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提問,題目:我親伯我姑以我爸媽名義銀行貸款三十萬,現在還不上錢,銀行起訴我爸媽及其他替他們貸款的人,我們應該怎麼辦?這個貸款不是以你爸媽的名義,而是你爸媽為你親伯你姑在銀行貸款做擔保,銀行起訴正當,沒有問題,你們應儘快籌錢還錢,履行擔保責任。理由:
一、貸款
銀行貸款有信用貸款,擔保貸款。擔保貸款有抵押貸款、保證貸款,銀行的信用貸款很少,一般貸款金額不大,很難滿足資金需要。銀行貸款大多都是抵押貸款,當然也有保證貸款,現在保證貸款不多,大多都是為抵押貸款提供保證,當抵押貸款銀行認為抵押物不足、不易變現時,或是借款人還款能力不強,銀行就會要求追加保證人,為其提供保證,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銀行貸款審查是很嚴格的,無論是貸款人還是擔保人都必須提供貸款資料和擔保資料,銀行審查核對,現場調查。貸款人、擔保人不僅要現場籤字,有配偶的,配偶也必須現場籤字,銀行有雙人負責見證。只要在銀行取得貸款,都是本人現場籤字確認的。
二、保證
保證有一般責任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在銀行貸款做保證,一般都是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責任重大,和借款人負有同等責任,一旦貸款逾期,借款人無力償還,就有擔保人歸還,擔保人不還,銀行就會起訴,訴諸法律,通過法律手段收回貸款。
總之,為銀行貸款提供保證要慎重,不要看人情講面子,為別人擔保,一要看借款人信用,二要看借款人還款能力,沒信用,沒能力,就是親戚,兄弟姐妹都不行,不能為其提供擔保,擔保了,就視同自己貸款了,貸款人還不起,擔保人就要還,不還,就會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