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點評辛巴事件:主播系廣告代言人,負有審查和試用的責任

2020-12-19 商都網

近期,公眾對於辛巴「燕窩事件」的關注度還未褪去,羅永浩「漱口水事件」又被搬上公眾視野。12月13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微博喊話羅永浩,稱直播售賣的某品牌的漱口水用洗牙視頻來表現漱口水的效果,涉嫌虛假宣傳。儘管羅永浩針對各種質疑一一進行了回應,並要求王海馬上刪除相關的失實微博內容,並及時發布澄清謠言的微博,但王海非但沒有刪除微博,反而針對羅永浩的回應再次連發微博。

前不久,「李佳琦專屬店」因虛假宣傳被罰款一事也被爆出,經監管機構查明,李佳琦專屬店確實在菲詩寇洗髮水商品廣告中宣傳該商品具有防脫髮功效,卻無法提供相關依據證實產品具有防脫功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

直播帶貨行業可謂狀況不斷,那麼當直播中出現狀況,責任該如何界定?知名媒體億邦動力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度報導。

要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直播間狀況頻出的源頭在哪。

11月27日晚,辛巴在官方微博回應「燕窩事件」稱,直播中確實存在誇大宣傳,原因系籤約品牌方提供的產品說明、介紹、圖片信息存在虛假,侵犯了第三方權益。

其實,「茗摯」品牌即食燕窩並非是在辛巴徒弟「時大漂亮」直播間首次亮相。從去年開始,該產品先後在其天貓、京東官方旗艦店上架;在今年,先後有十幾位明星藝人和主播在直播間推薦過「茗摯」品牌的同款產品,其中包括朱丹、王耀慶、馬可、劉畊宏、瑜大公子、李響、葉一茜、郭聰明、金銘等。值得一提的是,其中6位主播在推廣「茗摯」品牌即食燕窩產品的時候,幾乎在使用同一套直播營銷話術。

例如:「小金碗冰糖即食燕窩原料包括金絲燕窩,冰糖,純化水」;「茗摯燕窩採用進口馬來西亞紅樹林燕窩為原材料」;「所有的原材料進口燕窩都在國家檢疫檢驗研究所備案」;「每碗100g,不低於50%的燕窩固形物含量,每碗含有2g左右的幹燕窩,開蓋即食,男女通用,老少孕婦皆宜」等。

據行業人士表示,品牌方在合作帶貨主播的時候,通常會提供產品賣點,用於主播在直播間講解。很少遇到主播自有發揮、誇大宣傳甚至虛假宣傳的情況。品牌方沒有給到的產品賣點,主播不敢隨意講解,否則會有面臨追責的風險。

基於此,便可推測,眾主播均受到了「茗摯」品牌方提供的賣點信息誤導。

這其中或許暴露出核心問題:直播帶貨行業審核力度仍欠缺。

目前,大部分主播機構的選品機制主要依據商家提供的企業經營資質、商品質檢報告、商品在主流電商平臺的銷售口碑、選品團隊親自試用或試吃等方式完成。不少直播機構還會把「是否有明星、主播在直播間推廣過這款產品」作為考慮因素之一,因為中腰部主播機構會默認頭部主播所屬MCN機構有更嚴格的招商選品標準。

「主播機構一般不負責質檢,我們認為這是商家和電商平臺的責任,如果一個商品能夠在市場流通,或者在天貓、京東等主流電商平臺上售賣,那我們也會默認為它在質量上沒有大問題。」其中一位MCN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直播機構選品團隊在基本認可商家經營資質和產品質量的基礎上,會更關注產品的使用體驗,對比同類產品的性價比,而不會把過多精力放在檢測產品各項成分構成上。

簡單來說,大型MCN機構信任淘寶、京東等成熟電商平臺的品牌準入審核,中小主播信任大主播對產品的審核,共同造成了如今的困境。

但這種向上信任,加上合同規定也難以完全杜絕品牌方「不按套路出牌」。

妝博主大西米君曾在網絡爆料稱,在某次大牌美妝直播合作中遭到合作商家的真假混賣行為。在合作之前,除了要求商家寄送樣品供檢查,大西米君主播團隊還派人去商家倉庫進行抽樣檢查,反覆確認貨物沒問題後,還與商家籤訂保真協議。但沒想到的是,即使這樣,最終也無法避免商家真假混賣,最終造成粉絲信任危機。

