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民去臺灣要辦什麼手續?怎樣辦理泰國探親旅遊手續?
內地公民去臺灣還需辦如下手續:
1.由臺灣親友為內地公民向臺灣方面申辦入境手續,領取《大陸同胞旅行證》副本。(以下稱《入臺證》影印本)。
2.內地公民持《入臺證》影印本和臺灣親友的邀請信到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申請,辦理「經香港去臺灣」字樣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3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到中國銀行兌換限額外匯。
4.兌換外幣後,可向當地中國旅行社或廣東省中旅社和深圳口岸社預定香港至臺灣的往返機票。
5·持加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入臺證》影印件和香港至臺灣的往返機票經深圳口岸出境。到達香港可委託香港中旅社協助辦理回港過境籤證手續。
6.到香港後,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入臺證》影印本和港臺機票,委託香港旅社協助換領《入臺證》正本。
怎樣辦理泰國探親旅遊手續?
1.凡需申請參加泰國探親旅遊的廣東居民,均要委託在泰及在港的親友到廣東(香港)旅遊有限公司營業部(或到泰國晨達旅行社有限公司營業部、香港中旅社和泰國中旅社營業部)索取委託書和擔保書,如實填妥後,即付清全部款項委託人將已辦妥的委託書副本和交款收據迅速寄回國內親友。
2.國內親友收到在港或在泰的親友寄回來的委託書副本和交款收據後,憑委託書和交款單,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及正面免冠大1寸照片13張到內地指定的代辦點報名,並填寫赴泰國探親旅遊申請表,填好後交本人所在單位籤署意見,並報所在的上級主管部門如沒有工作單位,就交給本人所在地派出所)審核後,送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出國護照和泰國入境籤證手續辦妥後,由代理單位將成行的時間通知旅遊者。並於行前召開座談會,介紹泰國國情,宣布在泰國旅遊期間的注意事項。
3.如果申請不獲批准,有關旅遊單位會通知申請人,並發給退款通知書和交款收據。由委託人到原辦理委託處領回全部款項。
4.如發現委託人、申請所填的委託書、申請表不真實或純屬委託人、申請人所造成的其他特殊原因,旅遊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團資格,所交費用則按退團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