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訊 「淘寶童模被踢打」「3歲女童被餵到70斤」「一歲半的寶寶喝啤酒」……近期,網絡平臺上的諸多爭議性事件讓人們把目光聚焦在「啃小族」身上。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短視頻、直播行業發展,越來越多的兒童被父母推到鏡頭前,淪為大人的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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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誘惑下,家長紅了眼
今年8月,「3歲女童被餵到70斤」的新聞引發關注。據了解,女童被稱呼為「佩琪」,她的母親在去年為孩子申請了直播和短視頻平臺的帳號,並上傳一些關於孩子「食量驚人」「幾秒吃完」的視頻。經營帳號的父母放任她吃漢堡、炸雞等高熱量食品,捕獲一波粉絲。
在網友強烈聲討下,相關視頻帳號被封號處理,但「佩琪」的遭遇並非偶然事件。四川一位名叫望望的小男孩,在某平臺直播表演走鋼絲絕技,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男孩站在12.5米高的鋼絲護欄上行走1公裡,獲得超高點擊率,僅打賞金就有2000多元。不僅如此,關於他「能喝兩瓶啤酒,爸爸爺爺都支持」的視頻也在網絡上熱傳,其父親卻認為「更多人關注孩子」「沒什麼不好」。
時下,視頻直播流量當道、變現便利,一些成年人將賺錢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部分家長心存「出名要趁早」的價值觀,將孩子作為牟利工具,成為「啃小族」。
半月談記者在短視頻平臺搜索「寶寶吃飯」「小吃播」,不同視頻博主的畫風基本一致:小至幾個月、大到四五歲的寶寶被推上「主播」位置,超量吃飯成為賣點,直播界面裡還有兜售兒童圍兜、座椅、餐具等商品的連結。
一位行業內人士說,創作的低門檻讓網絡直播越發低齡,流量的賺錢效應更讓部分家長紅了眼。以吃播為例,起初多數家長尚能保持孩子的健康飲食,但一些家長摸透了觀眾心理,發現了流量變現的竅門,便不惜以犧牲孩子身體健康為代價,人為製造奇觀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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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齡直播對兒童精神損害不可忽視
相比於「3歲女童『吃播』胖至70斤」等較為極端的案例,多數「啃小族」家庭「消費」子女的行為危害是隱性的、緩慢的,甚至是裹著「糖衣」的。而此種短視的「啃小」行為對未成年人施加的精神侵害並不小於肉體侵害。未成年階段是父母教育孩子品行、規矩、教養的黃金時間。未成年人價值觀尚不成熟,如果過度參與直播逐利,價值觀就極易被「帶歪」,導致孩子形成功利庸俗心態。
浙江師範大學教師教育學院副教授王麗華認為,功利庸俗心態可能會讓孩子誤以為只要「賣萌」「賣顏值」就能掙錢。至於這樣掙錢是否長遠、有無負面影響,則不在其考慮範圍。
此外,鼓勵孩子「賺錢養家」可能導致家庭責任觀錯位畸形。「家長跳過責任,轉嫁家庭角色中本應承擔的壓力,形成畸形的家庭分工。」王麗華認為,長此以往,孩子會認為「我只要給家裡錢,我就承擔了家庭責任」,親子關係由此被淡化,甚至導致孩子不願意親近父母,甚至想逃離父母的掌控。
未成年網絡直播亂象頻出,還將導致孩子被提前職業化、成人化。孩子可能因此體驗不到童年的樂趣,甚至因「掙錢容易」而超前消費、揮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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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層次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專家認為,「啃小族」過度「消費」孩子,既關乎兒童教育,也關乎兒童權益保護。建立健全法律規範,以系統化管理規範直播平臺和家長的行為,為孩子健康成長保駕護航,正當其時。
今年7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公開徵求意見。半月談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在「嚴格規範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中指出,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在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開展廣告代言活動。
有專家強調,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家庭教育是監護的核心組成部分,因此應加強法制宣傳,讓父母或監護人意識到自身的監護職責。「很多監護人並不清楚自己監護職責的邊界,經常是違法而不自知。」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副秘書長陳以軍說,對於父母錯誤的監護行為,不能僅寄希望其自我改正,而應當通過部門介入加強監管及規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政府部門、公檢法、婦聯等社團,都有保障兒童權益的職能,但考慮兒童權利保障的特殊性,糾正措施很難立刻見到成效。」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海濱認為,要防止危害兒童權利行為的發生,需要構建以家庭為基礎、政府為主導、社會為補充、司法為保障的兒童權利保障體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專家提醒,立法過程中,今後不應只是把未成年人看作保護對象,而應將他們視為積極主動的權利主體,更加重視其發展權。