總而言之,為保證直播帶貨的健康發展,主播們加大產品審核審核力度,品牌方們更需加強行業自律。

在辛巴燕窩事件中,辛選官方聲明指出,辛選團隊在選品、質檢方面因為對燕窩行業相關專業知識儲備不夠,未能甄別出品牌方提供的產品信息存在誇大宣傳的內容,存在疏漏。基於此,辛選內部也啟動了整改升級,具體措施包括加強品控審查力度,引入各行業「專家」,與專業檢測機構、高等院校實驗室建立戰略合作等。在未來,或許可以很大程度上減少此類事件發生的機率。

此外,賠付責任如何界定也是網友們普遍關係的問題。

有法律人士將網紅帶貨主播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經營類主播,二是推廣類主播。經營類主播在直播間推廣銷售的產品通常為自創品牌或自家生產、經營的商品,將消費者引流到自家店鋪,並承擔所有售後服務。消費者直接從主播處購買商品,主播的獲利模式是賺取銷售利潤。

而推廣類主播一般是通過直播向觀看者展示產品,並加以解說,同時將產品連結附在直播間內,消費者可以直接點擊購買,商家通過合作主播達到銷售商品的目的,並承擔所有售後服務工作,而主播收取是廣告推廣服務的佣金,而非銷售利潤。

在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黃偉看來,兩種類型的帶貨主播所承擔的責任有所不同:經營類主播實際上承擔的是銷售者角色,網絡直播帶貨實際上是銷售行為,因此,應該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假一賠三、假一賠十等。

而推廣類主播在直播間的營銷活動更類似於廣告代言人,雖然相對商品銷售者的法律責任較輕,但仍然對於所代言的產品負有初步審查和試用的責任,如果不能證明以上兩點,則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在辛巴燕窩事件中,承擔責任的主體至少包括作為實際銷售者的品牌方、主播和其所在MCN機構。對於品牌方來說,如果是涉嫌銷售食品類假貨,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會面臨假一賠十的懲罰。如果主播所屬MCN機構籤訂了商品推廣協議,並參與設計創作了用於商品推廣的口播稿和文案,則要承擔廣告發布者和廣告經營者的責任;而涉事主播的獲利來源為12.6%的推廣佣金,因此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同時,有法律人士認為,因為產品是在電商平臺成交的,所以其對商品應該有一個監管的義務,如果多次出現同一個有問題商品的,那平臺就可能要承擔責任,包括要求商家賠償損失,店鋪罰款、整頓、清退。

