右,低於東城萬達公寓。
東城萬達公館的服務費收費究竟是否合理?萬達公寓所屬的萬象美物業負責人陳先生對此做出解釋:「之所以加收服務費,首先供電傳輸過程中,存在損耗的費用,其次還有供電設備日常的維護費用以及員工人工費用,像每天需要運營大量人員來幫充電卡(充電方式),服務費的收取也是依法依規,並不存在違規收取的情況,如果政策不允許,我們不會收取費用,業主提到的服務費收取較少或不收的情況只是個別企業。」
關於業主服務費具體分攤詳情並未公示,陳先生表示,「服務費的標準是通過物業實際支出來制定的,每戶用電量都不同,因此服務費收取也是基於用電量多、費用相應就多,如果用戶對用電量有質疑,可以隨時核查用電量或對電錶進行檢測。」
在電費中加收服務費,到底該不該加?該加多少?這既是東城萬達公館業主與物業的爭執點,也是商住樓業主普遍的困惑。
去年東莞發改局發布了《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顯示:我市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實行轉供電的,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規範轉供電收費行為。
《通知》提到,從今年11月1日起,轉供電主體應按省規定的銷售電價向轉供區域內的分表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公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採用電量分攤的方式解決。
目前東城萬達公館關於電費加收服務費的爭端還在協調。陳先生表示。「我們同相關部門進行過協調,關於業主的訴求我們也在努力溝通,今年服務費已經下調兩次,從最初的0.38元到0.35元,之後會降到0.2元」但對於下調至0.2元的服務費,業主們覺得相較其他企業依舊較高。
關於業主和萬象美物業的協調進展,我們採訪了消費者協會一名朱姓負責人,他表示,目前相關文件並沒有對服務費收取標準有明確規定,因此更多還是進行雙方協商調解,未來消費者協會也會繼續努力,希望促成讓雙方滿意的結果。如果能達成協議,未來也將為商住樓電費加收服務費的標準提供參考。
(本文姓名為化名)
【見習記者】黃浩博
【記者】黃少宏
【報料人】佚名
【作者】 黃浩博 黃少宏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東莞記者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