目前,在「燕窩事件」中,辛巴已發布聲明表示會實行先行賠付,召回所有在辛選直播間售出的「茗摯」品牌燕窩產品,退一賠三,共需退賠6198萬元。但主播先行賠付更偏向於是一種為維護粉絲利益的行為,最終,還需要品牌方站出來,承擔該承擔的責任。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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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晚,辛巴本人發布一封致歉信回應「燕窩事件」,承認旗下主播在帶貨過程中確實存在誇大宣傳,原因系籤約品牌方提供的產品說明、介紹、圖片信息存在虛假,侵犯了第三方權益。基於此,辛選團隊提出了「退一賠三」的先行賠付方案,同時依據合同及法律規定追究品牌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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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責任又該如何界定?帶貨主播和機構在直播營銷中應該盡到哪些責任?相關的直播營銷規範和選品原則是否已建立行業共識?在銷售主體不作為的情況下,作為產品推廣者的主播是否有義務為消費者維權「兜底」?   以最近一直佔據熱搜的辛巴燕窩事件為例,最終辛巴承認該產品在直播間推廣銷售時,確實存在誇大宣傳,並先行拿出近6200萬元,召回直播間所售產品,退一賠三,優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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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詳細梳理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
    此後多個媒體和網友發聲表示「賣的燕窩是糖水」。11月6日,@辛選官方微博發布《律師聲明》稱,時大漂亮在直播間所售燕窩均為正品,辛巴公司將對相關詆毀評論的網絡用戶採取法律措施。11月7日,「職業打假人」發布微博稱,不能指責購買辛巴燕窩的消費者智商低,需要譴責的是騙子,暗示辛巴所售燕窩有問題。
  • 辛巴被立案調查,「辛巴概念股」起步股份跌停,市值距高點已腰斬,律師:不一定會判刑
    對於這次燕窩事件會否真的讓辛巴面臨至少15年徒刑,有律師在接受紅星資本局採訪時表示,不一定。而按照網友的說法,頭部網紅佔據直播榜首之前與辛巴的互動也是為了給辛巴「甩人氣」,人氣甩過去了頭部網紅就會關掉直播,辛巴則開始真正屬於自己的直播——帶貨。隨後2018年2月,國家網信辦對網絡直播平臺和主播進行了專項整治,關停一批影響惡劣的主播,MC天佑正是當時的典型。正是這樣一個整治的契機給了辛巴快速崛起的空間。
  • 辛巴回應燕窩事件剖析:主播和商家的責任如何劃分成為焦點
    自事件發生以來,辛選與品牌方積極聯絡,但由於融昱公司一直迴避不見面,溝通不積極,方案不明確,所以辛巴決定主動解決此次事件,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茗摯」品牌燕窩產品,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先用於解決問題已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辛巴辛有志也表示將依據合同以及法律規定追究品牌方的責任。
  • 辛巴辛有志燕窩事件:主播和商家應該如何劃分責任
    想必大家都了解,辛巴在最近的一個月中因「燕窩事件」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就在11月27日,辛巴辛有志代表辛選發布了最新的聲明,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主動提出退一賠三的高額賠償,對誇大宣傳的行為向大家道了歉。除此之外,還表明會做出將公司的品控以及合作夥伴引入機制進行整改,並加強主播培訓提高專業素養等一系列措施。
  • 辛巴燕窩「糖水」事件,究竟是什怎麼回事?
    想必很多網友們都看到過辛巴所售燕窩被王海檢測為糖水的事件,此事件一下引起了熱議,讓燕窩成為了輿論的焦點,那麼起底燕窩市場亂象,究竟是什怎麼回事呢?燕窩自古以來就被人們作為高營養滋補品,美容養顏聖品。隨著行業高速發展,市場上燕窩品牌的衛生安全和生產資質也遭到了消費者的質疑,電商平臺直播網紅也紛紛帶貨即食燕窩的背後,真假難辨。有媒體曾對6個品牌燕窩產品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燕窩平均含量僅為1.4克/瓶,冰糖等成分佔97%以上。也有研究顯示,市場所售27個燕窩樣品中,4個無燕窩DNA成分,6個有豬及家禽DNA成分。
  • 王海說,辛巴應該退一賠十。廣州立案調查「網紅」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
    這次「燕窩事件」已經持續了近一個月。辛巴方面提出了先行賠付方案,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茗摯」品牌燕窩產品、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495760元,共需先退賠61983040元。而王海認為,辛巴應該退一賠十。
  • 辛巴「燕窩事件」剛剛落槌,又因售賣「賓利月餅」被打假
    此前一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結果,辛巴旗下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和翊公司」)被罰90萬元,燕窩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下稱「融昱公司」)被罰款200萬元。
  • 辛巴「假燕窩」事件發酵 直播平臺快手「沉默」
    中國科技新聞網12月10日訊(趙芙瑤)近日,快手知名帶貨主播辛巴的「燕窩售假」事件有了新的進展。自11月27日辛巴在微博發布道歉聲明及「退一賠三」的賠償方案後,12月8日有消息稱,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辛巴公司立案調查。
  • 辛巴帶貨「燕窩」變「糖水」後續:事情沒那麼簡單,還有「大瓜」!
    這當中,最新的事件是網紅辛巴和職業打假人王海的對峙。王海指控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窩產品「就是糖水」;辛巴方否認指控,並稱公司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產品信息進行直播推廣,已將產品送檢,若消費者對產品不滿,可申請退款退貨,自己會全力幫消費者維權。
  • 胡律師專欄:辛巴燕窩事件的合規性分析
    近日,辛巴燕窩事件沸沸揚揚。王海不愧是打假專業人士,上來就放大招,給出了專業檢測報告,表明辛巴團隊所售的這款燕窩就是糖水,是忽悠粉絲的,並給出了3個指導方向:1、辛巴燕窩是風味飲料不是燕窩。2、辛巴的風味飲料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可要求退一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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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嚴哲瑀律師表示:對於「辛巴被立案調查或被判15年」的新聞,從刑期上判斷報導真實的可能性不大,根據現有的辛巴團隊的聲明來看,辛巴本人和其控制機構的並非問題燕窩的直接銷售方,辛巴本人是MCN機構的實際控制人,MCN機構在整個營銷過程中更多是偏向廣告發布者和廣告經營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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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巴或承擔連帶責任近1個月內,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一直熱度不減,辛巴從最開始的稱自己被「惡意詆毀和敲詐」,到承認誇大宣傳、承擔退一賠三責任。據辛巴提出的先行賠付方案顯示,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茗摯」品牌燕窩產品、承擔退一賠三責任,「目前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49.576萬元,共需先退賠6198.304萬元。辛選會依據合同及法律規定追究品牌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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